加强新农合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一是实行收缴、管理、使用三分离制度。由乡镇政府、村委会负责收缴农合基金,县财政设专户存储并监督使用,做到管账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用钱,用钱的不见钱的要求。建立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形成了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财政部门和银行四方互相监督的基金运行机制,有效保障了基金运行安全。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业务范围、人员资质、服务能力等每年开展不少于 4 期的专项督查和不定期的抽查,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确保新农合工作正常开展。 三是签订新农合工作承诺书。与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从江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法人代表承诺书,明确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内容和掌握新农合政策,自觉遵守医疗机构服务诊查行为。目前与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承诺书 200 余份。 四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服务水平。1-8 月,采取工作例会培训形式,开展 3 期新农合经办人员培训 70 人次,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其服务行为,有力保障了新农合制度进一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