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加强控辍保学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 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 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8 号)要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提高我县义务教育巩固水平,落实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等各方面控辍保学责任,坚持多措并举,不断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长*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共 279 所,其中,初中 32 所,小学 223 所、九年一贯制 1 所、教学点 23个,特殊教育学校 1 所,教师进修学校 1 所,
2、全县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现有小学、普通初中教职工 7071 人,教学点教职工 147 人, 在校学生 113276 人。 近年来,我县一直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成立了以主管教育副县长为组长,县教育体育局局长、政府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公安、司法、工商、妇联、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控辍保学领导小组。明确职能分工,落实各自职责,坚持综合依法治理,坚持联控联保,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推进教育公平,努力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主要采取如下措施:(一)明确责任,建立控辍保学工作机制。落实县政府控辍保学主体责任,明确了各职能部门责任分工,建立了控辍保学联保机制。(二)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各相关部
3、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积极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教育体育局制定印发了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制度等。(三)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断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严格控制作业量,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减负和控辍工作做到有机结合。(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稳步推进基础课程改革。依托名校组建办学联盟,优化学组制办学,积极探索联盟办学新模式。坚持推进特色化办学,努力打造一校一品。 通过我们多方努力,齐抓共管,我县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现象逐年减少,小学、初中巩固率逐步提高。但是,我县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义务教育的辍学问题仍然较为突出。 二、存在问题 据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系统显示,201
4、3 年以来我县义务教育阶段辍学 2011 人,返校 256 人。其中小学辍学36 人,返校 36 人;初中辍学 1975 人,返校 220 人。目前,经初步统计,我县现有义务教育阶段辍学人数 141人。辍学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学生学习困难、学习无兴趣,经学校反复劝返仍坚持辍学;二是个别学生因身体伤残等原因无法继续到校就学;三是部分学生因家庭变故等原因造成学生辍学。 三、工作目标 至 2018 年 9 月底,辍学学生能返校的全部劝返,确属特殊原因无法返校的,采用送教上门服务等方式,确保其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习。 四、具体措施 (一)入户调查,摸清情况。 教育体育局根据学籍系统,确定辍学学生所属学校和
5、班级,由学校对辍学学生建立台账,确定劝返责任人,逐户落实,查明学生个人情况、家庭情况、失学原因等。(二)一人一案,因人施策。 1.因学校或学生学习无兴趣等原因辍学的,由学校派劝返责任人入户进行劝返。通过谈心和单独辅导对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学困生积极开展心理激励和学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 2.因家庭经济困难造成学生辍学的,与扶贫和资助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解决返校问题。 3.因为残疾原因辍学的,根据实际情况,教育部门与残联组织和特殊教育学校沟通,共同做好返校或者送教上门工作。 4.因家庭变故等原因,造成学生辍学的,由教育、团委、妇联、当地政府、村委会等单
6、位,依法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劝其返校。 (三)建立动态监测机制 各学校要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每学期核查一次实际人数与学籍人数情况,并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监测,及时掌握学生在校状态,发现疑似辍学要责令学校立即入户调查、查明原因、立即劝返。 (四)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不断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对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其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教育督导部门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和巩固水平开展专项督导,把控辍保学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责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