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县商务局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圆满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省、市、县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责任,全面、依法、科学做好商务部门环境污染防治有关工作,确保打好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具体措施 (一)认真做好油气回收工作。按照安全有序、稳步实施、系统推进的原则,完成全县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工作。 1、调查摸底。认真摸清辖区内加油站数量、规模和是否安装油气回收设施等基础信息,建立管理台账
2、。 2、工作安排。已建加油站必须完成油气治理任务,否则不予年检;新建、改建、扩建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必须同步实施到位,未进行油气回收改造的加油站一律不予审批。 (二)配合做好双层油罐改造工作。全力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油罐改造工作,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为双层罐或设置防渗池工作任务;优先完成建站 15 年以上和周围存在饮用水源等加油站点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任务。1、改造方式 所有加油站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同步配套油气回收装置。加油站为地下油罐的,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采用下列之一的方式进行防渗改造: 1.单层油罐设置防渗罐池; 2.采用双层油罐; 3.加油站需要开展渗漏检测,设置常规地下水监测井,开展地下
3、水常规监测。 2、承建要求 承建加油站油气回收和防渗改造的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施工单位资质及工程验收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4)及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三)强化煤炭消费管控。全面落实商品煤相关规定,配合省、市商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做好商品煤进口管理。(四)配合做好燃油油品升级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国家车用汽柴油质量升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油品升级工作。 (五)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做好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配合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油品质量管控,依法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汽油(含车用乙醇汽油)、
4、车用柴油,推动油品质量提升。同时,进一步做好非法加油站点的排查整治,对非法加油站点零容忍,长期保持高压态势,即查即纠。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油站根据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安排,在实施油气回收系统改造和油罐升级改造时,将改造方案以书面形式报送商务局备案。 (二)加油站在改造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落实好防爆和防火工作,确保安全施工环境。 (三)油气回收和油罐装置或设施须通过具备相应资质的相关认证机构的认证。设计和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全县商务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成立县商务局污染防治攻坚
5、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余智任组长,副局长段春林、总经济师郑吉安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运行股。 (二)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让广大成品油经营户了解油气回收治理和油罐改造的的意义,定期公布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三)强化监督检查。协助环保部门为油气回收、油罐改造开辟绿色通道,同步开展油气回收治理的监督执法工作,对已完成改造的加油站,采取定期检查和现场抽查的方式,加强油气回收设备的运行监管。 (四)加强联合执法。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发改、环保、质监、交通、工商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增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合力,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