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旅游景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按照中共大邑县委 大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邑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委发20184 号)和成都市旅游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旅游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成旅发201865 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稳、准、狠地打击黑恶势力,依法严惩旅游和商务行业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为全县加快建设生态宜居城、创意新大邑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旅游和商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和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旅游秩序科,办公室主任由秩序科科长兼任。三、任务目标 坚决打掉涉旅涉商黑恶势力,严惩涉旅涉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铲除其保护伞;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涉旅涉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确保涉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进行;建立健全涉旅涉商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产生,防止涉旅涉商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四、方法步骤 这次涉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造势调查摸底阶段(2018 年 6 月至12 月) 结合实际,
3、制定工作方案;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深入调查摸底,摸清涉旅黑恶势力犯罪情况。 第二阶段:侦查破案打击处理阶段(2019 年 1 月至12 月) 严厉打击涉旅涉商行业的黑车、黑导、黑店、黑社,以及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欺客宰客等违法行为;巩固工作成果,深挖潜藏的涉黑犯罪分子及其关系网、保护伞。 第三阶段:完善机制总结经验阶段(2020 年 1 月至12 月) 组织对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检查验收,进一步建立完善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持续时间长、覆盖面广,为切实开展好此项工作,现提出要求如下: (一)各科室要深刻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拿出雷厉风行的实际行动,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各科室要根据我局成立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工作分工,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涉旅涉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职责任务,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发现和预防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苗头。 (三)要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各景区景点、商场超市、市场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攻势。在日常培训和宣传中,增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的学习,提高从业人员和游客同黑恶势力斗争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