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抓好美丽乡村建后管养工作方案措施1 一是成立管护队伍。 每个中心村配备 1-2 名保洁员或者中心村管护人员,负责村庄基础设施、绿化、亮化等维护工作和村内主要道路、河道、公共场所等处的垃圾清理工作,与管护人员签订协议,规定每日清扫时间及次数,确保中心村保洁常态长效。 2 二是完善管护机制。 印发了含山县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理意见,明确要求中心村所在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具体责任人,负责协调做好当地美丽乡村长效管理工作,真正做到常抓不懈,常态管理。 3 三是加强资金投入。 将美丽乡村长效管护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合理利用省市专项资金和整合资金,每村每年按照 5 万元管护经费标准拨付管护经费
2、,用于中心村长效管护人员工资、设施维护、垃圾处理等费用开支,为美丽乡村建设后续管养提供保障。 4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 大力宣传村规民约和美丽乡村长效管护的一系列政策,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引导村民自觉参与到美丽乡村长效管护中来。同时,建立健全美丽乡村垃圾治理、污水处理、绿化、亮化、公共设施等长效管护职责制度,村定期召开户代表会议,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大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和乡贤五老的积极作用,努力在中心村营造长效管护的良好氛围,合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护机制形成。 5 五是强化督查考核。 县美丽办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回头看,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管护情况督查制度,集中整治和平常维护相结合,要求乡镇监管到位,落实管护责任人,实行严格长效管护奖罚制度,每年年底按照考核结果,拨付长效管护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