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金融助推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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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县金融助推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切实帮助贫困农户解决产业资金发展困难,加快贫困农户脱贫致富步伐,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投入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69 号)、中国银监会*监管分局关于*州银行业全力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红银监发201641 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发挥和借助金融部门帮助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金融杠杆作用,有效实施贫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等措施,切实解决贫困农户产业发展的资金困难,稳定实现贫困农户脱贫致富。 (一)加大信贷投入。2018 年力争对建档立卡扶贫户(不包括低保和五保户)投放规

2、模达到风险补偿金的 5倍以上,每年不低于 3000 万元,今后每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的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当地全部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二)规范评级授信。力争在 2018 年 12 月底前,对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的信用评级面达到 100%,对符合授信条件的授信面达到 100%。 (三)发展农业产业链金融。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和专业种植、养殖大户(以下简称扶贫经济组织)等通过自身信用或产业订单为联结的贫困户进行担保,扩大授信额度,引导符合条件的贫困开发对象参与小额信贷,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坚持政策扶贫和金融扶贫相结合,以市场化

3、为导向,基本实现全县金融服务全覆盖,并大力推进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推进建立多层次可持续的农村支付服务体系和完善的农村信用体系,进一步优化金融发展生态环境,引导金融资源向贫困农户倾斜。 二、贷款模式 (一)中国农业银行元阳县支行金融政策 1.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政策 惠农 e 贷: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批量采集数据、建立模型,实现系统自动审批,农户快捷用信的线上化产业扶贫惠农小额贷款,投放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单户授信额度起点为 3000 元,最高不超过 5 万元(含),贷款期限一般为 1 年至 3 年,最多不超过 3 年,贷款利率: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 2.支持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产

4、业发展政策 (1)农村生产经营贷款。对农户发放的,用以满足其从事规模化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大额贷款。额度为 10万至 1000 万元。期限一般为 1 年至 5 年,利率:自主定价,需在基准利率上浮,贴息:以政府规定的贴息政策为准。 (2)小企业简式贷。对小微企业投放的,主要解决小企业在真实合法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周转性、季节性、临时性的流动资金需要。额度为 5 万至 1000 万元。期限原则上在 1 年(含)以内,最长不超过 3 年,利率:自主定价,需在基准利率上浮。 (3)农家乐贷款。向农户发放的,用于满足其休闲旅游经营项目资金需求的贷款。三户联保下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 20 万元,一般方式贷款期限

5、最长不超过 8 年,利率:自主定价,需在基准利率上浮。 (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政策 1.支持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产业发展政策 (1)微型企业培育贷款:最高额度 300 万元,期限1 年,利率 4.95%,贴息 4.35%(贷款企业必须是 2014年 4 月 1 日后注册的小微企业)。 (2)贷免扶补贷款和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最高额度10 万元,期限 3 年,全额贴息。 (3)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最高额度 200 万元,期限 2 年,贴息 2.375%。 (4)扶贫再贷款:最高额度 2000 万元,期限 1 年,利率 4.35%,不贴息(贷款企业必须是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致富的企业)。 2.支持

6、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政策 (1)扶贫小额信贷:2018 年计划不低于 1.5 亿元,到 2019 年脱贫前完成不低于 10 亿元,期限 3 年,利率4.75%,每户最高 5 万元,全额贴息。 (2)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每年计划资金 1000 万元,最高额度 30 万元,期限 1 年,利率4.785%,贴息 3%。 (三)中国人民财产股份有限公司元阳县支公司保险政策 1.育肥猪保险 (1)保险责任:肥猪病死、意外死亡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赔付。 (2)保险金额:30 元/头; (3)保险期间:一年; (4)赔偿处理:600 元/头,发生赔偿保险合同终止。 2.肉牛保险 (1)保险责任:肉牛

7、病死、意外死亡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赔付。 (2)保险金额:270 元/头; (3)保险期间:一年; (4)赔偿处理:6000 元/头,发生赔偿保险合同终止。 3.冬早蔬菜(或香蕉、水果甘蔗)保险 (1)保险责任:投保人与保险人按当地农业、物价部门提供价格数据,以近三年数据的平均价格约定保险价格,当结算价格低于约定保险价格,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2)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约定每亩产量 x 约定保险价格 x 保险数量(亩); (3)保险期间:三个月,具体保险期间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4)赔偿处理:赔偿金额=约定保险产量 x(约定保险价格-结算价格)x

8、 保险数量(亩),结算价格为蔬菜集中上市期间的价格,发生赔偿保险合同终止。 4.政融保政策 政融保模式是保险公司积极为农户和农企提供产业资金支持,助推农业产业化发展,有利于激发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三、贷款要素 (一)贷款对象:全县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贷款意愿、有收入保障、遵纪守法好、信用观念好、并参与产业扶贫开发或自主选择了较好的小型生产经营项目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另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1.年龄在 18 周岁(含)以上,且申请借款时年龄和借款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 65 年(含),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或者经营场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2.符合金融部

9、门评分准入标准。 3.收入来源稳定,具备按期偿还本息的能力。 4.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行业、环保政策,贷款用途合法。 5.品行良好,申请贷款时无逾期未还贷款(经总行或一级分行认定的因重大自然灾害或政策性原因形成的逾期未还贷款除外)。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严禁对以下客户办理扶贫惠农贷款业务:有骗(套)取银行信用、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或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或记录的;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但过失犯罪除外;嗜赌、吸毒等不良行为的;从事国家明令禁止业务的。 (二)贷款程序:建档立卡农户申请贷款时,须由驻村干部(村委会)、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担保基金开户部门三方签字确认推荐,最后担保基金开

10、户部门在银行借款合同上加盖印章予以确认,正式建立保证担保关系。 (三)贷款额度:建档立卡贫困户以户为单位,单户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 5 万元,并保证贷款用于产业扶贫的生产经营项目,实行以户为单位的家庭贷款。 (四)贷款期限:按产业正常生产经营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期,但最长不超过 3 年(含展期)。 (五)贷款利率:产业扶贫小额贷款贫困农户利率一律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六)贷款贴息:对取得产业扶贫小额贷款并按期归还的贫困农户,按不超过年利率的 5%予以据实贴息,贴息资金可以从涉农部门的产业扶持资金中整合列支,逾期贷款不享受贴息。 (七)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在金融部门开立产业扶贫

11、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专户,风险补偿金由县级筹措,比例为 8:2,贷款额度为风险补偿金的 10 倍。 (八)贷款损失责任:一是因金融机构未按操作流程发放贷款造成的损失由金融机构自行承担;二是立产业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和产业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对建档立卡贫困农户产业扶贫小额贷款风险,按规定给子补偿。 (九)专业合作社贷款:专业合作社向银行申请贷款,符合银行贷款准入条件的,以专业合作社作为申贷主体;暂时达不到银行准入条件的,以专业合作社下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申贷主体,所贷资金用于专业合作社经营发展,贷款作为专业合作社集体债务,专业合作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一是加强信用

12、意识教育,广泛宣传产业扶贫贷款政策;二是召开建档立卡贫困农户代表大会,选择本村发展产业,优先引进扶贫经济组织参与本村产业扶贫,签订村与扶贫经济组织的合作协议,扶贫经济组织由县人民政府推荐,原则上在县内购买,扶持本县龙头企业。 (二)评级授信。明确授信标准、流程和工作要求,以建档立卡扶贫户资料为依据,以扶贫户等级评定办法(由县金融部门提供)为标准,县财政局、县扶贫办等部门配合县金融部门开展评级授信,并提出意见。 (三)确定贷款规模。村委会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贷款规划,乡镇人民政府充分论证,审定建档立卡贫困村产业、扶贫经济组织和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发展项目,分别与县农行或信用联社共同确定产业扶贫小额贷款规模。 (四)贷款发放。已评级授信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凭相关资料自愿到金融部门办理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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