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参与意识、民主意识和竞争意识,培养一支精良的学生管理队伍,进一步推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活动的开展,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院分团委、学工办研究决定对院分团委/学生会进行换届改选。 二、岗位设置 主席团 分团委副书记兼学生会主席 1 人、副主席 2 人、科协主席 1 人 办公室 主任 1 人 副主任 1 人 组织部 部长 1 人 副部长 1 人 宣传部 部长 1 人 副部长 1 人 学习部 部长 1 人 副部长 1 人 体育部 部长 1 人 副部长 1 人 文艺部 部长 1 人 副部长 1 人 大学生自律委员会 会长
2、 1 人 副会长 1 人 青年志愿者协会 会长 1 人 副会长 1 人 对外联谊部 部长 1 人 副部长 1 人 大学生科技协会 部长 1 人 副部长 1 人 三、基本资格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思想积极进步; 2、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关心集体,作风正派,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3、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4、具有很强的学习能力,学习成绩优良; 5、分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科协主席必须在团委或学生会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2016 级),并无任何违纪现象; 6、学生党员、预备党员优先考虑。 四、选拔程序 1、申请报名(10 月 12-13 日) 符合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填写报名表,并于 10月 12 日下午 5:00 前将报名表报送至学生工作办公室(行政楼 401)。 2、资格审查(10 月 14-15 日) 院分团委、学工办对报名同学进行资格审查,公布候选人名单。如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足 3 人,则通过组织选拔方式选拔任用。 3、述职演讲(10 月 16 日) 述职演讲内容为个人优势及所报岗位的工作设想(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4、现场测评,封存 5、公示 院分团委、学工办对新一届团委(学生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 3 天),广泛听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