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析制约检察技术工作科学发展的问题和对策论文摘要 检察技术作为检察业务工作的组成部分,在配合业务部门案件侦查、证据固定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将科学技术充分融入检察业务发展中、充分应用于案件侦查和证据核实过程,真正具体地将技术和办案捆绑起来,提高侦查水平、办案质量和效率是当今检察技术工作新形势的最显著特点和强烈要求。如何发展、如何最大限度的发挥检察技术工作的作用,工作如何实现超前式定位、跨越式发展,是新形势下检察技术工作目前的重要课题。 论文关键词 检察技术 技术工作现状 科学发展 一、检察技术工作的现状 在传统检察技术方面,郯城县院技术科编制四人,实际开展工作五人,二名信息技术员(兼视听) 、一
2、名法医、一名科长(兼信息、视听),一名借调人员。司法会计长期配属反渎局办案,心理测试技术员隶属反贪局,法医还兼任繁重的侦查监督工作。所以该院技术科由于不可调和的人员矛盾,势必影响到检察技术工作的法律监督职能。在仅存的法医文证审查这一块,也几乎是处于半瘫痪状态。在现行的检察技术管理上也存在着管理与技术的脱节,我们的部门干警要么只是某一方面的专才,要么是行管人员,很难找到一个横跨法律和技术两方面的复合性人才。基层检察院本身编制就只有两、三个人左右,这就给人员调配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对很多技术性的工作无法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信息技术和侦查技术作为检察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发展成为现代化办公、办案的重要
3、平台。目前郯城县院这部分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的瓶颈主要还是人才方面,除了急需的信息技术人才,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同时具备法律专业和技术专业的复合型人才。我院去年新进了一名计算机专业的技术人员和科长一齐肩负全院的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视听技术应用以及技术行政管理等工作。与其他机关比较,检察机关在现代技术的应用方面还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特别是检察人员的整体信息技术水平相当令人担忧。近几年郯城县院的硬件建设投入了很大的财力物力,如何在短时期内大幅度地提高检察人员的信息技术观念和应用水平,是摆在我们检察机关面前的一道难题。笔者认为只有从检察技术运行机制上进行彻底的改革,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阻碍检察技术工作健康发
4、展的瓶颈问题。 二、现行检察技术运行机制的问题 目前的检察技术运行机制包括两大部分内容: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主要由法医、司法会计、文字痕迹等传统技术领域组成。二是技术保障职能,主要由信息技术和现代侦查技术等现代技术作为支撑。这两个没有多大关联的两个领域就因为“技术”两个字硬生生地捆绑在了一起,组成了检察技术运行机制的全部内容。现代技术在检察机关的应用本身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但在现行检察技术运行机制的构架下,这部分工作没有真正作为检察机关长期发展目标来对待。主要体现在:一是这部分工作长期划归法律监督范畴,势必影响到它的拓展和提升。检察技术部门因为司法鉴定监督职能的缘故划归检察监督系列管理,虽然
5、法律监督的职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但现代技术的应用却处于相对尴尬的地位,往往是作为边角废料被抬上桌面,技术人员在死劲的拼凑,领导和同事却不知该怎样利用;二是技术人员问题亟待解决。目前,检察机关实行的人员职务职级制度并不能够适应检察现代信息化的发展。作为信息化建设主力,信息技术人员在其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的工作,但是信息技术职务在检察职级待遇上却迟迟没能得到具体的体现,在信息化人员建设问题上,检察机关所处的位置已经严重落后于其他的机关了。三是检察队伍信息技术整体水平还处于拓荒阶段。信息化决不是仅靠技术人员的努力就可以实现的。这是因为检察信息化的最终目的是要服务于检察职能,因此对最终使用者的要求也是非
6、常严格的。就目前情况来看,检察队伍信息技术整体水平据此要求尚有很大的差距,大多数使用者对于检察信息化的认识有限。再加上信息技术发展迅猛,即使是专门研究的人,如果不注意学习也会跟不上发展,更何况是使用者呢。由于受前述种种发展情况的限制,信息化带来的实际效益并未得到体现,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信息化在检察机关的推广与普及。四是检察技术管理制度相对滞后。我们在检察技术建设的过程中制定了许多管理的制度与条款,但它们的制定多带有些行政色彩,其中一些规定本身并没有认真考察客观实际,只是单纯参照以前的行政规定制定,而且由于所参考的行政制度本身大都脱离检察技术建设实际,这样做的后果是这些规定不仅不适合本单位检
7、察技术的发展,没有可操作性,而且因为制定时的时效性、前瞻性严重不足而引发出了大量的问题。三、改革现行运行机制势在必行 针对检察技术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一是要将传统的检察技术工作切割出去,让司法鉴定监督真正归口于法律监督部门。司法鉴定监督和侦查监督、公诉等形成有效的法律监督合力。二是彻底整合检察技术部门,明确检察技术部门的主要职责。技术应用是检察技术工作的核心,光有技术设备绝不等于技术应用。人员培训是技术应用工作的基础,没有训练有素的应用技术终端人员,检察机关的现代化办公、办案都将是一句空话。所以,改革后的检察技术部门的两项主要工作就是搞好技术应用和人员培训工作,这不同于检察机关的其他政
8、治业务培训,而是针对各个应用岗位的实战性培训。要进一步大力加强对检察技术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职业能力。要定期开展针对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使教育培训常态化、制度化、专业化,并大力组织科研活动,实现技术手段的创新。三是完善检察技术现代化管理机制。通过与实际工作的结合,与各个部门沟通配合,总结出一套完善的检察技术管理规范制度与对内培训制度。还应该特别提出的是检察技术管理制度不仅包括检察技术部门内部的管理制度,更主要的是整个检察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所以在检察技术管理方面检察技术部门必须有绝对的权威。四是建立健全检察技术运行的长远发展机制。对检察技术领导组织结构应有明确定位。应该按技术分工
9、和技术应用来确立检察技术领导小组,而不是单纯从行政层面来划分。对检察技术的长远发展规划必须考虑技术人员和专家的咨询意见,建立一套完整的规划设计管理机制,变领导决策为科学决策,变请示报告为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坚持检察技术工作科学发展的对策 明确检察技术工作科学发展的极端重要性,把检察技术工作贯彻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上来。 一是要牢固树立强化法律监督服务的理念,坚持面向检察业务主战场,面向办案第一线开展检察技术工作。坚持“侦鉴分开”的同时,估好“侦鉴同步”工作。这是“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二是检察技术运行机制改革是规范管理、全面提高鉴定人素质的重要手
10、段,也是强化鉴定人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和保护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鉴定质量和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 三是在建议成立检察技术运行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由分管副检察长任组长,技术科科长任副组长,其他技术人员为成员,积极开展检察技术运行机制改革工作。 四是制定一系列落实检察技术运行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实施办法。如关于我院检察技术工作建立长效运行机制的意见,关于加强业务部门与技术部门协调配合的意见,关于认真开展文证审查工作的意见,检察技术办案保障机制及奖惩办法,鉴定人办案责任制工作实施意见等工作机制。 五是积极探索和拓展检察技术工作为各项检察业务提供及明,准确的检察技术支持和保障,为业务部门提供更科学的证据,时时严把鉴定关。 六是建立良性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培训机制,尽快解决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级待遇问题,打破专业技术人员不想工作,不干工作,一心想跳槽的尴尬局面,形成专业技术人员想干工作,会干工作,进的来,留的住的检察技术工作氛围。 综上所述,现行检察技术运行机制的改革重点应该在组织结构方面。只有将现行检察技术的法律监督职能切割出去,重新定位检察技术工作的内涵,明确检察技术工作的方向,突出检察技术工作服务与保障的功能,才能使检察技术工作运行机制改革摆脱越改越迷茫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