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检察与调解对接的内涵与意义.doc

上传人:99****p 文档编号:1986685 上传时间:2019-03-25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试论检察与调解对接的内涵与意义.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试论检察与调解对接的内涵与意义.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试论检察与调解对接的内涵与意义.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试论检察与调解对接的内涵与意义.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试论检察与调解对接的内涵与意义.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试论检察与调解对接的内涵与意义论文摘要 新的刑诉法的颁布为刑事和解提供了法律依据,检察与调解对接作为刑事和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内涵和特点以及所带来的实践意义都很值得探究;同时,检察与调解对接的刑事和解在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反腐倡廉等方面正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论文关键词 刑事和解 检察与调解 对接 一、检察与调解对接的内涵 检察与调解对接,顾名思义,是将检察院的刑事审查起诉职能与法院的刑事调解职能对接起来,使矛盾在进入法院审判阶段之前就得到化解,即指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在刑事和解工作中,依托调解工作,使得被害人或其亲属自愿同犯罪嫌疑人就财

2、产损失、人身伤害达成和解协议,并经公诉部门依法监督和认定,如确属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积极赔偿、被害人谅解、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做出相关从轻处理,以求运用刑事和解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刑事和解中由检察院主持的一种刑事和解形式,是公安、检察院、法院刑事和解程序中的一种分类,在此种刑事和解中,检察机关居于非常关键的地位,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既是和解的主持者,也是和解的监督者,检察工作者的较为成熟的调解技巧是和解能够成功的重要保障。 那么,检察与调解对接的刑事和解有什么特点呢?首先,检察与调解对接的刑事和解有别于私人之间的绕开法律途径的“私了” ,刑事和

3、解有司法机关的确认,保证了案件纠纷解决的正当性、合法性以及处理结果的受保护性。新刑诉法第五编特别程序第二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中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这就为此种刑事和解确立了法律依据,同时,第二百七十九条又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

4、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这就使得检察与调解对接的具体工作方式有了明确而有力的法律依据。 其次,刑事和解也有别于辩诉交易。刑事和解与辩诉交易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关注被害人额利益,后者中公诉人根据所掌握的证据能否获得胜诉来判定是否进行交易,对被害人的利益是边缘化的,辩诉交易的进行并也不以被害人的谅解作为条件,交易的结果也往往与被害人的意愿背道而驰。而刑事和解则与之相反,它是是充分考虑被害人的利益而在被害人和加害人之间寻求利益最大化的一种

5、案件解决方式。 二、检察与调解对接的意义 (一)检察与调解对接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虽然检调对接的刑事和解工作有了理论和法律的支持,但是当前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仍然存在一些障碍和问题。首先,配套制度不健全,和解效果难保障。目前,我国并没有建立系统、完善的检调对接机制,各地在实施刑事和解过程中做法不一。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是否符合刑事和解条件时,应对加害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包括个人和家庭状况、成长环境、一贯表现、犯罪的动因和帮教条件等。然而,由于缺乏相关配套措施,调查工作主要由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承担,这就迫使检察机关不得不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社会调查走访,制约了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处理案

6、件的能力。同时,由于检察机关同时承担调查者和决定作出者的角色,其难以保证调查和判断的客观性。其次,司法标准不统一,处置结果不均衡。关于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有观点认为适用于轻伤害案件、过失犯罪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等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轻罪案件,也有观点认为适用于因邻里纠纷、亲戚家务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等。虽然基本上都适用于较轻微的刑事案件,且从案件的具体类型来看,主要集中于轻伤害案件和交通肇事案件,但在这一限度内尚不统一。哪些人可以成为刑事和解的主体呢,未成年犯事各国公认的主体,成年人犯罪中也有可以作为对象的群体,诸如的在校学生、过失犯、偶犯、初犯等等。在各地刑事和解

7、的实践中,有的将上述主体都纳入刑事和解的对象,有的则选择其中的部分,没有统一的标准。 (二)检察与调解对接的意义 但是,瑕不掩瑜,检察与调解对接虽然还不成熟,但是我们要正确认识它的意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司法机关妥善解决案件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当代刑事法治制度需要这样一种精神在刑事法治运作过程中展现出平等、人道与宽容的精神以及刑事法律关系之间的人性化和宽容性,而刑事和解就为此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刑事和解在西方被称之为“加害人与被害人的和解” ,这是对刑事和解的经典诠释,刑事和解不再国家本位的思想,而是强调受害人权利的关注,它为刑事司法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注入了一种全新的

8、理念。通过主动的与受害人进行沟通,加害人以向受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赢得受害人的谅解,能较好的使国家、加害人、受害人的利益得以均衡,而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并予以认真履行。1检调对接之刑事和解是社会和谐的需要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持续高速的发展也带来了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这些矛盾如果处理不好,将不利于我国未来社会的发展。中国人向来“以和为贵” ,在社会关系的损害已经发生、不可避免地要调和刑事矛盾的时候,检察机关介入其中,充分考虑双方的利益状况,使受害人和加害人共同协商以达成经济赔偿和解协议。如此一来,不仅被害人在精神和物质上都能够获得相应的补偿,也能够使加害人获

9、得来自被害人谅解从而更好地和改过自新、尽快回归社会。这样便修复了本来破裂的社会关系,达到了双赢的效果,以和风细雨化解了矛盾。 2契合了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需要 我国自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以来,经济快速发展,各类矛盾交错复杂。我国的社会矛盾种类多、数量大,法院受理案件的数量大幅上升,然而法院审判力量却是十分有限的,这就使得检察机关适度介入刑事诉讼中的探索变得十分必要。当我们面临解决犯罪问题的新的要求的时候,我们就需要一种制度来解决。而刑事和解是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非常有力的手段,而检察与调节对接能够使一些案子消化在批捕阶段或者审查起诉阶段,通过不捕、不起诉的方式合理的结案,这就大大减轻了法院

10、的工作压力,提高了司法资源的利用效率。 3检察与调解对接的刑事和解是创新的成果 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灵魂,刑事和解是一个重要的创新。法治要遵循规则之治,但不能理解成法律条文之治。事实上,法律条文和法律规范是不同的,按照德国刑法学家的观点,在刑法之中,法律条文规定的是犯罪构成行为,而法律规范则是在法律条文背后的禁止性的命令。在刑法中违法指的是违反规范,即违反禁止性的规定,而不是违反法律规定。这给我们的启示是,我们应该多一些勇气去探求禁止性规定的全貌和立法关怀,让法律条文有着更广阔的视角和更强大的生命力。 检调对接的刑事和解有其特殊之处,它是依托调解来开展的,加入检察机关的力量,这是史无前例的,

11、 “从宽的量刑建议”甚至是“不起诉”非常有诱惑力,使调解更容易成功,更容易得到执行。 4检察与调解对接的刑事和解符合“高效”的要求 检察与调解对接的刑事和解使案件在进入审判之前就得到公正、合法、合理的解决,减少了诉累,也节约了司法成本与司法资源,是对高效司法的有益实践,是通过较少的司法资源的损耗来达到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最优目标的有效做法。 5检察与调解对接的刑事和解符合反腐倡廉的要求 检察与调解对接的刑事和解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反对司法腐败的需要。刑事和解是公开和透明的司法活动,同时,在和解过程中也可以邀请社会的调解力量加入进来,从而使阳光照进司法腐败的土壤。检察机关在从

12、事司法活动中会因为人民群众的参与而更加注重以自己的形象,以自身公平正义的执法活动来赢取人民对司法机关的信任。所以说,让群众力量加入到司法活动中,不仅加强了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交流互动,也深刻了了社会对于犯罪问题上的认知和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从而更好地遏制敌法腐败的发生。 为了使检察与调解对接的意义能够进一步深入扩大,笔者认为可以对实践作如下改善:(1)细化立法,更要建立相对统一的司法标准,统一检察与调解对接适用的范围和对象,还可以发布一些典型案例以供参考;(2)健全配套制度,减少办案人员在加害人、被害人基本情况等琐事上投放的精力;(3)健全监督机制,不使刑事和解成为权钱交易的新土壤。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更要检务公开,欢迎群众监督。 尽管目前的检察与调解机制还不是尽如人意地完美,还有很多待解决的问题,但是笔者相信,逐步克服困难、改善缺点,检调对接这一新兴的事物未来必将是光明的,终将会茁壮成长,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资料库 > 毕业论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