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散手竞赛规则对技术发展方向的影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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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试论散手竞赛规则对技术发展方向的影响摘要:历时十载的试行,散手在 1989 年成为国家正式竞赛项目。散手规则也经历了从无到有,不断修改完善的过程。从规则的修改变化中不难看出,技术的发展与竞赛规则的制约关系十分突出。规则是竞赛的准则和杠杆,具有导向作用,是技术发展方向的指南;技术的发展又促进规则的不断完善。关键词:散手 竞赛规则 导向作用1 选题的依据散手,古称“手搏“、“相搏“、“白打“、“徒搏“,名称取自“相错畜、相散手“。发端于春秋,兴盛于北宋,历史上曾有过“春秋角试“和“露台争交“之举。虽说此谓开散手竞技之先河,但只能称作对抗性运动,因其竞赛规则并不完备。真正成为竞技性体育运动项目,确切

2、地讲应从 1989年开始。散手运动这一古树新花得以发展,是贯彻落实国家体委 1979 年关于挖掘整理武术文化遗产通知的一大举措。而今,散手不但是全运会竞赛项目(七运会设大团体一块金牌,八运会设小团体三块金牌) ,而且自 1991 年开始也步入了世界比赛的殿堂,成为世界武术锦标赛竞赛项目。为了积极稳妥地开展这一项目,国家体委曾委托北京体院、武汉体院、浙江省体委三家试点进行整理和研究,在连续三年表演的基础上,1982 年 11 月在北京举行了首届全国武术对抗项目(散手和太极推手)表演赛。此后每年一届,直至 1989 年。历时十载的试行阶段后散手才成为国家正式竞赛项目。若从 1979 年的试行比赛开

3、始,到 1982 年产生第一部规则被视为第一段的话,1982 年至 1988 年竞赛规则有了新的修改则为第二阶段;1988 年至 1990 年正式出版了散手竞赛规则应为第三阶段;1991 年至 1996 年新的散手竞赛规则出版则意味着第四阶段结束。从以上几个阶段的变化及规则的修改不难看出,技术的发展与竞赛规则的制约关系十分突出。规则是竞赛的准则和杠杆,具有导向作用,是技术发展方向的指南;反过来,技术的发展又促使规则不断完善,两者既统一,又矛盾,始终存在着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关系。规则要依据技术发展需要适进做出修改与补充。规则的修改要有利于技术的发展,有益于比赛,易于裁判。同时规则对技术发展的导

4、向作用又使其成为组织训练的依据,规则的变化也必然会带来散手技、战术运用和训练方法等一列变化。为了尽快提高散手技术水平,不断完善散手竞赛制度,打出中国武术的风格和特点,有必要从研究散手规则入手,从规则的变化看技术的发展,研究规则与技术发展的关系。本文仅就散手规则的几次修改对技术发展方向产生的影响进行论述,旨在为散手运动发展的宏观决策提供理论依据,为散手训练方向提供些理论数据,重点放在“得分部位“方面的研究与分析,通过对不同时期散手规则得分部位及其分值变化进行比较,透视散手运动发展的基本走向。其意义是重大的,影响是深远的。为此,笔者对 1982 年以来 5 次规则进行对比,寻找得分部位及分值的异同

5、。并通过查阅文献材料,再经过统计处理,论述不同的得分部位与分值对技术发展的导向作用。2 分析与讨论21 得分部位及分值的变化,丰富了打法的技术含量1982 年散手竞赛规则中“大腿(不包括膝盖)和躯干为得分部位“,两臂、小腿和头(后脑除外)等其他部位可以攻击,但无效不得分。由于规则的限制,攻击的目标缩小在躯干和大腿,但躯干有护胸的保护,大腿击中与否对运动员的威胁也不大,结果造成双方蛮打硬拼,双方抱缠现象过多,赛场上常常出现一打就拼(你打我,我打你),一抱就停(搂抱超过两秒,裁判叫停),显然不利于向技术型发展的方向。社会上也曾有人评说,这样的散手不就是拳击加腿吗?1984 年规则在得分部位中增加了

6、头部和小腿,并且明文规定“只许用手点击对方头部“。此条款的改动对技术的发展起到了指令性作用。使拳法的使用不仅限于原有的冲(直)、贯(摆),抄(勾)三种,还出现了“鞭“拳及其他一些方法。如辽宁的李明晏,能够在赛场上运用“通背拳“中的摔、拍掌频频击中对方头部,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但轻击头部可以得分,存在的问题也显而易见,双方点到则止,击中即离,使赛场中缺少紧张激烈的场面。1988 年规则中,在“头部不得连击“不变的原则下,放宽到拳可重击,可用腿法击头。这一重大改动具有“历史性“的突破,增加了拳脚的击打范围,同时也要求运动员必须加强头部的防范。同年在兰州比赛中得到验证是可行的,笔者作为大会技术调研组

7、成员临场调查表明并没有因为规则的放宽而增加伤害,头部被腿击中受重伤者仅一例。详见表 1。表 1 1988 年全国散手伤害事故统计表 1988 年 9 月 12 日单位 姓名 级别 脚击头 伤害部位 原因前卫 杨建英 70 # 口鼻出血 被脚击伤北体 李士英 56 肘部错位 下擂自我保护不当陕西 米西琪 60 鼻骨伤 被拳击伤广东 王道金 60 锁骨骨折 倒地自我保护不当山东 宋吉良 60 # 鼻翼开口 被我击伤陕西 张振华 60 鼻出血 抱摔倒地上海 茹伟 60 # 牙齿落落 被脚击伤陕西 徐西京 56 鼻出血 被拳击伤甘肃 李小军 56 小脚拉伤 使用脚法不当辽宁 王瑞民 60 鼻出血 被拳

8、击伤1990 年规则中,仍然是头部不得连击,拳、腿可击头,但脚击头分值减为 1 分(1988 年规则为 2 分),而且在补充规则中强调不允许使用弧线型腿法击头,如“鞭腿“、“后摆腿“等不许击头。这一变化显然是为了安全,旨在扭转过多使用脚击头的方法,减少伤害,强调散手的体育属性。这也是我国开展体育运动项目的基本方针。1979 年到 1989 年散手比赛的试行阶段期间,从规则宏观调控中可清楚地显现这一主导思想,但这一“稳妥“思想也在无意中束缚着散手运动的大踏步发展。22 腿击中躯干部位得分的增加,使腿法的应用技术得以提高1982 年规则中腿击对方有效部位均得 1 分,因此赛场中拳法的应用次数及得分

9、次数均占首位。1984 年规则修改为“使用腿法击中对方腰部以上者,得 2 分“,使腿法的利用率和得分率明显增加。据 1984 年张山、张广德对潍坊全国比赛统计:拳法使用次数最多,5459 次,击中 2467 次,有效率达 45;腿法使用次数为 1236 次,击中 801 次,有效率 64。这表明 1984 年规则的修改使腿法击中率及得分明显增加,促进了腿法训练的比重增加以及有效性的提高。这一导向也与中国武术“手是两扇门,全凭腿打人“的训导相一致,突出了散手的民族特色。/PP 由此可见,规则的作用至关重要,腿法得分的增加促使绝大多数运动员在腿法上下功夫,击中有效率明显高于拳法及摔法,成为得分的主

10、要手段。这一点在 1988 年兰州全国比赛中得到进一步证实。摔法的使用率在增加,而且抱腿摔有效率达 61.8。竞赛中,一种攻击技术的使用,总是与其相对应的防守技术及防守反击技术同时发展。有了多种腿法的使用,必然有防腿、接腿、破腿方法的出现,反过来防、破腿方法又促进腿法技术的提高。1990 年以来腿法的使用率和成功率一直为上升的趋势,稳定了腿法是得分的主要手段的地位,高水平的运动员在强手如林的比赛中还能使用前、后扫腿及转身摆腿动作,频频中的。这种高难动作的使用仍归功于规则的规定,因为 1991 年规则中,为了鼓励运动员完成较难的武术动作,明文规定:使用前、后扫腿使对方倒地;使用转身摆腿击中对方躯

11、干得 3 分。倡导运动员向着技术型发展,打出中国武术风格突出的腿法与技术来。中国运动员逐渐形成了远腿、近拳、贴身摔的散手风格与模式。正如笔者在中国国际武术节散手技术调研报告中写到的,与其他国家相比,我们在“拳法上不占优势,在腿法上略占优势,在摔法上绝对优势“。但技术在发展,世界在前进,形势也在向我们挑战。1995 年在美国巴尔迪摩举行的第三届世界武术锦标赛中,我国选手的优势也不明显。一些欧美选手,在保持原来拳重力大的优势外,在技术全面性方面明显提高,将比赛所设 10 个级别中的 7 个冠军夺走。这就是事实与形势对我们的挑战,要求我们抓住机遇,研究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技术、战术水平,向着更高

12、、更远、更强的目标迈进。23 擂台的设制,促使战术呈灵活多变方向发展。1988 年规则第六章,场地定为“高 60 厘米,长 8 米,宽 8 米的木台“。规则第三章第十三条得分标准,优势胜利第四款规定:“一局比赛中将对方打或逼下擂台一次者,为该局胜方“。场地及这一条款的改动使赛场注入了活力,增加了竞技气氛,也促使运动员在如何利用场地,打出战术技巧等方面大动脑筋,否则将会“一失足(下台)成千古恨“。所以,在 1988 年、1989 年以后的比赛中,一些优秀运动员已采用了“下擂战术“,有的是有意退避至台角,待对方猛扑时,“牵引对方下台“,有的是先将对方逼到台边,再实行强攻硬击战术,将对手逼打下擂。1

13、990 年规则在场地为擂台不变的前提下,在其补充规则中做如下修改:“一局比赛中一方下台两次,另一方为该局胜方“。这一改变是出于两个目的,一是给新手或平时无台练习者增加一次取胜的机会;二是有意识扭转一下个别人不顾一切往台下推的拙劣打法。241996 年规则的新变化241 优势胜利(1)增加了“在一局比赛中,先完成三个三分动作者(2)明文规定“一场比赛中,被重击强制读秒达三次,判对方为该场胜方“。242 得三分(1)鼓励使用地躺动作“用主动倒地的动作致使对方倒地,而自己迅速站立者,得三分“。取消 1991 年规则中“使用前扫腿、后扫腿、勾踢腿动作进攻对方,并使对方倒地,而自己站立者得三分“条款。(

14、2)增加了“三分动作暂定以上两种,在比赛中出现新的技术动作,经鉴定后酌情增加“的条文。243 得二分取消了 1991 年规则中,“一次连续进攻击中对方得分部位,得二分“条款。加入了“被强制读秒一次,对方得二分“。244 得一分取消了 1991 年规则中“使用方法双方先后倒地,后倒地者得一分“。245 不得分(1)取消了 1 991 年规则中“抱住 2 秒后摔倒对方,不得分“条款。(2)取消了“使用提膝动作防守时,被击中腿部,对方不得分“条款。(3)增补了“方法不清楚,效果不明显“不得分一条。246 下台的判罚新规则规定“一局比赛中,一方下台,另一方为该局胜方“。而 1991年规则中虽明文规定如

15、此,但在实际比赛中却执行着一方下台两次,另一方为该局胜方,下台一次则对方得三分。从新规则的变化中,可以分析得出如下取向:一、鼓励三分动作及新的技术动作出现。二、从安全角度出发增加了读秒条款。三、提倡干净利落方法而取消后倒地者得分条款。四、取消“抱住两秒后摔倒对方,不得分“条款,意在控制“叫停“过多现象,使比赛更加紧张激烈、扣人心弦。总之,新规则的出台,是促使散手走技术型发展道路,使比赛向安全、有序、技法全面、观赏性强方向发展。3 结论1)从规则的几次修改可以看到,仍然是稳妥有余、“开放“不足。由手到脚击头的过程就是极好的例证。笔者 1988 年在全国武术专题研讨会上曾提出放开肘膝的建议,得到与

16、会者普遍赞同,在 1996 年新规则修改中,几度争议,最终还是没能成行。现行比赛中双方搂抱现象较多,个别运动员在体力不支时,还有意消极搂抱以达拖延时间的目的。若不限制肘膝的话,则可发挥“近身使用肘膝“的技术,使比赛中技法丰富,精彩纷呈。2)关于“下台“的判罚问题。由于新规则规定将对方打下擂台一次为该局胜方,所以运动员时刻留意寻找战机,甚至不顾章法,猛扑强推。至使赛场上常常出现非规范性武术动作,因此,在规则中应明文规定“使用武术动作将对方打(逼)下台者有效“。3)取消“两秒“的限制,利于技术的发展。1990 年规则规定,双方抱缠超过两秒则叫停,重新开始。比赛中“两秒“的界定随意性较大,裁判执行起来不易掌握好尺度。有时在运动员摔法动作发出后到两秒,但因动作在先,不应判“两秒“,而应视为有效。取消此条限制,会促进摔法技术的发展。4)关于腿法击头的限制问题。由于规则规定允许用脚击头,但不得使用转身后摆腿。诚然出发点是好的,为了安全,但在实战中运动员有时难以控制住腿法的高度,也曾出现过使用“转身摆腿“将对方击倒时,击者认为是击打躯干,而被击打者说是击头所致倒地,给裁判带来麻烦。笔者以为应取消这一限制,使用任何腿法均可击头。总而言之,规则是竞赛的杠杆,对技术的发展有导向作用,应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在修改中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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