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审批对外受理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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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临时用地审批对外受理流程图办理部门:怀远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科 办理地点: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法定期限:1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0 个工作日服务电话:0552-8015931 监督电话:0552-8015931申 请申请人到县国土局审批科提出申请受 理(1 个工作日)收到申请材料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应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依法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10个工作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

2、合法定形式的,当场返回材料决 定依法受理后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通知申请人领取许可决定的时间、地点。(1 个工作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予以内部审核流程(8 个工作日)后报县国土局批准行政机关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作出准予的书面决定申请人领取临时用地批复附表:材料1. 临时用地申请书2. 临时用地协议书3. 经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土地复垦方案4. 1:10000

3、 土地利用规划图(用红线标注临时用地的位置和范围)5.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6. 城市规划区内临时用地或者临时使用林地的,应当分别提交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7. 生产建设项目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8. 其他规定的材料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对外受理流程图办理部门:怀远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科 办理地点: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法定期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5 个工作日服务电话:0552-8015931 监督电话:0552-8015931申请人申请受 理(1 个工作日)收到申请材料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到县国土局审批科申请行政许可直

4、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应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依法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10 个工作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返回材料决 定依法受理后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通知申请人领取许可决定的时间、地点。 (1 个工作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予以内部审核流程(3 个工作日)后报县政府批准行政机关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

5、意见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作出准予的书面决定申请人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注:报县政府同意的时间不在本承诺期限内附表:材料1. 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申请书2. 宅基地申请公示表3. 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4. 农村居民宅基地申报表5. 怀远县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表6. 外地入迁户须提供原籍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宅基地证明7. 多子女户,有子女到已婚年龄,确需分居另建住房的,需提供分户协议8. 涉及拆迁的,须提供拆迁协议9. 土地利用现状图,城建部门出具的规划审核意见10. 其他相关材料采 矿权 新设、变更、延续、注销对外受理流程图办理部门:怀远

6、县国土资源局矿管办 办理地点:怀远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法定期限:28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8 个工作日服务电话:0552-8011766 监督电话:0552-8012508申 请申请人到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chuangko 窗口提出申请受 理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返回材料,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审 查地矿科对窗口转发来的申请资料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报局办公会审定审 定局办公会审定审 批分管领导审批未通

7、过的,在 1 个工作日内做出不予审批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办 结通过的,由地矿科在 2 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人领取许可文件,领取采矿许可证申报材料一、采矿权新立1.采矿权新立申请登记书、新立申请报告;2.以地质地形图为地图的矿区范围图;3.申请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4.采矿权申请资质条件证明;5.采矿权出让的批准文件、出让合同;6.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地质资料汇交证明;7.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备案证明;8.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备案证明;9.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合计数规范的可行性研究及批准文件;10.企业设立的批准文件或项目立项的核准、备案文件;11.安全预评价备案证明;12.环境影响评

8、价备案证明;13.采矿权评估、确认的有关资料及采矿权价款缴存发票;14.采矿权使用费缴存发票;15、矿产资源预申请以及相关部门的批复(招拍挂出让可不提供) ;16.全国矿业权出让转让公示公开系统中的相关公示材料;17.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二、采矿权延续1、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2、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4、采矿权延续申请报告;5、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及备案证明,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6、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备案证明;7、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备案证明;8、环境影响评价备案证明;9、有效期内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监部门

9、出具的安全生产证明文件;10、采矿权价款缴纳发票复印件;11、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缴存相关材料;12、资源补偿费、资源税、采矿权使用费缴存发票复印件;13、县(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初审意见;14、县(区)政府审查意见;15、登记管理机关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三、采矿权变更(一)变更矿山企业名称1、采矿权变更登记申请书;2、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3、变更后的企业营业执照;4、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投资主体(出资人或股权结构)不变的证明。5、登记管理机关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二)变更采矿权人(转让后)需提交的材料1、采矿权变更登记申请书;2、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3、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提供

10、的投资主体(出资人或股权结构)不变的证明;4、变更后的企业营业执照;5、申请人的资信证明文件;6、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储量核实报告及评审备案证明;地质资料汇交证明;7、采矿权评估、确认文件及价款缴纳(或处置)证明文件;8、有效期内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监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证明文件;9、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备案证明;10、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备案证明;11、环境影响评价备案证明;12、采矿权权属无争议证明;13、登记管理机关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三)变更主要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生产规模需提交的材料1、国土资源部门同意变更的有关文件;2、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3、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

11、件;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5、修改后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及备案证明;6、修改后的矿产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审查意见书及备案证明;7、修改后的环境影响评价备案文件;8、修改后的安全预评价备案文件;9、项目可研批复;10、采矿权评估、确认文件及价款缴纳(或处置)证明文件;11、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缴存通知书、缴存发票复印件;12、资源补偿费、资源税缴纳发票复印件;13、变更主要开采矿种,还应提交变更矿种的地质勘查报告和评审备案证明,地质资料汇交证明,变更矿种的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14、登记管理机关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四)变更矿区范围需提交的材料1、国土资源主管部

12、门同意变更矿区范围的批复文件;2、扩大矿界:扩大范围内原已做过普查及以上地质勘查工作的,应提交含扩大范围资源储量状况的储量核实报告和评审备案证明,地质资料汇交证明,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3、缩小矿界:划出范围有资源储量且未开采过的,应分别提交划出范围资源储量分割地质报告和未划出范围内仍占用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评审备案证明,地质资料汇交证明,查明、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4、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5、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7、修改后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及备案证明;8、修改后的矿产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审查意见书及备案证明;9、修改后的环境影响评价备

13、案文件;10、修改后的安全预评价备案文件;11、采矿权评估、确认文件及价款缴纳(或处置)证明文件;12、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缴存通知书、缴存发票复印件;13、资源补偿费、资源税缴纳发票复印件;14、登记管理机关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四、采矿权注销应提交的材料1、采矿许可证注销申请登记书;2、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3、采矿许可证注销申请报告;4、闭坑地质报告及评审备案证明,地质资料汇交证明,矿山开采现状图;5、残留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有剩余资源储量的) ;6、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使用费、资源补偿费、资源税等费用交纳证明;7、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缴存通知书、缴存发票复印件;8、登记管理机关需

14、要提交的其它资料。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核对外受理流程图办理部门:怀远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科 办理地点: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法定期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0 个工作日服务电话:0552-8015931 监督电话:0552-8015931申 请申请人到县国土局审批科申请受 理(1 个工作日)收到申请材料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应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依法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

15、料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返回材料决 定依法受理后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通知申请人领取许可决定的时间、地点。 (1 个工作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予以内部审核流程(8 个工作日)需报县政府审批。行政机关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作出准予批准的书面决定申请人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注:本承诺期限不包含报县政府批准时间附件:申报所需材料1、 用地单位申请报告2、 发改委立项3、 规划局出具的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4、 征地补偿协议、补偿到位资金证明5、 省政府征地批复及报批图6、 项目所在地块影像图7、 测量报告一份、供地图两份8、 有管辖权的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设立公共设施或公益事业项目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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