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市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操作办法为进一步促进南京市就业创业工作,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给予信贷支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35 号)精 神 ,结 合 南 京 市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本 办 法 。一 、 贴 息 范 围南 京 市 各 存 款 类 金 融 机 构 对 取 得 贷 款 、且 吸 纳 失 业 人员 就 业 达 到 规 定 比 例 的 劳 动 密 集 型 小 企 业 。二 、 贴 息 条 件(一 )贷 款 企 业 工 商 注 册 、经 营 地 均 在 南
2、京 市 原 十 城 区范 围 ,经 营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的 规 定 ,国 家 限 制性 行 业 (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 除 外 。(二 )企 业 规 模 属 于 国 家 规 定 的 小 企 业 范 畴 。(当 前 参照 关 于 印 发 中 小 企 业 划 型 标 准 规 定 的 通 知 工 倍 部 联 企业 2011300 号 。(三 )申 贷 前 12 个 月 内 ,企 业 招 用 持 就 业 和 失 业 登 记证 的 失 业 人 员 数 达 到 申 贷 时 企 业 在 职 人 员 总 数 的 30%以上 (超过 100 人
3、的企业达 15%),并 与 其 签 订 1 年 以 上 劳 动 合同 ,依 法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申 请 贴 息 时 ,新 招 用 人 员 中 实际 用 工 满 1 年 以 上 的 人 数 保 持 在 当 时 职 工 总 数 30%以 上(超过 100 人的企业达 15%)。三 、 贴 息 金 额企 业 按 时 还 本 付 息 后 ,由 财 政 部 门 按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公布 的 贷 款 基 准 利 率 的 50%给 予 贴 息 ,贴 息 的 贷 款 额 最 高 不超 过 200 万 元 。展 期 、逾 期 不 贴 息 。同 一 企 业 享 受 贴 息 次数 不 超 过
4、2 次 ,每 次 贷 款 期 限 不 超 过 2 年 。四 、 劳 动 密 集 型 小 企 业 贷 款 由 经 办 的 存 款 类 金 融 机 构 独立 核 贷各 存 款 类 金 融 机 构 按 照 商 业 性 贷 款 管 理 办 法 和 要 求 ,自 主 决 定 贷 款 的 担 保 方 式 和 办 理 程 序 ,符 合 条 件 的 给 予 放贷 。相关市场风险由企业和银行承担,政府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五 、 贷 款 贴 息 程 序(一 )申 贷 时 进 行 贴 息 备 案 。劳 动 密 集 型 小 企 业 获 得 贷款 1 个 月 之 内 ,持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税 务 登
5、 记 证 副 本 、最 近 年 度 末 财 务 报 表 、在 职 人 员 花 名 册 (企 业 盖 章 有 效 )、所 招 用 失 业 人 员 的 就 业 和 失 业 登 记 证 、劳 动 合 同 、缴 纳社 保 凭 证 、贷 款 合 同 复 印 件 、贷 款 发 放 凭 证 复 印 件 等 资 料 ,填 报 劳 动 密 集 型 小 企 业 贷 款 备 案 表 ,向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会 保 障 局 进 行 贴 息 备 案 。(二 )还 本 付 息 后 申 请 贴 息 ,填 写 劳 动 密 集 型 小 企 业贷 款 贴 息 申 请 表 。 由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6、 对 吸 纳就 业 情 况 及 吸 纳 比 例 进 行 再 次 核 定 后 ,送 财 政 部 门 办 理 贴息 。(三 )市 财 政 局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送交材料后的10 个 工 作 日 内 对 相 关 资 料 进 行 审 核 ,核 定 贴 息 金 额 后 拨 付至 贷 款 企 业 。六 、 监 督 管 理(一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南 京 分 行 营 业 管 理 部 负 责 指 导 各 存款 类 金 融 机 构 做 好 劳 动 密 集 型 小 企 业 贷 款 的 宣 传 、发 放 、收 回 和 管 理 工 作 ,及 时 统 计 贷 款 发 放 情 况 (包 括 贷 款 发 放笔
7、数 、发 放 金 额 、还 款 金 额 及 余 额 等 )。(二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按 规 定 严 格 做 好 劳 动 密集 型 小 企 业 贴 息 资 格 认 定 、备 案 和 核 查 工 作 ,贷 款 所 在 区县 配 合 做 好 吸 纳 就 业 情 况 核 定 、政 策 宣 传 及 跟 踪 服 务 工 作 。(三 )市 财 政 局 统 筹 安 排 贴 息 资 金 ,做 好 对 劳 动 密 集 型小 企 业 贷 款 贴 息 的 核 拨 工 作 。七 、 原 五 县 可 结 合 实 际 情 况 , 出 台 相 应 贴 息 办 法 。八 、 本 办 法 自 发 布
8、之 日 起 施 行 。附 件 :1、劳 动 密 集 型 小 企 业 贷 款 备 案 表 ;2、劳 动 密 集 型 小 企 业 吸 纳 人 员 花 名 册 ;3、劳 动 密 集 型 小 企 业 贷 款 贴 息 申 请 表附 件 1:劳 动 密 集 型 小 企 业 贷 款 备 案 表企业名称企业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企业经营项目 企业性质营业执照号 劳动保障证号企业注册资金 企业年销售额在职职工总数申贷前 12 月内新招用失业人员数招用比例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招用人员比例贷款经办银行 贷款合同号贷款金额 贷款期限 -附件 2: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人员花名册企业名称(盖章)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就业和失业登记证编号劳动合同起止时间参加社会保险时间6附 件 3:劳 动 密 集 型 小 企 业 贷 款 贴 息 申 请 表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企业账户企业基本情况吸纳人员比例 企业签章贷款金额贷款期限付息金额贷款付息情况 申请贴息金额经办银行审核意见:(盖章)申贷时招用失业人员比例吸纳人员情况还款当年复核招用失业人员比例人社部门审核意见:(盖章)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