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口岸发展“十三五”规划成都市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翻印)2016 年 12 月 1 国家口岸发展“十三五” 规划口岸是国家对外开放的门户,人员和经贸往来的桥梁,国家安全的重要屏障。“十二五” 期间,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为适应对外开放的新形势新要求,在各地政府的积极支持和参与下,口岸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齐心协力、密切协作、积极作为,不断加强口岸工作的顶层设计和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口岸工作的制度架构,推动建立国务院口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相继出台国务院关于印发落实“三互” 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的若干意见等重要文件,口岸
2、综合治理体系初步建立;“三互”大通关建设取得突破,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 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关检合作“三个一 ”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区域通关一体化、 “一站式 ”作业及通关无纸化作业成效显著,口岸通关环境明显改善;口岸开放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功能布局日益优化,口岸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加大,口岸查验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口岸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持续加强,口岸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和外交大局需要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截至 2015 年底,我国共有对外开放口岸 295 个,“十二五 ”期间全国实现进出口货运量 182.1 亿吨,进出口货值 19.9万亿美元,出入境人员 23.08 亿人次,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 1.
3、28 亿辆(架、列、艘)次,口岸发展为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十三五 ”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全面 2 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口岸科学发展,进一步提高口岸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特编制本规划。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
4、”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化口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口岸立法,完善口岸布局,保障口岸安全,规范口岸执法,便利口岸通行,优化口岸服务,构建“大开放、大安全、大通关、大协同”格局,推动内陆、沿边、沿海地区口岸协调发展,构筑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可预期、公开透明的口岸通关环境,推进口岸综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基本原则。坚持服务大局。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主动服务于“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和周边外交大局的需要。在立足需求侧管理的同时,积极探索口岸工作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举措、新途
5、径,大力提升口岸服务和促进国家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的能力。 3 坚持法治先行。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口岸法治体系,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增强口岸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严格口岸执法,提高口岸执法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积极引导公众和企业遵规守法,净化口岸执法环境。坚持改革创新。研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持续推进口岸工作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口岸工作简政放权,优化后续服务。深入推进“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创新口岸查验监管模式,整合各类资源。积极研发和采用先进技术装备,利用互联网+模式,推进口岸智能化信息化。坚持合作共赢。加强
6、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以为社会和企业提供最大限度的口岸通行便利、降低政府行政成本和企业通关成本、提高口岸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充分考虑各部门、地区和国家的合理利益诉求,创新合作方式,拓展合作领域,完善合作机制,实现共同发展。(三)发展目标。到 2020 年,基本实现口岸布局科学合理、口岸设施完善集约、口岸通行安全便利、口岸治理规范高效,形成既符合我国国情,适应外交外经贸发展需要,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口岸发展新格局。口岸布局科学合理。口岸服务“一带一路” 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口岸集群布局初步形成,枢纽型口岸作用更加
7、明显。到 2020 年,全国纳入口岸运量年度统计的客货运量不达标的口岸数量较 2015 年 4 减少 50%。合理增加内陆地区口岸数量。口岸设施完善集约。新建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完善集约,已建成的口岸查验基础设施有序改善,边境口岸查验基础设施明显改善,边境口岸毗邻国家一侧口岸基础设施同步加强。口岸建设、运行、维护资金保障机制更加完善。口岸通行安全便利。口岸安全责任明确、清晰,口岸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设施设备投入明显加大,口岸安全责任制在全国所有口岸实现 100%全覆盖。口岸收费更加规范,通行手续更加透明、统一、简便,口岸电子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口岸治理规范高效。口岸管理工作制度体系更加完备,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相关部门、地方政府以及企业和社会对各自在口岸中的角色和责任分配认同度进一步提高,大通关协作机制发挥更大作用,口岸法制化建设水平显著提升,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二、优化口岸布局,打造口岸集群和枢纽口岸根据“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和国家对外开放总体布局,结合口岸的自然禀赋、区位优势,以及当地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布局,打造若干口岸集群和枢纽口岸。有效发挥枢纽口岸和口岸集群内主要口岸的牵引和带动作用,其他口岸围绕枢纽口岸或口岸集群内主要口岸合理定位,各口岸之间分工合理、优势互补、相互协作、竞争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