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文本常州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九月I目 录第一章 总 则 .1第二章 土地利用形势与任务 .6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和调控指标 .12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16第五章 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23第六章 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29第七章 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34第八章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40第九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与控制 .44第十章 区(市)土地利用调控 .49第十一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项目 .54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9第十三章 附 则 .63附表 .64常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文本
2、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常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常州市土地利用战略,明确常州市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常州市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和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第二条 常州市行政区域内有关土地利用的各专项规划和行业用地规划均应符合本规划。第三条 规划编制依据1法律依据(1) 中国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04 年)(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7 年)(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2002 年)(4) 中华人
3、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 年)(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02 年)(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010 年)(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998 年)(8)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998 年)(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1993 年)2相关文件常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文本2(1)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国发 2004 28 号)(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0532 号)(3)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 四查清、四对照
4、 ”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5182 号)(4) 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意见 (国土资发 2005 196 号)(5)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 (国发 2008 3 号)(6)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 (国土资发 2008 138 号)(7)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 (国土资发 2009 43 号)(8)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 2009 51 号)( 9) 市 ( 地 ) 级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编 制 规 程 ( TD/T1023-2010)( 10) 市 ( 地 ) 级 土
5、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制 图 规 范 ( TD/T1020-2009)(11)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6-2010)常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文本33相关规划(1)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 年) (2) 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3) 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4) 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5) 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6) 常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年) (7) 其他相关规划第四条 规划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
6、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坚持从常州实际出发,妥善处理发展与保护、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统筹安排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和综合产出效益,稳步推进城镇化,促进常州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第五条 规划编制原则(1)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强化对基本农田的保护,推进耕地保护由重数量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建设全面协调的转变,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加强土地整理力度,创新耕地保护激励制度,促进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与常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7、(2006-2020 年)文本4经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2) 大力推进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贯彻“严控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集约高效” 的要求,以供应引导需求,促进用地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3) 统筹安排各类用地,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围绕中心城区的发展定位,推动组团式城市发展,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逐步形成区域协调发展、城乡统筹发展、区(市)错位发展的格局,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4) 促进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相协调按照“有利于城市布局优化、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有利于城市管理水平提高、有利于市民生活质量改善” 的要求,协调
8、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强化水土资源的协调利用及水资源论证制度的建设,促进区域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第六条 规划任务(1) 落实江苏省下达给常州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与任务。(2) 以严格保护耕地、节约和集约利用建设用地为前提,对常州市市域内土地进行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3) 统筹安排各区域各业各类用地,保障科学发展用地,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常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文本5(4)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长,划分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制定相应的管制规则。(5) 协调土地利用和生态建设,促进土地可持续利用。(6) 确定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的范围、规模、用途和时序。(7) 制定差别化的区
9、域土地利用政策,调控和指导各区(市)土地利用。(8) 制定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确保规划科学实施。第七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常州市行政管辖范围,包括钟楼区、天宁区、戚墅堰区、新北区、武进区五区,金坛市、溧阳市两市,总面积 4384.57平方公里。第八条 规划期限规划基期:2005 年规划目标年:2020 年规划期限:2006-2020 年规划近期:2006-2010 年规划远期:2011-2020 年常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文本6第二章 土地利用形势与任务第一节 区域概况第九条 区位条件常州市地处北纬 3109至 3204、东经 11908至 12012之间,位于长江三角洲
10、中心地区、江苏省南部、沪宁铁路中段,南濒太湖,北枕长江,西倚茅山,东连苏杭平原,与上海、南京两大都市等距相望,与苏州、无锡联袂成片,构成苏锡常都市圈,地理区位条件十分优越。常州市拥有奔牛机场,北有长江黄金水道,南有太湖,京杭大运河穿境而过,连江通海;沪宁铁路、新长铁路、京沪高速铁路、沪宁城际铁路、沪宁高速公路、沿江高速公路、宁杭高速公路、扬溧高速公路、312 国道、104 国道等贯穿全市,水陆空交通便捷。第十条 经济社会发展现状2005 年,常州市地区生产总值(GDP)1308.2 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769.8 亿元,总人口 412.8 万人,城镇化水平 60.45%。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第十一条 土地利用现状2005 年,常州市土地总面积 438457.1 公顷。其中,农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