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2000622 上传时间:2019-03-26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50.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临高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临高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临高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临高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临高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临高县 2016 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为顺利推进我县 2016 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省的工作部署和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历届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切实解决农村最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为目标,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扶持等政策措施,开展我县农村危房改造,改善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二、基本原则(一)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建文明生态村相结合,集中改造或成片改造的村庄要组织编制村庄规划,统筹水、电、路、环境卫生等配套设施建设,注重改善整体改

2、造村庄的人居环境,形成整体特色风貌的效果,根据村庄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二)群众自主,自愿参与和政府引导扶持的原则。要加强对危房改造政策的宣传力度,真正做到家喻户晓,让农民自主、自愿参与危房改造,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三)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原则。注意保护现有的琼北民居特色建筑风格,科学规划,合理设计。要从当地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大力推广节能材料和技术,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经济、适用、节能、防风抗震功能,满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四)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

3、开、补助标准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公开、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本地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农民纳入危房改造对象。三、组织机构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我县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临高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组 长:曹 文(县政府县长)副组长:李 波(县政府副县长)成 员:桂若松(县政府办主任)李岳强(县住建局局长)许 峰(县发改委主任)陈达华(县民政局局长)王义坚(县财政局局长)符绩亚(县审计局局长)王光磊(县扶贫办主任)王朝留(县残联理事长)罗国彪(县房产局局长)郑 争(县水务局局长)李赛美(县计生委主任)王 晖(县地震局局长)邱德忠(县工商局局长)

4、吴仲鸿(县质监站站长)王岳东(县住建局副局长)符一聪(临城镇镇长)符亚初(新盈镇镇长)吴晓锋(多文镇镇长)王小山(博厚镇委书记、镇长)吴祖星(波莲镇镇长)陈 慧(和舍镇镇长)李 晓(南宝镇镇长)林明剑(皇桐镇镇长)谢宗志(东英镇镇长)符传江(调楼镇镇长)成员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县发改委负责项目建设程序的审查和项目建设的规范管理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危改资金的安排和资金支付管理工作;县审计局负责危改项目建设程序和资金使用监督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危改项目的规划管理和风貌管控工作;县民政局负责民政危改对象的资料审查和认定工作;县扶贫办负责贫困危改对象的资料审查和认定工作;县工商局负责危改对象经营者资料审查

5、和认定工作;县房产局负责危改对象住房产权和面积的审定工作;县计生委负责计生户危改对象的资料审查和认定工作;县质检站负责危改房屋的质量监管和工程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岳东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谢晓青兼任,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管工作。各镇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在县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起 10 日内将镇实施方案上报县危改办备案,指定镇政府的一名副职领导及村镇建设管理所的工作人员具体实施。四、任务安排2016 年我 县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为 1700 户。任务分解详见临高县 2016 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见附件 5)。

6、五、补助对象、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一)补助对象我县 2016 农村危房改造 补助对象是:居住在 D 级或 C 级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孤儿、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农村困难户。 “两户及计划生育家庭” 优先列为补助对象。(二)建设标准和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达到基本建设标准,凡在本村庄规划范围,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农村危房改造要达到基本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 13 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加强引导和规

7、范,积极组织制定农房设计方案,要为危房改造户将来扩建住房预留好接口,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及时组织验收,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需检查项目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否则视为不合格,凡验收合格的必须在十五天内全额拨付补助款项至农户手中,凡验收不合格的须整改合格方能全额拨付补助款项。(三)补助标准1.五保户 D 级危房补助标准为 32000 元/户。2.孤儿、残疾、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 D 级危房补助标准为 22000 元/户。3.其他 D 级危房困难户补助标准为 18000 元/户。4.C 级危房维修改造户补助标准为 13000 元/户。5.符合以上标准改造的“计生

8、两户” 再增加 2000 元/ 户。6、统一搬迁改造补助标准为 75000 元/户。六、资金来源和管理办法2016 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 3570 万元,其中中央资金 1275 万元,省级补助资金 1275 万元,县级配套 1020 万元。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严格按海南省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农户的申报材料经审批后,由县危改办制拨付表报财政部门拨款。补助资金按工程进度分二次直接发放到农户的一卡通账户,房屋建设完工后拨付 75%的补助资金,竣工验收后拨付 25%的尾款。同时,按照有关程序,将省(县)结转结余的配套资金用于危改村庄水、路、电等配

9、套设施的建设。七、工作经费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县财政部门按危改补助资金总额的 1.5%安排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的规划设计、监管和管理、统计、会议、培训、资料档案信息收集录入、设备和检查验收等费用支出,今年将重点解决县危改办及各乡镇信息录入的电脑和照相录像等设备的配置。八、建设方式和时间安排(一)建设方式我县 2016 年农村危房改造分 为分散户建设、重点村庄成片改造和整体推进改造三种建设方式,重点突出集中成片改造和整体改造建设。具备条件的镇要重点推出 1-2 个村庄进行重点村庄成片改造。(二)工作计划与时间安排1.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4 月至 5 月底前;2.农户申报、审核阶

10、段:4 月至 5 月底前;3.组织施工和指导监督阶段:4 月至 5 月底(要求 5 月份启动建设,5 月底前危改户必须全部开工建设);4.乡镇验收自查阶段:10 月 30 日至 11 月 15 日;5.县危改办检查验收阶段:11 月 15 日至 11 月 30 日(要求 11月底前全部竣工入住),县危改办视情况随时检查建设情况,各镇要密切配合。6.迎接省政府考核验收阶段:12 月 1 日至 12 月 15 日。九、申报程序与申报材料(一)申报程序1.农户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业户籍家庭,由农户自愿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表,并提供户籍、低收入情况(低保金领

11、取证、农村五保户供养证、优待金领取证或其他低收入证明)、残疾证明、优抚对象证明、危房照片( 含有房主正面肖像)等证明材料。2.村民小组评议。村民小组接到农户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民主评议,做好民主评议记录,妥善保存评议记录备档,并将评议结果在村小组公开栏予以“一榜” 公示无异 议后将符合条件的对象报村委会审核。3.村委会评议。村委会召开会议,对各村民小组申请对象进行评议,做好民主评议记录,妥善保存评议记录备档,并将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予以“ 二榜” 公示。经评议认为 符合补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上报镇政府。对不符合补助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4.镇政府组织人员上门核查。经审核

12、认为符合条件的,在镇务公开栏进行“ 三榜” 公示,公示无异 议后 报县危改办审批(报送材料:村小组和村委会所报送的材料、镇政府班子会会议记录、公示无异议等相关材料)。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5.县危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审批,县危改办备案登记。接到镇政府上报的材料后,县危改办组织人员查阅现状调查信息情况,开展入户核查,主要核查户籍、家庭信息和收入等情况,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在县政府网站上“四榜 ”公示,并将结果反馈给各镇。县危改办组织危改成员单位联合审查申报材料,集体研究审定后,由县危改办办理备案等有关手续。(二)村委会报镇政府材料1.经村委会确认的申请人身份证(户主及其家

13、庭成员)和一卡通账户(复印件)、书面申请书、 海南省农户危房改造农户申请审批表(附表 2),报建审批表;2.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书面意见;3.村委会公示情况资料(须附公示栏的照片图像、监督举报电话);4.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档案信息表(附表 4)。(三)镇政府报县危改办材料1.经镇政府审核的海南省农户危房改造农户申请审批表(附表 2);2.规划建设许可证;3.经镇政府危改专职人员鉴定后填写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房屋安全等级鉴定书(附表 1)及房屋现状照片(改造前)、施工照片、竣工照片;4.集中整体改造的还应提供规划设计图、建筑施工图等相关图纸资料;5.镇政府公示情况资料(须附公示

14、栏的照片图像、监督举报电话);6.村委会所提交的资料;7.县危改办所需的其他资料。十、有关要求(一)加强危房改造项目管理。各镇要严格申报审批程序,优先改造住在危房里的五保户、孤儿户、残疾户、低保户、优抚对象的房屋。在确定改造对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 村小组民主评议、村委会民主评议(村小组评议和村委会评议记录存入农户纸质档案)、镇政府审核、县危改县危改办备案。同时要建立健全“四榜” 公示制度, 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小组公开栏、村务公开栏、镇政务公开栏、政府网站上公示。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15、。(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报建工作。对已完成村镇规划的村庄,各镇规划建设管理所须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设计方案图纸和海南省农村居民建房审批办法,为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办理农房报建手续,并按相关规定减免报建费用,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发放产权登记证。(三)明确改造方式。农村危房改造方式为拆除重建的和异地新建的,须建设在村庄规划区域内,不得侵占农林田地,且需与镇政府签订拆除协议,新房建成后须自行组织拆除危房,确保消除农村危房。(四)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牵头,联合各镇,按照临高县农村危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工程质量安全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牵头组织技术力量,对全县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各个环节上从严把关,重点加强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工程的监管,确保达到防雷抗震标准要求。农村危房改造按要求执行有关抗震设防要求标准,抗震补助要优先补给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五)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年度改造任务结束后,各镇要及时组织核查验收,并向县危改办提交验收报告,迎接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及时组织验收,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需检查项目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否则视为不合格。(六)完善农户信息档案管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