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请假及学籍变动申请表姓名 学号 入学年月 年 月 学位层次院系 手机 录取类别 非定向 定向 变动起止日期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申请类型 请假 保留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入学申请 休学 复学 退学 学籍变动原因(可另附 A4 纸说明)本人承诺:我已阅读备注及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内容,自愿遵守相关规定。本人签字:年 月 日导师意见:导师签字:年 月 日院系意见:负责人签字:(公章)年 月 日研究生院综合处意见:负责人签字:(公章)年 月 日备注:此表一式三份,交研究生院综合处一份,留院系一份,本人一份。请假: 返校后本人持表向院系研究生教务老师销假(不必
2、到研究生院) 。 因 伤 病 请 假 两 周 以 上 的 , 须 附 医 院 证 明 ; 一 学 期 内 请 事 假 累 计 超 过 一 个 月 或 因 伤 病 请 假 累 计 超 过 两 个 月 的 , 应 休 学 。休学: 因病休学须附校医院同意休学证明; 休学应办离校手续(离校转单到研究生院综合处领取) ,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其学籍; 休学期满前一个月应向研究生院综合处提交复学申请,不按期办理复学手续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复学: 因病休学期满后申请复学须附校医院同意复学证明。 休学时办理了“离校转单”的同学,需下载并填写“恢复学籍转单” 。退学: 必须填写如下户口、档案地址; 需附入学学籍表三份(院系教务秘书处) ;需附成绩单四份(研究生院培养处 211)档案转存地点 邮编户籍迁移地点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