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 疗 救 助 申 请 程 序 流 程 图备注:1、表示流程的先后顺序。2、社区(村)委会、街道(乡镇)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及区(市、县)民政局以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开始计算工作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公示 5 天,同时书面告知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申请书、户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书、家庭收入证明、医疗费用有效票据及其他必要材料公示5天并反馈情况 委托入户调查、邻里访问进行调查(工作时限为5个工作日)在 5 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并反馈情况按照低收入家庭认定程序进行认定后,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公示,并上报审批按照程序进行信息比对核查后,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公示,并上 报审 批在 5 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并反馈情况进行调查(工作时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5天并反馈情况委托入户调查、邻里走访提交申请书、户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书、家庭收入证明、医疗费用有效票据及其他必要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公示5 天,同时书 面告知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城乡困难医疗救助家庭成员区(市、县)民政局区(市、县)民政局社区(村)居委会乡(镇) 、办事处或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村)居委会街道(乡镇)办事处或社区服务中心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困 难群众城乡低收入家庭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