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南京市科利华中学办学章程(原修订案的审定时间为 2012 年 9 月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本次修订案经学校 2018 年 10 月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学校为了依法办学,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依据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中文名称:南京市科利华中学学校英文名称:Nanjing Kelihua Middle School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后大树根 40 号学校官网:http:/邮政编码:210009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学校,全民事业单位,实施普通初等义务教育。第四条 办学理念: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师生,
2、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首,教学为主,以“创设优良学习生态,为学生优质发展奠基”为办学理念,强化校园文化建设,把科利华中学办成江苏省一流示范初中。 第五条 培养目标:把学生培养成为“厚德博学,身心两健” ,即身心健康,人生态度积极,文化基础扎实,有创新精神,有合作意识和终身学习能力的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初中毕业生。第六条 发展规划:学校致力于创设优良的学习生态,整合、协调学校内部的各种资源、环境和关系,使之达到最优状态,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名师众多、设施一流、管理规范、成果突出的市内领先、省内知名、全国有一定影响的特色明显、内涵深厚的品牌初中。第七条 校风建设校训:笃行校风:自砺自强
3、教风:严 细 实 恒 学风:自主自觉第八条 校徽 校歌 校庆纪念日 校徽:以汉字及英文校名环绕。标志主体是“科利华”首字母“k”的艺术变形为主框架,以蓝黄两色为主色。2校歌:追梦笃行校庆纪念日:1979 年 9 月 10 日第二章 学校管理体制第九条 学校隶属玄武区教育局直接管理,按编制设校长、书记、副校长、主任、教师及其他人员。校长、书记由区委区政府任命。中层干部按玄武区中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实行聘任制、任期制,每届任期为三年。第十条 学校实行校长全面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教代会和校务委员会民主管理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主要行政领导,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
4、校。 第十一条 校长的主要权限(一)在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决定所允许的范围内,校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工作有决策权和指挥权;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预。(二)任免、管理学校中层行政干部,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三)根据聘用合同的规定,有权聘任、管理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权对学校教职工实行奖惩,对工作成绩显著的教职工进行奖励,对违纪教职工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分需征求学校党组织与工会意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五)按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管理支配和使用学校经费。(六)按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招收学生,并对受教育者实施教育管理、奖
5、励或处分,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第十二条 学校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对学校行政工作行使监督职能,负责对学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教育、培养、管理和监督。对学校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完成,并领导学校工会、团队、民主党派等开展工作。3第十三条 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副校长有分管工作的权限,并直接对校长负责。中层干部按照校长、副校长的决策,具体执行,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学校工作有建议权;在执行学校决策的前提下,对本部门工作有指挥权、决定权。第十四条 学校建立由正副校长、党支部书记等参加的校务委员会,对学校重大问题与工作部署进行商
6、讨并作出决策。学校定期由校长主持召开由校级和中层干部参加的行政工作会议,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稳步而有序地进行。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管理部门。(一)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人事、档案、文秘、奖惩管理、来访接待工作;负责部门间的协调工作及党支部交办的具体工作;以学校名义发布行政通告等。(二)教务处:协助分管教学校长领导好各教研组,组织实施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做好教学人员的工作安排,负责课务安排、学籍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各教研组、教师的工作组织实施考核评价,提出奖惩意见等。(三)德育处:协助分管德育校长领导好年级组,组织实施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做好班主任工作安排,负责全校学生常规教育、评比、奖惩
7、等工作;对年级组,班级,团队组织实施考核评价,提出奖惩意见等。德育处可下设学生发展中心。(四)教科室:协助分管校长组织协调专、兼职人员和教工群体相结合的教科研队伍,实施学校教科研计划,指导和管理学校教科研常规工作,传递教科研信息,推广教科研成果,对全校教科研成果组织实施考核评价,提出奖惩意见等。 (五)总务处:协助分管校长,负责管理好学校财物,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创设良好的教学设施,为师生工作、生活、及教学提供优质服务,具体负责全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对全校人员、各处室、各班级的物资使用和保管,组织实施考核评价,提出奖惩意见等。(六)信息中心:协助分管校长,执行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校园信息化和
8、科技信息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辅助教育教学的功能,组织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计划及所属设施运行的业务管理,对全校教师电教设备、计算机设备的使用实施培训与考核评价,提出奖惩意见,建设管理数字资源库、校园网等。(七)学校工会、团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各按上级有关规定设置,并负责该组织的各项建设和具体管理工作。4第十六条 在党支部领导下,按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定期召开教代会,讨论审议学校的重大事务,组织全校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第十七条 学校工会应关心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广泛听取教职工的合理化建议,及时向党支部、校长室反馈群众的意见,并积极配合学校中心任务,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后顾之忧,创建
9、良好的工作氛围。第十八条 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监督部门的督导评估,接受审计、物价、纪检、监察、卫生、消防等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定期听取各方意见,努力改进工作。 第三章 校务民主管理第十九条 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团结和依靠全体教职工参与,支持和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健全教代会制度,推进校务委员会建设,完善“一主两翼”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积极探索“一主两翼”的有效运行方式。 “三重一大”事项按要求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切实发挥教代会、工会的职能,充分发挥校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引导学生、家长、社会积极参与学校管理。第二十条 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难
10、点,学校的廉政建设以及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实行校务公开,具体内容有:(1)学校的办学理念、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2)学校重大的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3)校内重大人事变动,学校聘任合同制的实施方案;(4)重大基建项目及校园发展规划,大额经费收支的使用与管理以及年度经费预算、结算报告;(5)教职工的考核评优、职称晋升、工资改革、奖学金发放及其他奖惩工作。(6)民主评议学校党政主要领导的过程与结果。第二十一条 学校民主管理及校务公开的途径与方式,主要有党政联席会、校务委员会、教代会、校长办公会、行政会、家长委员会及各类座谈会,公示栏及定期专项报告制度。第四章 教育、
11、教学管理第二十二条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均应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学校按5照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实施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素质教育,为学生终身学习打好基础,创造条件。第二十三条 学校的教育工作,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教育规律,强化日常行为规范的指导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自理自律能力,营造自主、和谐、开放的教育氛围,使学生身心得到充分地发展。第二十四条 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加强社区教育、社会实践和德育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家长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聘用资深的校
12、外人员,作为辅导员参与学校的教育和管理。第二十五条 构建国家、地方、学校组成的三级课程模式。科学的实施国家课程,建立相应的校本课程体系。 第二十六条 学校制定教育教学常规、质量评估、教改方案、师资培训、招生方案、学籍管理、课程实施及各项管理制度。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由德育处、教务处领导年级组,教研组负责实施。第二十七条 学校依照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加强体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以增强学生体质和心理素质。日常的体育卫生工作,由体育组、卫生室负责实施。学校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为学生作指导性服务。第二十八条 学校推广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教师坚持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进行教育教学。第五章 教科研管理第二十九
13、条 学校成立教科室负责学校教育科学研究管理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第三十条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及改革实践的需要,制定并实施学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规划,做好学校教育教研课题的申报、论证、审批及成果的鉴定、评奖、推广和应用工作,做好学校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经费的核实、报批和发放等工作。第三十一条 抓好学校教育教学研究的普及和指导,定期组织教育科学研究的理论学习、学术报告、信息交流等活动,培训学校教育教研骨干。第三十二条 深入教育教学实践,面向全体教师,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教育教学实验,及时推广教科研成果,搞好教科研论文评选交流活动,认真做好教科研论文筛选汇编等工作。第六章 总务管理6第三十三条 总务工
14、作的指导思想是为全体师生服务,为教育教学第一线服务。学校总务人员要加强服务意识、优质意识、节约意识和安全意识,在工作中努力做到热情、主动、及时、周到、高效。第三十四条 学校应配合教育局对校舍、教育教学设施进行规划和建设,并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对学校教育教学技术装备进行规范管理,按统一标准运作。第三十五条 学校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依法向社会募集办学资金。学校依法做好预、决算工作,合理使用经费,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财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实施财务管理。第三十六条 学校财务工作由校长统管,相关部门实施落实。学校设主管会计、出纳及资产管理等岗位,明确职责。建立预决算审核、购物申请、经费使用、报销、财物
15、使用管理、报损等制度。第三十七条 学校按财政局发放的收费许可证所列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收费,并按规定开据规范的发票或收据。收费工作按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收入的现金及时结储入户。第三十八条 学校为师生提供就餐服务,由总务处及医务室负责,确保师生安全用餐。第七章 学生管理第三十九条 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招生。学生持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未按规定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校学籍。第四十条 转学、休学、复学符合转学条件者须办理相关手续。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一学期请假超过上课总时数三分之一,跟班确有困难的,并经医院证明需长期休养的,经学校核准后,方可提交休学申请。休学期限为一年,休学期间
16、学籍保留,学校出具休学证明。在休学期满,经有关单位证明,要求复学者,学校审核认为确能继续学习的,方可复学。学生应交回休学证明,办理入学手续,由教务处编入相应年级。学校不接受没有办理入学、转学、复学手续的学生。第四十一条 成绩考核、毕业升学学校每学期进行期中、期末考试或考查,并记入学籍档案。义务教育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学生修业期满,毕业7成绩达到标准,综合素质评价在及格或 C 以上,体育合格者准予毕业。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第四十二条 奖励和处分学生在校享有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利并履行其义务。学校对各类优秀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
17、出表现的学生进行奖励。凡受到校级以上表彰或奖励的,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学校将公平、公正、公开地评选星级学子、优秀学生干部或进行其他表彰。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的学生,学校应及时给予教育帮助。学生严重违反中学生守则 、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管理和治安管理有关规定的,且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应给予处分。处分分为: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入团条件对已提交入团申请的中国青年,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1.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学习,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
18、方针政策,有坚定的政治立场。3.认真学习政策、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接受并刻苦踏实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有良好的学习态度和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4.有能力履行团员基本义务,时刻注意发挥模范带头作用。5.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制度,没有违规行为。6.尊敬师长,乐于助人,团结同学,关心集体。7.不旷课,诚实守信,考试无作弊现象8.积极参加团校培训学习,考核合格结业。第四十三条 学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南京市青少年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学校对学生的培养、教育和保护责任。第八章 教职工及人事管理第四十四条 学校的教职工享有国家教师法及其它政
19、策法规所规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第四十五条 学校的教职工要遵守8教师道德规范,热爱学校,敬业爱生,认真完成岗位职责,工作主动,具有目标意识、质量意识、创新意识,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第四十六条 教职工聘用采用长期聘用、定期聘用、续聘等形式。教职工由校长聘任,对于因不能胜任现职工作而未聘人员,请示教育局调出或在校内调剂安排合适的工作。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工作安排的,由学校依据有关的法规政策上报予以辞退或处理。第四十七条 学校教职工应具有市、区相关任职资格所规定条件,职务评审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八条 学校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实行评聘分开。一般按任职资格聘任,也可根据学校和人员实际情况,实
20、行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被聘人员按聘任职务享受相应的待遇。第四十九条 学校实行培养校内骨干教师的运行机制,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师资整体水平。第五十条 按照按劳分配,优质优酬的原则。学校实行国家规定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第五十一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考核及奖惩制度。依据考核结果,给予奖惩,确认是否聘用或续聘。学校对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有显著成绩者实行奖励。对工作不认真或犯有错误的教职工进行教育帮助,必要时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并纳入绩效考核。行政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凡教职工对校方处理不服,可提出申诉,由党组织与工会有关人员,组成仲裁调解机构,出面进行调解和仲裁。
21、若调解与仲裁不成,可向上一级管理部门申诉。第五十二条 学校组织教职工参加各类进修活动,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各级各类培训、轮训、出国进修等,努力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第九章 档案资料管理第五十三条 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应加强档案意识,注重各种媒体、类型档案的收集和及时报送学校建立档案。第五十四条 加强教学业务与图书9档案的建设:一是国颁课程计划、各类课程标准、各种版本的教材、教参应整理齐全,方便教师查阅。二是必要的业务报刊,应尽量购置,订阅并定期装订成册,计量入档,供教师阅览借鉴。三是上级来文、有关文稿、报告及学校教学计划、按编年史的办法归
22、卷入档,以利查询。第五十五条 有成套的教学质量资料。各类试题试卷、各门成绩统计、历次试卷分析、年度体卫资料、师生奖惩记载,均系统归卷,限期保存。第五十六条 建立教师业务档案。 按照教师职称管理和有关干部管理规定,建立并管好教师业务档案。档案中要有教师本人的教学计划、典型教案、教学成绩、进修成绩、获奖证书、经验材料、文章著作及考勤、考核、考绩鉴定等资料。第五十七条 按规定要求,建立健全规范的文书档案。档案要有上级来文,自己形成的文件、文稿、计划、总结、记录、活动记载,有关校史资料、照片、录音、录像带、获奖证件、逐年教职工名单,学校入校及毕业名单、奖励及处分材料,教工考勤档案以及学校自我评估和基本设施档案等。第五十八条 建立并健全会计财务档案,包括逐年收入开支,经费使用账目、校产登记即损坏情况资料,内部设施购置情况资料等。第十章 附则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已经学校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报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批准。本章程修订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讨论同意,并报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批准。第六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