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涧县加强税收征管全面推行税控系统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加强税收征管,堵 塞 税 收 管 理 漏 洞 ,有 效 组 织 税 收 收 入 ,根 据 大 政 办 发 201768 号文件和大理州人民政府 2018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加强税收征管全面推行税控系统动员会议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国税牵头,部门协同”的工作原则 ,结合我县税收征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组织保障为保证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南涧县人民政府加强税收征管全面推行税控系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 长:王绍基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副组长:字文源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
2、县长罗美玲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吕亚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成 员:何瑞祥 县委 常 委 、县 委 政 法 委 书 记 、县 财 政 局 局长尹国文 县政府办常务副主任李刘源 县国税局局长闭星义 县地税局局长查彭冲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周宜富 县公安局副局长余国旗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罗加跃 县工信局局长 张 波 县环保局局长秦尚尧 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高文华 县文体广电局局长李培君 县旅发委专职副主任杨源生 人行南涧支行行长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存在问题,总结工作经验,统筹领导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税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刘源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旅发委、县国税局、县地
3、税局明确 1 名领导组成。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二、工作目标(一)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各行业市场管理,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和发展水平,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将税源转变为税收,促进全县财政增收,服务全县经济发展。(二)加强政府各部门间的联动执法,充分利用“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措施,坚决打击偷逃骗抗税行为,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依法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度整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互联网应用平台,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增强纳税人获得感;同时实现数据共享,信息公开,有效运用第三方数据,提高工
4、作效率,提升纳税人遵从度、满意度。三、工作内容构建南涧县电子税控服务平台,覆盖所有经营户,实现数据的全量归集,并基于大数据实现信息控税、信息共享。(一)全面推行增值税税控系统。以县城、景点景区、集镇、交通沿线为重点,实现全县经营用票户基本覆盖安装,重点行业(涉旅行业、大型商超、餐饮住宿、农产品购销企业)100%覆盖安装,百货批发企业、大型建材销售店、大型服装店、品牌专卖店等 100%覆盖安装,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发票,实现增值税“以票控税,网 络比对,税源监控,综合管理” 的闭环管理工作流程。(二)广泛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过大理州电子税控服务平台开具电子发票,在所辖纳税人中广泛推
5、广应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效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节约社会资源,实现纳税人“销 售即开票” ,从源头 控制申报不实情况;逐步实现电子发票信息与企业财务系统、内控系统和税控系统有效对接,充分运用数据加强分析、预测,强化以票控税和避免涉税风险。(三)大力推行手机代开增值税电子发票服务。充分利用现代网络通信设备和技术,大力推进手机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突破时间空间的限制,进一步方便纳税人,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实现发票申领、开具、代开及申报缴税事项。同时加强国地税合作,解决附加税种的代征问题,有效堵塞征管漏洞,切实优化纳税服务。(四)广泛推广使用税控 POS 机开增值税电子发票。针对从事餐饮、住宿
6、、旅游以及其他起征点下小规模纳税人经营规模较小、区域覆盖面广的这一特点,广泛推广使用税控POS 机开增 值税电 子发票。(五)构建涉税信息交换机制。坚持政府主导,构建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强化数据分析利用,为各级各部门提供决策支持,为税务部门、公安经侦部门开展日常监管、税务稽查、经济违法案件查处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支撑。公安机关按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辖区内旅店业涉税数据信息;人民银行负责督导协调银行业向国税部门提供税收管理需要的纳税人资金结算情况。旅游管理部门向国税部门提供税收管理需要的旅游行业管理相关数据信息。四、方法步骤(一)准备阶段(2018 年 1 月 21 日-2018 年 2 月 28
7、日)工作任务:一是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召开推行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推行工作。二是强化宣传工作。利用一切渠道和途径,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让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了解加强税收征管全面推行税控系统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法律规定、推行范围、推行方法和政策规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国税部门进行调研,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我县税源管理现状,以县城、景点景区、集镇、交通沿线为重点,实现全县经营用票户基本覆盖安装,重点行业(涉旅行业、大型商超、餐饮住宿、农产品购销企业)100%覆盖,百货批发企业、大型建材销售店、大型服装店、品牌专卖店等 100%覆盖安装,科学合理确定推行对象。四是根据工作准备情况,适时召开联
8、席会议,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问题和协调处理部门联动相关事项。(二)设备安装阶段。 (2018 年 3 月 1 日 -2018 年 9 月 30 日 )安装目标:2018 年 3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完成安装任务的 50%,2018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安装任务的 100%。工作任务:一是在前期充分摸排的基础上稳步推行智能云税POS 系统 和其他税控装置;二是 强化纳 税人操作培训,同时督促好服务支撑单位做好发行发售工作;三是积极主动办好发票摇奖活动,扩大电子税控影响面;四是稳步推进针对自然人的手机 APP 代开方式;五是 进一步完善监控平台的功能与扩展,争取完全本
9、地化应用,实现系统内外数据对接;六是加大推行过程中问题的收集和反馈,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确保推行工作顺利进行。(三)巡查巡管阶段(2018 年 3 月 1 日-2018 年 12 月 31日)工作任务:每周不少于 2 次开展巡查巡管联合执法工作,宣传引导纳税人积极使用税控设备 POS 机,开具电子发票。对不配合安装或安装后使用率低,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的纳税人采取宣传教育、进行约谈,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依法进行联合惩戒等方式进行处理;对有违法行为且态度恶劣的纳税人进行典型曝光,提高纳税人违法成本,促使纳税人主动开具发票。同时,积极向消费者宣传发票抽奖事宜,增强消费者索取发票的兴趣,扩大社
10、会监督面。(四)工作总结阶段(2018 年 10 月)根据推广情况进行经验总结,对于存在问题研究制定措施加以解决,进一步结合实际制定加强税收征管全面推行税控系统工作的细化方案,按照积极稳妥、分布覆盖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推行工作,对于好的推广经验和做法及时对外宣传报导。五、经费保障加强税收征管全面推行税控系统试点工作经费由国税部门测算,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费用包括:税控设备投入、当年运维费用;宣传推广工作经费;其他费用,平台搭建、运维费用;起征点以下纳税人税控设备以后年度运维费用;有奖发票、有奖举报等费用报州级研究争取。六、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税收征管试点工作是进一步适应
11、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 “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深度整合和创新发展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注重对试点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正面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创造良好氛围。(二)高位推动,高效落实。税务部门要落实牵头责任,在领导小组坚强领导下,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任务图,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到人,按时按质全力推进此项工作,其他部门要合力配合做好工作,共同打造“公平税负、诚信纳税” 的良好氛围。办 公室要积极加强与 领导小组请示汇报,争取市场监管、地税、公安、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的支持和联动执法形成合力。(三)完善机制,督促检查。试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试点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试点工作领导组要紧密跟踪工作进度,对应方案时间表,督促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试点取得实效,达到预期目的。(四)加强总结,搞好宣传。办公室务必总结好工作经验,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收集好相关痕迹资料,为推行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要高度重视宣传报导工作,要积极通过南涧县人民政府网站、微南涧等平台开展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此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