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台双争20105 号关于评选 2010 年度并考核 2009 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通知各县(市、区)“双争 ”活动领导小组、各系 统(局)“双争”活动领导小组、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团委、市直机关团工委、市直单位团委(团工委):根据台州市争创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台州市“双争”活动领导小组决定,于 2010 年底开展 2010 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评选表彰和2009 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考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考核 2009 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台 州 市 “双 争 ”活 动 领 导小 组文 件- 2 -凡是台州市“双争” 活 动领导
2、小组命名的 2009 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详见台双争20104 号),都要进行年度考核。考核要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主要检查其是否制定了明确的创建目标和标准,是否开展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活动,是否深入开展“践行科学 发 展观,服务群众、服 务企业” 专项行动,是否注重政治理论学习,是否在工作场合醒目位置悬挂青年文明号牌匾和青年文明号公约牌,是否张贴青年文明号服务标准(或“青年文明号服务卡” 放大样)并公布 监督电话,是否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并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和党政部门的肯定,是否建立了从创建、考核、管理到激励的运行机制,特别要检查
3、其是否使用台州市市级“ 青年文明号” 创建、管理工作手册 以规范台帐制度,考核中实行青年文明号信用状况一票否决制,对有失信事实的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取消其荣誉称号。考核由市、县两级“双争” 活动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具体考核以行业为主,团委协调、配合。由团组织独立开展活动的行业,其考核工作由各级团委负责实施。考核结果作为能否继续认定受检单位为 2010 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的主要依据。考核后,符合条件的,填写台州市市级青年文明号复核表,于 2011 年 3 月 1 日前将复核单位名单、复- 3 -核表报市“双争” 活动领导 小组办公室,同 时,将复核单位名单电子版发至 。不符合条件的,
4、按有关程序取消市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摘取市级青年文明号牌匾。二、关于评选 2010 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一)评选范围一是已取得县级(或相当于县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并开展争创市级青年文明号活动一年以上,取得优异成绩的青年集体。二是市直机关中属于未全行业的,开展争创市级青年文明号活动一年以上,并已取得优异成绩的青年集体。(二)评选标准一是 10 人以上(含 10 人)的集体且 35 周岁以下青年占 70%以上或 10 人以下的集体且 35 周岁以下青年占 5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的青年集体或青年集体创建的岗位和工程。二是该集体中的青年热爱本职
5、工作,敬业意识强,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有关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体现出高度的职业文明。三是积极开展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熟练掌握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有 60%以上的青年成为本系统或本单位岗位骨干。四是该集体团组织健全,能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开展- 4 -工作,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青年特点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能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五是工作及成效得到本单位党政领导肯定,受到周围群众和服务对象赞誉,社会评价良好。(三)评选方式评 选 采 取 自 下 而 上 、逐 级 申 报 的 方 式 。首 先 是 青 年 集 体进
6、行 申 报 ,申 报 单 位 要 认 真 填 写 台 州 市 市 级 青 年 文 明 号 申报 表 ,并 附 2000 字 左 右 的 事 迹 材 料 。申 报 集 体 要 将 自 然 情况 、创 建 情 况 、申 报 情 况 、台 州 市 青 年 文 明 号 监 督 电 话(88511939)等 进 行 至 少 7 天 的 自 行 公 示 。其 次 ,各 县 (市 、区 )团 委 (或 相 当 于 县 级 团 委 )与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根 据 市 级 青 年 文 明号 的 条 件 和 标 准 进 行 初 评 ,提 出 初 评 意 见 ,并 根 据 市 级 青 年文 明 号 分 配 名
7、 额 确 定 2010 年 度 市 级 青 年 文 明 号 候 选 单 位 ,将 确 定 的 候 选 单 位 名 单 及 材 料 (一 式 一 份 )报 至 市 级 各 行 业 主管 部 门 ,由 市 级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复 核 并 加 盖 公 章 后 ,于 2011年 3 月 1 日 前 将 候 选 单 位 名 单 及 材 料 统 一 上 报 台 州 市 “双 争 ”活 动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同 时 ,将 候 选 单 位 名 单 、申 报 表 和 申 报材 料 电 子 版 发 至 。台 州 市 “双 争 ”活 动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将 对 上 报 的 台 州 市
8、市 级 青 年 文 明 号 复 核 表 和 台 州 市 市 级 青 年 文 明 号 申 报 表 进 行 初 审 ,提 出 拟 命 名 为 2010 年 度 市 级 青 年 文 明 号 的 名 单 ,- 5 -在 台 州 共 青 团 网 站 和 市 级 新 闻 媒 体 上 进 行 公 示 ,如 无 异 议 ,将 由 台 州 市 “双 争 ”活 动 领 导 小 组 进 行 命 名 表 彰 。开展青年文明号评选、考核工作是推动青年文明号活动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各系统(局)和县(市、区)团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标准,协调配合,使青年文明号真正体现先进性和示范性。考核、评选的具体事宜请与市“双
9、争” 活 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办公室设在共青团台州市委城乡工作部。联系人:林芊成、龚重阳,联系电话:88511939,传真:88510881,E-mail:。附件:1、台州市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2、台州市市级青年文明号复核表3、2010 年度新增市级青年文明号名额分配表台州市“双争” 活动领导小组2010 年 12 月 16 日- 6 -主题词:青年文明号 考核评选 通知抄 送:市委办、市府办,团省委青工部台州市“双争 ”活动领导 小组办公室 2010 年 12 月 16 日- 7 -附件 1:台州市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青年集体名称 行业集 体 职 工 总 人数35 岁以下青年人数负责人姓名
10、 年龄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事迹材料 另附,字数 2000 字左右获 得 县 级 或 本 行 业 级 青 年 文 明 号 时 间本单位意见 (盖 章)年 月 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盖 章)年 月 日县级、市直单位团委意见(盖 章)年 月 日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盖 章)年 月 日- 8 -附件 2:台州市市级青年文明号复核表集体名称 行业负责人姓名 年龄成员人数 35 岁以下青年人数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年度检查考核情况考核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盖 章)年 月 日县级、市直单位团委意见(盖 章)年 月 日- 9 -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盖 章)年 月 日- 10 -附件 3:2010 年度新增市级青年文明号名额分配表名额类别行业、县(市、区) 新 增公安 5法院 1建设 2交通 2水利 1卫生 3旅游 3个私 2台州高速公路 1甬台温高速公路 1高速交警 1国税 2检验检疫 1电力 2中石化 2中石油 2邮政 2电信 2移动 2联通 2农行 1建行 1椒江 3黄岩 3路桥 3临海 4温岭 4玉环 3天台 2仙居 2三门 2市直 5合计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