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办理出卖、转让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审批事项流程图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4 个工作日责任处室:科教法制处审批要件:1.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档案名称、内容、规格、数量;申请单位或个人意见(盖章);档案转移方式(出卖、转让)和事由 ;2.申请单位介绍信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3.受让单位或个人出具的意见书;4.档案目录、档案原件。5.需要提报的其他材料。温馨服务:未通过初审,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审定:按审定标准及审查意见进行审定,同意审查意见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审定人姓名,返回受
2、理人员;不同意审查意见的,与审查人员及时沟通,交换意见,并按原渠道退回受理人员。(时限)1 天 申请人提出申请制发文书:对符合标准的,进行登记并在审批表上盖章;对不符合标准的,登记后,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 。(时限)0.5 天窗口送达:通知申办人领取文书或不予许可通知书,并将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时限)0.5 天审查:符合规定的,处长在申报表上填写意见交局领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说明理由,并在申报表上填写。(时限)1 天哈尔滨市档案局窗口受理(初审)(时限)1 天 2 办理延期向社会开放档案审批事项流程图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4 个工作日责任处室:科教
3、法制处哈尔滨市档案局窗口受理(初审)(时限) 1 天审批要件:1.申请审批表包括申请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档案名称、内容、规格、数量;申请单位或个人意见(盖章) ;2.申办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介绍信及身份证。3.档案目录、档案原件。4.需要提报的其他材料。温馨服务:未通过初审,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审定:按审定标准及审查意见进行审定,同意审查意见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审定人姓名,返回受理人员;不同意审查意见的,与审查人员及时沟通,交换意见,并按原渠道退回受理人员。(时限)1 天 申请人提出申请制发文书:对符合标准的,进行登记并在审批表上盖章;对不符合标准的,登记后,出具“不予许可通
4、知书” 。(时限)0.5 天窗口送达:通知申办人领取文书或不予许可通知书,并将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时限)0.5 天审查:符合规定的,处长在申报表上填写意见交局领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说明理由,并在申报表上填写。(时限)1 天 3 办理利用档案馆未开放档案审批事项流程图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4 个工作日责任处室:科教法制处哈尔滨市档案局窗口受理(初审)(时限) 1 天审批要件:1.申请审批表包括申请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档案名称、内容、规格、数量;申请单位或个人意见(盖章) ;2.申办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介绍信及身份证。3.档案目录、档案原件
5、。4.需要提报的其他材料。温馨服务:未通过初审,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审定:按审定标准及审查意见进行审定,同意审查意见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审定人姓名,返回受理人员;不同意审查意见的,与审查人员及时沟通,交换意见,并按原渠道退回受理人员。(时限)1 天 申请人提出申请制发文书:对符合标准的,进行登记并在审批表上盖章;对不符合标准的,登记后,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 。(时限)0.5 天窗口送达:通知申办人领取文书或不予许可通知书,并将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时限)0.5 天审查:符合规定的,处长在申报表上填写意见交局领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说明理由,并在申报表上填写。(
6、时限)1 天 4 销毁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的备案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4 个工作日责任处室:科教法制处哈尔滨市档案局窗口受理(初审)(时限) 1 天审批要件:1.申请主体为国有企业,并已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档案留存与销毁的鉴定工作;2.拟销毁的档案已鉴定并造具清册,经企业领导人和企业资产清算机构负责人审核;3.企业领导人和企业资产清算机构负责人已审核,企业主管部门已批准。温馨服务:未通过初审,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审定:按审定标准及审查意见进行审定,同意审查意见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审定人姓名,返回受理人员;不同意审查意见的,与审查人员及时沟通,交换意见,并按原渠道退回受理人员。
7、(时限)2 天 申请人提出申请制发文书:对符合标准的,进行登记并在审批表上盖章;对不符合标准的,登记后,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 。(时限)0.5 天窗口送达:通知申办人领取文书或不予许可通知书,并将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时限)0.5 天审查:符合规定的,处长在申报表上填写意见交局领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说明理由,并在申报表上填写。(时限)1 天 5 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规定范围以外档案的审批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4 个工作日责任处室:科教法制处哈尔滨市档案局窗口受理(初审)(时限) 1 天审批要件:1.申请主体为城市建设档案馆;2.符合国家有关档案归属、流
8、向的整体规划和要求;3.所接收档案须经过档案形成单位同意,不涉及中央主管部门驻地方单位。温馨服务:未通过初审,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审定:按审定标准及审查意见进行审定,同意审查意见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审定人姓名,返回受理人员;不同意审查意见的,与审查人员及时沟通,交换意见,并按原渠道退回受理人员。(时限)2 天 申请人提出申请制发文书:对符合标准的,进行登记并在审批表上盖章;对不符合标准的,登记后,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 。(时限)0.5 天窗口送达:通知申办人领取文书或不予许可通知书,并将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时限)0.5 天审查:符合规定的,处长在申报表上填写意
9、见交局领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说明理由,并在申报表上填写。(时限)1 天 6 哈尔滨市档案局行政处罚流程图受 理立 案依法调查取证;制作档案行政处罚询问笔录审查调查报告 制发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作出 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法享有的权力当事人陈述、申 必要时进 入辩,制作陈述申 听证 程序辩笔录。下达、送达 责令改正通知书或档案行政处罚告知书执 行结案归档责任处室:监督指导一处、二处、区县处、科教法制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下达、送达档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填制送达回证。 7 档案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流程图主办单位:市档案局告知并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对单位处以五万元
10、以上罚款,对个人处以三千元以上罚款违法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 收到听证告知书之日起 3 日内提出书面申请,超 过期限视为放弃权利。市档案局受理听证申请,听证会1、收到听证申请之日起 3 日内确定听 证人员,听 证时间地点和方式;2、听证举行 7 日前送达听证 会通知书;3、非涉秘案件,举行听证的 3 日前,应公告听证的案由、时间、地点、方式举行听证,制作听证笔录1、宣布听证事由、听证会纪律、听证会组成人员2、核对身份3、告知当事人听证中的权利义务4、询问是否申请回避5、调查人陈述案件事实、证据、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理由;6、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陈述、申辩并质证7、听证主持人询问当事人8、调查人、当
11、事人作最后陈述。听 证结 束1、调查人、当事人、证人核对听证笔录并签字2、听证主持人制作听证会报 告书 8 档案行政处罚执行程序流程图当事人在收到档案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市档案局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在十五日内不缴罚款的,市档案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当事人确定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市档案局批准,可以暂缓或分期缴纳。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市档案局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主办单位:市档案局 9 代为保管档案、征购档案行政强制流程图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作出行政 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
12、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 实、理由或者 证 据成立的,应当采纳。制作采取代为保管档案、征购 档案的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采取代为保管档案、征购档案的行政 强制措施凭证应当由当事人签名、档案行政执法人员签 名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档案执法人员应 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采取代为保管档案、征购档案的行政 强制措施凭证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档案执 法人员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主办单位:市档案局 10 档案行政确认流程图主办单位:市档案局在 10 个工作日内审核要件在 2 个工作日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申请单位(人)提交申请书、证明材料、档案送审表及目录。领导审批将认定结果以有效方式通知申请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