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附件 怀化市城市规划区房地产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流程图(第一阶段)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审批时限 15 个工作日)核准制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备案制项目(企业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向发改委提交项目建议书 批复申请材料(包括政府意见、项目建议书等)发改委批复项目建议书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建议书批复开展相关前期工作,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取得以下部门意见国土部门意见规划部门意见环保部门意见根据项目类别需提交的其他文件包括行业主管部门意见项目单位向发改委提交项目可研报告批复申请材料(包括项目可研报告,以上相关部门意见)发改委批复项目可研报告(15 个工作日内批复
2、)项目单位向发改委提交项目核准申请材料(包括项目申请报告及以下部门意见)国土部门意见规划部门意见环保部门意见节能主管部门意见发改委予以核准(15 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单位向发改委提交项目备案申请材料(包括备案申请表及以下部门意见)国土部门意见规划部门意见环保部门意见发改委予以备案(15 个工作日内完成)节能主管部门意见根据项目类别需提交的其他文件包括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根据项目类别需提交的其他文件包括行业主管部门意见10怀化市城市规划区房地产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流程图(第二阶段)供地许可阶段(牵头单位:市国土局,审批时限:15 个工作日)划拨类供地 出让供地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向 国 土 局 提
3、交 申 请 材 料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 概 念 性 规 划初 步 审 查 (第 5 工 作 日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划 拨 决 定 书 ( 第 8 工 作 日 ) 、完 成 建 设 项 目 集 中 收 费建 设 用 地 批 准 书 并 交 项 目 建 设 单位 ( 第 15 工 作 日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向 国 土 局 提 交 申 请 材 料根 据 规 划 部 门 出 具 的 宗 地 规 划 设 计 条 件 、 财 政 部 门 核定 的 宗 地 成 本 资 料 、 征 地 拆 迁 部 门 提 供 的 征 地 拆 迁 完成 资 料 , 在 确 保 土 地 权 属 资
4、料 齐 全 无 纠 纷 的 条 件 下 ,按 供 地 计 划 组 织 实 施 协 议 、 招 拍 挂 出 让 工 作 , 竞 买 人竞 得 土 地 使 用 权 , 签 订 成 交 确 认 书 后 , 10 个 工 作 日 内 签订 出 让 合 同 , 并 按 规 定 缴 纳 有 关 税 费 。 ( 第 10 个 工 作 日 )完 成 建 设 项 目 集 中 收 费 , 发 放 建 设 用 地 批 准书 并 交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 第 15 工 作 日 )11怀化市城市规划区房地产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流程图(第三阶段)规划报建阶段(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审批时限 15 个工作日)项目建设单位向
5、规划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完成建设工程规划报建相关法定要件的审核,并将资料抄告国土、住建(质监站) 、规划行政执法部门、公用事业(渣土办) 、人防、气象、地震等部门(第 3 工作日)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第 12 工作日)国土、住建(质监站) 、规划行政执法部门、公用事业(渣土办) 、人防、气象、地震等部门完成审查并抄告规划部门(第 10 工作日) ,建设项目集中收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 15 工作日)12怀化市城市规划区房地产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流程图(第四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时限为 10 个工作日)施工许可阶段住建局在 3 个工作日内分别抄告财政、消防
6、等审批部门以及市防雷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墙改办、市散装水泥办等集中收费执收单位实行审核审查审批。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将本阶段所有审批事项申请材料报送住建局。市防雷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墙改办、市散装水泥办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集中收费的审核并将结果报送财政。财政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集中收费的复审开具票据后将审批结果报送住建局。在收到消防设计审核意见,财政开具的建设项目集中收费票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核发施工许可证必须提交的资料后,住建局在 10 个工作日内核发施工许可证,将审批结果送达项目建设单位13怀化市城市规划区房地产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流程图(第五阶段)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牵头单
7、位:市房产局,审批时限:5 个工作日)注:多层住宅楼修建到 50%、高层住宅修建到 30%,即可进行商品房预售许可办证。项目建设单位向房产局提出申请并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书、发改委项目批文、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物业管理方案确认单、建设项目集中收费等。初 审(第 1 工作日)现场查勘(第 2 工作日)复审(第 3 工作日)审批(第 4 工作日)发证(第 5 工作日)14怀化市城市规划区房地产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流程图(第六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时限为 10 个工作日)竣工验收阶段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将
8、本阶段所有验收事项的申请材料报送住建局住建局在 3 个工作日将项目建设单位报送的材料抄告规划、人防、环保、气象、水利、公用事业、地震等竣工验收部门以及财政、市防雷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墙改办、市散装水泥办等集中收费执收单位。住建局在 5 个工作日内组织规划、人防、环保、气象、水利、公共事业、地震等部门现场验收。市防雷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墙改办、市散装水泥办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集中收费的审核并将结果报送财政。规划、人防、环保、气象、水利、公共事业、地震等部门在 3 个工作日分别出具验收意见报住建局。财政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集中收费的复审开具票据后将审批结果报送住建局。住建局在收到规划、人防、环保、气象、公共事业、地震等部门的验收合格意见、财政开具的建设项目集中收费票据后 10 个工作日内出具综合竣工验收意见,同时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及时送达项目建设单位。对验收不合格的,不出具综合竣工验收意见及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建局在 10 个工作日内告知项目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