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学校和个人提交材料初审、受理(12 个工作日)行 窗政 口审 流批 程送达承办处室承办处室审核并确定结果(10 个工作日)认定结果公示(7 个工作日)起草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文件(5 个工作日)1、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申 请 表 一 式 两 份 ;2、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省教育厅指定医院出具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7、师范教育类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学期间的学习成绩单、教育实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后取本科学历人员的考生登记表、学习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和
2、复印件。8、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教育阶段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单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9、省 高 师 培 训 中 心 颁 发 的 高 等 学校 教 师 岗 前 培 训 合 格 证 原 件 和复 印 件 ( 非 师 范 教 育 类 毕 业 人员 ) ;10、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原件和复印件;11、近期小 2 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12、民 办 高 校 教 师 在 本 校 从 教 3 年以 上 证 明 、 省 市 人 才 代 理 机 构人 事 档 案 存 放 证 明 、 与 所 在 学校 签 定 的 合 同 以 及 本 人 的 授 课计 划 、 教 案 、 任 教 学 科 等 材 料 ;13、本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表;14、本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信息系统软盘;15、认 定 前 1 个 月 本 校 在 编 在 册 教学编 制 人 员 的 工 资 花 名 表 原 件 。厅领导签批(2 个工作日)审批流程结果送达行政审批窗口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 0351-3046324未通过初审行政审批窗口 :0351-3033203告知或送达行政相对人(6 个工作日)注:1、内部审批过程中,在任何一个步骤中止,需由承办处室将中止理由书面告知行政审批窗口。2、行政审批期限从送达承办处室之日开始计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