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闻传媒与社会公平正义”笔谈社会公平正义与新闻传媒的责任摘要维护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构建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主要涉及观念、制度、实践三个层面。新闻传媒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其要义有:一是及时发布重要政务信息和公共信息及涉及公众利益的其他信息,体现对不同界别和阶层公民知情权和实际利益的同等尊重;二是忠实表达不同界别和阶层公民合理的心声、愿望、意见,为他们直接或间接表达自己的言论提供同样的机会和自由。媒介在以上三个层面,应该且可以有较大作为。然不可否认,一些媒介由于自身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关键词社会公平正义;新闻传媒;功能与责任 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坚持、体现和维护公平正
2、义,是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从来就没有一个以和谐为旨归的社会,会坐视严重违背公平正义原则的现象长期存在而不思改变。其根本原因在于:背离公平正义原则,就是在放任社会不和谐因素滋生、蔓延;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之 ,也是任何一个文明程度较高的国家处理政府与公众、公民与公民之间关系的一项基本准则。 “在一个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里,社会成员应该平等地拥有权利,平等地享受权利所带来的利益,共同分享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成果。在这里,公平正义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也是社会和谐的本质属性。 ”此言比较准确地阐明了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之间的关系。 公平正义,内涵颇丰。在社会生活范畴,
3、公平并不只是指公平地进行利益分配,更不是指在利益分配时实行平均主义, “吃大锅饭 ”(孔子所说的“不患寡而患不均”虽不无道理,但不是我们所追求的理想目标)。公平是指“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 。而从本质上说,公平是指每一个公民按宪法规定享有平等的基本权利。有论者提出:“完备的公民基本权利体系应由九个部分组成:权利普遍性原则、平等权、生命权和人身自由、财产权、精神自由、政治权利和自由、社会经济文化权利、特殊人群的权利、救济权。 ”可见公民的基本权利涉及面甚广。笔者此处所说的公平,是指公民在人身自由、精神自由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享有的基本权利公平。其他的公平都与此相关或由此派
4、生。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不因地位、身份、文化程度、财产状况、所处地域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正义,则是指在社会生活中秉持和维护公共利益,并据此臧否人事、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细究起来, “正义一词的使用由来已久。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它主要用于人的行为。然而,在近现代的西方思想家那里, 正义的概念越来越多地被专门用作评价社会制度的一种道德标准,被看作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罗尔斯则更明确地规定,在他的正义论中,正义的对象是社会的基本结构即用来分配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划分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和负担的主要制度。 ”公平与正义,是两个密切相关的概念。正义常在维护社会公平的过程中得以凸现(如果面对不公平而不敢仗义执
5、言,则何谈正义?);公平则从一个重要方面体现出了正义所含的精髓。 推动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主要涉及如下三个层面:一是观念层面。人们身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基于自身现实境遇和理想追求的考虑,逐渐形成了关于公平正义的理念(观念、理想),其中有些是共识性的理念。公平正义的理念,有的高于现实,先于这一方面的制度规定和制度安排,会对相应的制度产生一定的影响。 “从亚里士多德开始,公平正义就被看做是评价社会制度的一个价值标准,用以匡正人类不平等的社会现实。 ”此类公平正义,大抵是一种观念形态。二是制度层面(各项制度中包括司法制度、利益分配制度等)。由观念发展到制度,与此相对应的,则是由非刚性的观念倡导和
6、传播走向了刚性或相对刚性的制度约束,这是一种历史的进步。在当今时代, “和谐社会的核心问题是要协调好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公平地分配社会权益,使每个人都各得其所、各得其利。制度是政府用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主要手段” , “社会公平正义不会自动生成,市场经济机制本身也无法完成维护社会公平的重任,只能由政府来完成” , “而政府只能靠制度。在制度框架内,才能使每个人都拥有基本的权利,拥有公平发展的机会,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三是实践层面。包括三项内容: (1)执行各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的实践,为公平正义提供切实保障; (2)贯彻有利于维护公平正义的先进理念的实践,使公平正义理念更多地进入公
7、民的心理空间; (3)对违背合理制度、先进理念的各类现象和行为加以监督的实践,令相关行为主体在作出不公平、不正义之举时未敢无所顾忌。 推动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其全部内涵涉及诸多方面,实在难以用寥寥数语加以概括。然而对其最具重要性的内涵,则又是完全可以进行简要概括的,即: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和公平对待;一旦其基本权利受到不公平对待甚至受到侵害,有关机构能予以重视、加以制止和匡正,受到不公正对待甚至侵害的群体或个体能得到来自媒介以及其他社会成员的道义上的有力支持。推动社会公平正义,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有赖于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新闻传媒责无旁贷。 本文拟从新闻传媒及其从业者的角度切入
8、,来探讨应当如何推动、体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 新闻传媒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中的一支有着自身鲜明特点的重要力量。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它们日复一日地生产和传播着新闻这样一种特殊的精神产品(当然也还生产和传播娱乐产品、广告信息产品等)。它们持续不断地为广大受众提供有价值的新闻信息,以满足其新闻需求。这于媒介而言,是发挥新闻信息传播功能(此其主功能);而于受众而言,则是使用而后满足。在这一过程中,媒介以对新闻事实的报道、对此所作的解读以及公开的抑或隐蔽的倾向,有意识地影响着公众舆论,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心灵世界和日常生活。掌握着媒介的执政者,藉以达到引领和掌控社会舆论的目的。社会舆论无疑在一
9、定程度上影响人心的向背和聚散。对此,当然不可等闲视之。在当今资讯高度发达的时代,新闻传媒已经成为社会公众了解外部世界、了解自己生存环境的主要方式和途径。它们对社会、对公众的影响力正在与日俱增。 如果说媒介有什么权的话,那么它们所拥有的是:对于媒介资源的支配权(权力),通过媒介行使的话语权(权利)。公众(包括媒介从业者)通过媒介行使话语权,即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表达的权利。此其法理依据。而在现实生活中,通过媒介行使话语权,在很大程度上又有赖于媒介资源支配权。从本质上说,媒介资源支配权是由媒介的产权状况决定的。在我国的国情条件下,新闻传媒的产权属国家和全民所有。这就意味着,人民作为国家的真正
10、主人,同时也应当是媒介的真正主人。如同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是由人民赋予和托付的一样,媒介资源的支配权应当也是由人民赋予和托付的。新闻传媒推动社会公平正义,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1)及时地发布重要的新闻信息(包括政务信息和公共信息),以及涉及公众利益的其他信 息,体现出对不同界别和阶层公民知情权和实际利益的同等尊重。 (2)忠实地表达不同界别和阶层公民合理的心声、愿望、意见,为他们直接或间接地表达自己的言论提供同样的机会和自由(其中,既包括为他们直接行使舆论监督权提供必要的帮助,又包括视情况受公众委托而代为行使舆论监督权)。 作为联系社会各个群体和众多个体的公共平台,新闻传媒在上文提及的三个层
11、面上,应该而且也可以有较大作为。 其一,以符合新闻传播规律的方式,为正确合理的公平正义观念的广泛传播鼓与呼。就此而言,新闻传媒担当的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鼓动者角色” 。所谓“鼓与呼” ,包括三层意思。第一层意思:媒介对于合乎公平正义原则的正确理念加以肯定,表现出向往之、推广之的应有热情。通过报道特别是深度报道蕴含正确观念,通过新闻评论明确倡导先进理念,是媒介当为和可为之事。第二层意思:对背离公平正义原则的观念加以否定,并令人信服地告诉人们此类观念何以不可取。比如,在一部分社会成员中,对某些地域的某些社会群体存在着刻板印象,存在着带有歧视性的社会评价等。媒介负有破除这些陈腐而偏狭的观念的责任。第三
12、层意思:为争取和保护公众利益而大声疾呼。这其实是上述两个方面内容的延伸。公众利益既是公平之所系,又是正义之所在。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中,特别是在教育、医疗、住房等问题上,公众因利益屡屡受损而有着切肤之痛。由于种种原因,他们缺乏话语权(包括媒介话语权)。为其利益呼吁,是新闻传媒当仁不让的职责。正如刘少奇当年所说:“要有老实的态度,要深入观察问题,要甘愿做人民的代言人” , “如果能够真实地全面地深刻地把群众情绪反映出来,作用就很大,这是人民的呼声,人民不敢说的,不能说的,你们说出来了。如果能够经常作这样的反映,马克思主义的记者就真正上路了” 。反映群众情绪,表达群众呼声,从根本上说就是要代之立言
13、、进言。今天,比较多的新闻传媒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它们“正由资讯提供者向信息管家、时事顾问、意见领袖转变” ,许多媒介“力求通过不同的意见、观点交锋,形成开放的观点市场和思想圆桌 ”, “进行刨根问底,观点交锋,在议论风生中明辨是非,舒解民众情绪,强化公民意识,守望公众利益,助力社会和谐” 。这其实也就是在观念层面为推进社会公平正义所作的一种实实在在的努力。 其二,在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得以推行的制度层面,新闻传媒也可以大有作为。媒介与社会各界别、各阶层有着广泛的联系,特别是与各方面的专家学者、权威人士关系密切,便于就确保社会公平正义的合理制度的建立、健全而广纳意见、建言献策。就此而言,新闻传媒
14、担当的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推动者角色” 。通过对社会舆情和人民群众心声的深入了解,通过对专家学者、高端人士的专访在此基础上,可以就现有制度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对制度的不合理之处提出质疑,对制度的缺失提出修改建议。例如,在充分体现公平正义原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制定、审议过程中,诸多新闻传媒就充分发挥了集思广益、使之日臻完善的良好作用。 其三,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践层面,新闻传媒尚有发挥自身潜能的广阔空间。其经常性的功能是:为各阶层、各界别的公民提供大致平等的媒介话语权,不爱富嫌贫,不爱官嫌民,不爱尊嫌卑:激浊扬清,肯定和倡导在体现公平正义原则方面应褒扬的行为,否定和抵制须贬抑的行为。媒介不遗余力
15、地为农民工讨要工钱,虽然显得多少有点无奈,然而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实际努力无论如何也是值得称道的。它们是在用自己所拥有的媒介话语权,说农民工想说而无法说、无处说的话语。而特别重要的是,媒介要就违背社会公平正义、违背正确合理的制度的思想行为,展开持续的、有相当力度的舆论监督,从而形成相应的威慑力,使违背社会公平正义原则者有所忌惮而不致畅行无阻。就此而言,新闻传媒又是社会公平正义的“行动者角色” 。诚然,新闻传媒并非立法机构,也非行政和执法机构,不可越俎代庖。由于我国国情的特殊性和特定地区社情的复杂性,媒介面对社会上既存的某些不公平、不正义现象,有时不免显得无能为力;但它们至少应当要求自己不为不公
16、平、不正义之事摇唇鼓舌和推波助澜,不为此提供舆论支持。 以媒介之力,在上述三个层面上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实非易事。不必讳言,某些社会成员是希望现实生活中的不公平、不正义现象长期存在的。这些人或以权谋私(如贪官污吏),或以钱谋势(如不法企业主等),都希冀在不公平、不正义的条件下和境况中而有所图、有所得。因为不公平、不正义是他们的特权赖以生成并得以维系的土壤和基础。在某些地方,贪官污吏、不法企业主、黑恶势力抱成一团或纠结成链,试图维持当地不公平、不正义的现状,这方面的典型个案已不在少数,并屡屡见诸媒介。媒介必须在舆论上谴责他们、在道义上战胜他们,才能不负众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从现实情况来看,大部分
17、媒介能够担当起在推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应负的重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程度不等地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从总体上说,其表现尚能令人满意。而一部分媒介的表现则相当突出。然而不可否认,一些媒介由于自身存在着种种弊端,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更有甚者,正有意无意地制造着某些社会不公平、不正义现象。 某些媒介因对商业利益的过度追逐而损及社会公平正义。应当说,媒介在进入市场之后,在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许可的范围之内考虑自身的经济利益,这是无可厚非的。但置公众利益于不顾、因对商业利益的过度追逐而损害社会公平正义,则是不可取的。一些媒介过度追逐商业利益以致损及社会公平正义,主要表现在两点上
18、:一是出于商业利益的考虑而讨好广告主:(1)对广告大户暗送秋波,将广告的内容制作成新闻并通过新闻的渠道进行传播;(2)在媒介资源和话语权支配方面,明显地向广告大户倾斜;(3)在某些广告大户应该成为舆论监督的对象时,设法使之幸免。以上种种,已属失范,有损于社会公平正义。二是同样出于商业利益的考虑,客观上制造着社会上某些不公平、不正义现象:(1)对不同社会成员的知情权,存在着尊重程度上的差别。不少媒介,还很少考虑所披露的信息对于不同的社会群体而言是否公平的问题,信息不对称现象在这一空间同样存在。(2)为不同社会成员表达意见所提供的机会、资源也存在着很大差别。吸引受众眼球、实为博取广告主青睐,成为配
19、置媒介资源的内在依据和潜规则,实为富人经济在背地里起决定作用。所幸的是,业内有识之士已意识到媒介自身存在的严重问题:“当代中国的传媒是强者的传媒而不是弱者的传媒,是富人的传媒而不是穷人的传媒。这是中国媒体的现实困境,是我们谱写和谐社会的乐章中一个不和谐的音符。 ”媒介资源配置的不公平,甚至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据有关资料显示,在我国上千家电视台中仅有 1的栏目是面向农村受众的,占全国 80的农民仅仅拥有一家全国性的日报。在各级各类媒体中鲜见关于他们的报道,即使有,也多是一些政策性、政绩性的官方报道,或是一些猎奇性的社会新闻,缺乏平等的社会视角;而网络媒体的信息资源无论从硬件占有上还是从软件操
20、作上都是弱势群体难以享用的。弱势群体就这样从广度和深度上被强势力量的媒体集体边缘化了。弱势群体仅仅是利益集团转述、描写与设想的对象。在国家实行媒介“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自我发展”政策的前提下,要求媒介在市场上放弃盈利,这无异于取消其生存权、发展权,显然是不现实也是不可取的。但是,媒介在确保总体盈利的基础上,增办面对农村和农民、面对其他弱势群体的公益性节目和栏目,这又是完全应该做也是完全可以做到的。此所谓“拔一毛而利天下” 。媒介应当有这种公益意识和反哺意识。而更为重要的是,如果媒介这样做了,那么也就是在为推动社会公平正义作出可贵的努力。应当说,这一方面有成功的个案在。 “从乡村大世界改版之后五
21、年的实践可以看出,面对市场化潮流中弱势群体被歧视的现实,媒体的出路并不是唯一的, 白领人士 、 强势群体绝不是唯一的目标,做弱势群体的代言人,是一件既有意义,也能做好的事。乡村是个大舞台,世界是个大乡村,确实如此, 乡村大世界的成功,就源于它对它所服务的乡村农民群体的热爱与专注。如果我们用睿智的思考取代歧视的眼光,用积极的探索取代功利的想法,那么,每一个群体,每一方水土,都值得我们去亲吻。 ” 某些媒介因深层次的认识偏差而妨害了社会公平正义原则的实施。一些媒介从业者潜意识层次的偏见与歧视,或有意识地表露(即使不是有意识地表露,实际上也还是支配着其行为),或在不经意之间流露出来(一旦流露出来,就会产生可感知的不良效果)。某媒介曾撰文描绘心目中的受众形象:他们是拥有较高经济收入和消费投资决策能力,享有最多的高档和豪华生活用品的城市人。它强调“以社会有效人群作为我们的受众” 。一言以概之,这样的受众具有影响力和消费能力,可以给媒体带来经济效益;谁得到了他们,谁就可以既拥有读者,又能赢得广告商的青睐。从媒介盈利的角度看,上述定位有足够充分的经济学依据,似乎是无可厚非的。对自己的经营策略和理念,此媒介比之他媒介所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