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媒体时代突发事件的网络传播分析-以西安 1114 餐饮店铺爆炸事件为例【摘 要】新媒体尤其是自媒体时代,突发事件的网络传播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观望期、公开期、问责期、沉寂期。突发事件网络传播呈现新特征,自媒体传播真实快速地引发受众关注,网络新闻传播的公开性满足了受众的知情权,网络论坛传播对突发信息辨识度增强。传播对网络谣言的形成有三点启示:事件本身的特点制约谣言散播,政府媒体信息即时公开消解谣言散播,受众媒介素养的提升阻止谣言散播。【关键词】突发事件;网络传播;阶段划分;特征;启示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深入, “现阶段我国正面临着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长期累积,较易产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严峻形势”1
2、41。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出乎人们意料的事情,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重大突发事件总是对社会舆论迅速产生巨大的冲击力和震撼力,在极短的时间里形成舆论焦点和热点。突发事件可以划分为不同类型,通常包括政治突发类事件、涉外突发类事件、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灾难性责任事故等。进入新媒体尤其是自媒体传播阶段,突发事件的网络传播是近年来的热点议题,常常呈现出即时快速、非理性强、互动性强、容易引发网络谣言与群体性事件等特征。 “西安 1114 爆炸事件”的网络传播在延续以往突发事件网络传播的特点之外,在网络信息公开和网络谣言控制方面表现出积极的一面。突发事件网络传播阶段划分作为典型的突发事件, “西安
3、1114 爆炸事件”的网络传播经历了四个阶段:阶段一,观望期。由于事故发生在周一上班的早高峰期,地点在人流量较大的公交站牌附近,在事故现场附近的网友用手机拍摄视频及图片,率先通过微博发到网上,类似于“公民记者”的行为。随后有人在天涯网首页聚焦板块发帖发图,但并不确定信息与图片是否真实。通过微博与论坛的信息发布,进入网络传播的第一个阶段,观望期。这一时期的特点是有大量网友已经关注这一事件,但由于网络传播中的多种不确定因素,比如信息本身可能是谣言,照片可能是合成或借用其他事故的照片等。受众非常关注自媒体中信息的传播,但参与程度比较低,通常只是非常简短的询问或者评论。 “特别是在非常规突发事件发生之
4、前和初期,由于客观条件的局限,人们往往对非常规突发事件的性质、强度、发展趋势以及危害程度等缺乏明确的把握,见仁见智的情况就更加难以避免。 ”142阶段二,公开期。在事故发生 5 分钟之内,西安各相关部门,如公安、消防、秦华天然气公司人员均已到位。陕西本地的门户网站华商网在事故发生一小时内已经有新闻发布,打开新闻链接后进入专题网站,最新新闻更新以分钟计算。搜狐网在当天上午 9 点多有图片新闻发布,三天内相关新闻的数量近 150 条;凤凰网下午 2 时有视频新闻发布,三日内相关新闻近 300 条。信息公开期的特点表现为借助传统门户网站的权威性发布事件真相,除文字叙述外,辅助以图片和视频,全方位报道
5、事件,满足网络受众对信息真实客观全方位的追求。阶段三,问责期。当受众从震惊转向反思时,突发事件的网络传播由公开期转入问责期。问责期要持续比较长的一段时间,通常为三到七天。其特征为门户网站的相关新闻居高不下,内容以追问责任、安全检查、赔偿金额、居民善后、爱心捐款为主,自媒体在这一时期作用巨大。新浪微博中有关事件的讨论非常热烈,天涯网站在聚焦板块中置顶“西安沙井村商铺爆炸”的讨论帖,并发出“是天灾还是人祸”的讨论。网络谣言传播与网络舆情均易形成于问责期, “网络舆情是指公众对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问题所持有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意见、态度和情绪,并且通过互联网发布和传播” ,容易造成负面情绪的扩散与现实群体
6、性事件。“西安 1114 爆炸事件”的问责期,并未出现谣言盛行与偏激言论扩散的现象,相反大多数网友对恶意夸大死伤人数、恶意推测事故原因的谣言非常排斥,将其称之为蛊惑人心的“阴谋论”者,从而使网络谣言自然消亡。阶段四,沉寂期。事件发生两天后,作为门户网站的搜狐网与凤凰网、作为论坛型网站的天涯网与本地门户网站的华商网都将头版头条的位置让位于“甘肃幼儿园校车被撞”的新闻,只在专题中持续更新,表明该事件已经逐步进入沉寂期。沉寂期通常发生在门户网站传播的五天之后,论坛传播的一周之后,只在网站的评论板块借助一些有深度的、反思型的文章保持较长时间的关注度。其特点是受众的关注度逐渐转移到其他重大新闻上,参与程
7、度逐渐降低。各类网络传播进入相对平静的时期,只有与事件关联性较强的受众在博客与微博中保持热度。网络谣言已无迹可求或无利可图,也同时进入沉寂期。突发事件网络传播新特征突发事件网络传播通常呈现快速性、广泛性、互动性、群体性、非理性等特征, “西安 1114 爆炸事件”除具备以上特征之外,还展现出以下新特征。其一,新媒体传播真实快速地引发受众关注。与“723”事故类似, “西安 1114 爆炸事件”也是率先通过微博等自媒体传播的。3G 平台的搭建,使手机超越电脑成为最随身、方便的传播媒介。网友在现场即时手机拍摄利用无线网络迅速传播到微博或论坛上,微博的巨大影响力与人气网站的关注度促使事件在极短的时间
8、内进入受众视野,引起受众持续关注事件进程,并等待权威网站的最新报道。有学者提出新媒体的议程设置, “即新媒体(微博、论坛社区、博客或手机等)提出议题媒介关注全社会参与政府行为的模式”260。这种新型的议程设置模式肯定了新媒体尤其是微博在突发事件中的影响力, “在新媒体环境下,网民个人能够通过博客、微博、BBS 帖子、电子杂志、SNS 社区、网络视频、手机视频、DV 短片、手机照片、网络相册等多种方式实现信息的大量发布和广泛传播,成为突发性事件的信源”259。微博等自媒体与论坛不同,博主通常非常重视自己形象的树立与身份认同,信息的发布草根性、原创性很强,并且在不断的转载中传播开去,短时间内可以形
9、成群体性热点事件。其二,网络新闻传播的公开性满足受众知情权。 “面对网络谣言,主流网络媒体是最合适的辟谣媒体。相比于网友言论,它是权威的;相对于政府,它是第三方,更容易被网民接受;相对于电视、广播和纸媒,它的快捷性、互动性为其他媒体所难以企及。 ”259 网络媒体在“西安1114 爆炸事件”中的应急措施比较到位,包括大量图片、视频的上传,专业记者的跟踪采访,都表现出传统主流网媒的专业性。同时,正是因为信息公开透明的实现,这一突发事件在网络上并未形成具有说服力的谣言,也没有在当地公众中造成恐慌,网络舆情与现实中的群体事件均未形成。其三,网络论坛传播对突发信息的辨识度增强。由于转型期社会各种伦理观
10、念正在重新塑造,在以往突发事件的网络论坛传播中,很容易形成群情激愤、谣言四起的状况,与所发生事件相关的负面情绪集结于突发事件之中。这种现状的产生与受众对网络信息的辨识度不高有关,在门槛较低、缺乏把关人效应的网络信息发布中,很容易产生极端的言论和态度。而这种言论经过网络论坛蝴蝶效应迅速外化,可能形成强有力的舆论,进而引起现实社会的群体事件。 “西安 1114 爆炸事件”表现出网络论坛传播对突发信息辨识度增强的特征,在传播的四个阶段,观望期与问责期最容易出现谣言与极端言论,并造成恐慌。而在此次事件中,虽然在观望期有网友提出恐怖性爆炸的说法,但几乎无人跟风;问责期同样有各类对事故起因、伤亡人数的猜测
11、性言论,不但无人响应,反而在论坛中受到很多批评,形成交锋型的舆论,有助于推进事件更加公开透明。突发事件网络传播新启示“西安 1114 爆炸事件”作为诸多突发事件中的一例,在自媒体时代网络传播的过程中呈现出许多新特征,其中最引人注意的一点在于这一事件并未在网络上形成大范围谣言,也没有在现实生活中形成群体性恐慌。以此可以对突发事件的网络谣言控制形成以下新启示:首先,事件本身的特点制约谣言散播。突发事件基本可以分为自然事件与人为事件两类,前者诸如地震、洪涝灾害等,后者诸如矿难、大型交通事故等。自然事件可能由于地理位置特殊、天气恶劣,媒体很难介入而形成猜测型谣言;人为事件可能由于救援迟缓、问责制度不健
12、全而形成发泄型谣言。 “西安 1114 爆炸事件”虽然是一起人为操作失误而造成的事故,但由于操作者自身也是受害者之一,公安、消防、天然气公司、医疗卫生与政府部门到达现场的速度非常快,救援及时而有序;在事故刚刚发生后,很多群众便自发救助伤者,一位摩的司机免费将一名浑身是血的受伤女性送往医院救治,久违的人间真情也深深打动了公众;陕西省省长、西安市市长都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慰问伤员,省长在媒体中公开表示歉意。因此,此次事件因为反应迅速、救援及时而得到广大网友的肯定。其次,政府媒体信息即时公开消解谣言散播。 “西安 1114 爆炸事件”通过官方门户网站不断更新图片库,从现场到医院,增强现场感;不断更新
13、死伤人数,表现出新闻敬业精神与真实性;不断细化事件原因,用以平息恐慌;不断增加超链接,如救人的摩的司机、遇难小女孩同班同学的捐款事件等等,从纵深角度展现事件的方方面面,使受众看到伤痛,也寻找希望。信息不公开、知情权的缺失成为网络谣言滋生的温床,无法通过有效渠道获取信息使受众易于相信模糊的信息;相反,即时开放的态度促使受众相信这一事件已经得到控制,进而持续关注事件原因的调查,从而理性地看待突发事件。最后,受众媒介素养的提升阻止了谣言散播。 “媒介素养是人们面对媒介各种信息时的选择能力、理解能力、质疑能力、评估能力、创造能力和制作能力,以及思辨的反应能力。 ”3网络信息鱼龙混杂,网友素质参差不齐,
14、在遭遇突发性事件时,如果信息传播不够公开有效,则很容易产生逆反心理;如果有网友刻意制造危言耸听的言论,又很容易产生从众心理。 “西安 1114 爆炸事件”集中反馈了中国网络受众媒介素养的提升,在事件发生的观望期,已经有网友散布是恐怖式袭击的谣言,由于缺少权威的信源,这一谣言基本没有得到响应;在情绪最易被煽动的问责期,虽然有网友恶意质疑,但没有盲从的受众与暴戾的情绪,谣言不攻自破。这一事件反映出网络传播的受众对于网络信息、言论的选择、质疑、评估能力不断增强。网络媒介是把双刃剑, “互联网既是真相披露者,也是情绪煽动者;既有为建构所必须的解构,也有勇猛不能掩饰的粗暴”4。突发事件所造成的网络舆情与
15、谣言也从侧面显露信息公开滞后的恶果以及中国现阶段网络状况的复杂性。但是,通过“动车组小伊伊事件” 、 “广东小悦悦被撞事件”以及“西安 1114 爆炸事件”的网络反馈情况可以发现,随着自媒体对公共信息的参与增强和主流网站信息透明公开的不断实现,对于突发性事件,网民的暴戾之气与谣言的盲目散播均有化解的倾向,理性健康、真心真情的网络舆论氛围有望形成。参考文献:1徐敬宏,李欲晓,等.非常规突发事件中网络舆情的生成及管理J.当代传播,2010(4).2谢耘耕,徐颖.新媒体环境下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源管理研究J.新闻与传播研究,2011(4).3冀楠,刘晓斌.主流网络媒体要勇于担当“网络谣言扑灭者”J.新闻知识,2011(1):75.4王琪.媒介素养与媒介文化J.北方论丛,2007(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