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研究毕业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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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摘 要 .IAbstract.II一、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的内涵 .- 1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的发展过程 .- 2 -三、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现阶段存在的问题 .- 3 -(一)分类所得税制不合理 .- 3 -(二)费用扣除缺乏公平性和科学性 .- 3 -四、外国个人所得税法在扣除项目及标准方面政策的借鉴 .- 5 -(一)英国个人所得税费用综合扣除 .- 5 -(二)美国个人所得税费用综合扣除 .- 6 -(三)法国个人所得税费用综合扣除 .- 6 -(四)国际政策借鉴的意义 .- 6 -结 论 .- 9 -致 谢 .- 10 -参考文献 .- 11 -哈尔滨理工大学远东

2、学院学士学位论文I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研究摘 要个人所得税在我国自 1980 年开始征收,在 1986 年、1994 年、2006 年、2008 年、2009 年多次修改调整之后,个人所得税制度越加完善,并且同我国的经济发展联系更为密切了。1999 年恢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2006 年和 2008 年两度提高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费用扣除标准;2008 年为配合国家宏观调控需要,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2010 年 1 月 1 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我们在看到近 30 年改革成绩的同时,也应意识到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还存在一些弊端,如分类所

3、得税制不合理导致税款的流失、税款征收效率低下、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淡薄、纳税积极性不足;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缺乏公平性和科学性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任重而道远,所以针对这些问题,借鉴国外发达国家较为成熟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项目方面的经验,并且根据我国现阶段具体国情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如建立综合所得课税为主、分类所得课税为辅的混合所得税模式;纳税单位的选择以家庭为纳税单位;适当提高生计费用扣除的基础;借鉴国外税收措施来应对通货膨胀的影响。关键词: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 免征额 个人所得税 哈尔滨理工大学远东学院学士学位论文IIAbstractThe personal income t

4、ax started in our country from 1980 to levy, after 1986, in 1994, in 2006, in 2008,in2009 revised the adjustment many times, the 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 all the more consummated, and more made with our countrys economical development relation. 1999 recovering to collect the savings deposit intere

5、st income; In 2006 and 2008 income from wages and salaries twice improve project expense deduction standard; The 2008 to cater for the national macro-control need, temporary exemption collection of savings deposit interest income; 2010 June 1, transfer of individual listed company limited sales shar

6、es the income derived to impose individual income tax. But we while see the near 30 year reform result, also should realize our countrys 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 also to have some malpractices, like the classified obtained tax system causes the tax money the outflow, the tax money collection effic

7、iency lowly, taxpayers tax payment consciousness light, the tax payment enthusiasm to be insufficient not reasonably; The personal income tax expense deduction lacks fairness and scientific and so on.These question existence causes our country personal income tax the development to be shoulder heavy

8、 responsibilities, therefore in view of these questions, model overseas developed country maturer personal income tax expense deduction project aspect experience,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proposal according to our country present stage concrete national condition, like establishment synthes

9、is obtained assessment primarily, classified obtained assessment for auxiliary mix income tax pattern; Tax payment units choice take family as tax payment unit; Suitably enhances the foundation which the livelihood expense deducts; Profits from the overseas tax revenue measure to come to be supposed

10、 to the inflation influence.Key word: Personal income tax expense deduction standard exemption volume personal income tax哈尔滨理工大学远东学院学士学位论文- 1 -一、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的内涵从 1980 年开征个人所得税,特别是 1994 年实施新税制以来,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2005 年至 2009 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分别为 2094亿元、2452 亿元、3185 亿元、3722.19 亿元和 3944、53 亿元,年均增长幅度接近 20%;是同一时期收

11、入增长较快的税种之一,现已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个人所得税的最显著特点就是对纯收入征税,所以既然其目的是对纯收入征税,那么税法就要将列入征税所得范围的各种毛收入中的必要费用扣除,排除掉不反映其纳税能力的部分,保留能反映其纳税能力的部分,然后据以征税。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应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为取得应税收入而支付的必要的成本费用。成本费用的扣除体现了“纯收益”原则。因为所得税的建立基础是净所得,如果个人所得税规定是对总所得课税,那么就会出现纳税人的支出部分也会被课税的问题。其次是体现生存权的生计费用。其中个人免税扣除,是用以补偿劳动者的基本消耗;而家庭生计扣除,是指用以补偿家庭的

12、生活开支,可依据纳税人的家庭结构、婚姻状况、子女人数和其他被赡养人口情况设计。生计费用扣除的实质是扣除纳税人的基本生活费,维持劳动力的简单再生产,以保证整个社会的生产能力。最后是为了体现特定社会目标而鼓励的支出,称为“特别费用扣除” 、 “非经营费用”或“非业务费用” ,如慈善捐赠、儿童看护费、住房抵押贷款、医疗费、教育费和社会保障税等。它是必要费用扣除功能的必要补充,当个人支出的某些费用不能明显算作“业务费用”时,就要从其他方面考虑予以扣除。这一项目扣除的设置有利于与“必要费用”的区分。哈尔滨理工大学远东学院学士学位论文- 2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的发展过程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

13、的变化是随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而改变的,下面先介绍一下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形成与发展,并通过它了解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变化。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形成与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 1980 年到 1985 年,是个人所得税的设税阶段,这个时期正是我国改革开放初期。伴随着国门的敞开,来华务工人员数量不断增多,他们的收入与当时国内人均收入相差巨大。因此我国政府为了加强对这部分国外来华高收入人员的调节,规定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要减除的必要费用是月 800 元;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满 4000 元的,减除费用 800 元;4000 元以上的,减除 20%的费用

14、,然后就其余额纳税。那时我国职工的平均月工资收入只有 63.5 元,普通职工的工资同免征额相比相差巨大,所以在当时个人所得税与普通百姓的生活距离较远。第二阶段是 1986 年到 1993 年,属于个人所得税发展阶段。在此阶段,随着改革开发程度的不断加深,我国经济发展日益加快,出现了个体户等一批先富起来的群体。为了对这部分高收入者进行适度调节,1986 年 1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公布实施。开征此税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个体工商业户迅速发展中税负不公平的矛盾,合理调节收入差距,加强对个体工商业户经营的管理,该税的纳税人为城乡个体工商业户。1987 年国家为了抑制过热的消费

15、需求,调节收入分配,对中国公民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免征额各地不同,平均在每月 400 元左右,当年我国职工的平均月工资收入只有 121.6 元,纳税人也寥寥无几。第三阶段是 1994 年至今,属于个人所得税的逐渐完善阶段。伴 随 着 经 济的 蓬 勃 发 展 , 个 税 的 征 税 范 围 也 在 扩 大 , 目 的 就 是 为 了 满 足 收 入 的 多 样 化 ,1993 年 个 人 所 得 税 制 改 革 , 合 并 个 人 所 得 税 、 个 人 收 入 调 节 税 和 城 乡 个 体 工商 户 所 得 税 为 统 一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 工 资 薪 金 采 用 九 级 累 进

16、 税 率 计 算 征 税 , 按月 计 征 , 免征额设为 800 元,当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是 378.2 元,纳税人也不多,其设立目的适度调节高收入人群,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第一次修订。而最近几年人们的收入越来越高了,800 元的扣除标准已经无法满足经济现状,2006 年开始个税的免 征 额 提升到 1600 元,同时也宣告实施了 25 年的“800 元免 征 额 ”成为历史。而在去年个税免 征 额 又被提高到 2000元,为的是进一步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 在当前经济背景下,个税改革被赋予更多的“功能” ,如体现税收的公平和对消费的拉动,并改善贫富差距过大的局面。因此,单纯以免

17、征额为改革内容已经不适合于经济发展。从 2006 年起至今,以“小步微调”为特征,现行个人所得税的调整大致围绕以下两个线索展开:一是对年收入超过 12 万,或者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在境外取得收入以及取得应税收入但无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实行自行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二是减低乃至暂免征收利息所得税,先是将税率由 20%调减至5%,后来又暂时免征。 但 是 我 们 也 应 该 看 到 我 国 个 人 所 得 税 费 用 扣 除 除 了 在工 资 、 薪 金 方 面 免 征 额 的 不 断 提 高 之 外 , 在 其 他 扣 除 项 目 上 面 的 改 革 却 并 不明 显 。哈尔滨理

18、工大学远东学院学士学位论文- 3 -三、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现阶段存在的问题(一)分类所得税制不合理我国的个人所得税从 1980 年到现在,30 年间一直沿用分类制的课证方法,这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但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这种课征模式的弊病也越来越突出: (1)从效率原则看,我国的分类所得课税模式对不同收入项目采取了不同的税率和扣除方法,极易造成收入被分解、多次扣除费用的后果,存在较多的逃税、避税漏洞,导致征管困难和效率低下。(2)应税项目划分不合理,依据不充分。现行个人所得税中,纳税的项目共有十一种所得,不同的应税项目运用不同的税率和同一应税项目适用不同的税率并存,造成事实上的税负

19、不公平。如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同属劳动所得,具有同样的性质,应该同等纳税,但在税制设计中把二者分开,采用不同的税率和档次,工资、薪金所得采用 5%至 45%的 9 级超额累进税率,而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 4000 元的,减除费用 800 元;4000 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种区分方法似乎是以具体的区别为依据,但没能反映收入本质属性。国际上对不同所得的不同对待主要集中于对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的不同处理,而没有对具有同样性质的劳动所得采用不同的税率。(3)容易造成税款流失。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居民个人收入呈现多样化、隐性化的趋势。由于分类制采用的正列举

20、法,使得大量的隐性收入未列入被征税项目之列。而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测算,我国居民工资外收入的比重逐年上升。对隐性收入的不征税将会是国家税款流失的一个重要原因。(4)分类所得税制对经济的变化缺少弹性,难以随物价波动而及时调整,难以保持一定时期税负的相对稳定。(5)不利于公民纳税意识的提高。由于采用分类所得税制主要是分类分项进行扣缴,如果税务部门不找上门来,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们不会主动纳税,偷逃税现象十分普遍。同时,我国个税以源泉扣缴为主,在没有进行源泉扣缴的情况下才自行申报,而且对不申报者法律约束力度不够,因此学习税法的动力也不强,纳税意识也就不够。(二)费用扣除缺乏公平性和科学性我国个税费用扣除

21、缺乏公平性、科学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l)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办法是分别按不同的征税项目采用定额和定率两种扣除方式。这种扣除方法,对于成本费用的扣除基本上能体现对纯收入课税的原则,但是对生计费用扣除和特许扣除的规定缺乏合理性。象我国这样费用扣除不考虑家庭支出的是很不合理的。一是没有考虑不同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能力。我国个人所得税对生计费用扣除采用定额和定率两种方式,只对个人基本扣除进行考虑,没有充分考虑纳税人的婚姻状况,所赡养人口多少,有无老人、儿童、残疾人。这样造成收入相同,支出不同,费用扣除相同,应纳税额相同,税额相对于支付能力而言税负不同,形成了极大的不公平,影响了个人哈尔滨理工大学

22、远东学院学士学位论文- 4 -所得税公平原则的实现。在赡养状况差异很大时,税收负担的差异表现得更为明显,税收的不公平性更突出。二是没有考虑收入分配制度变化和居民生活水平的发展。1994 年制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是建立在公有住房、公费医疗的基础之上的。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自 1994 年至 2010 年我国在住房、医疗、教育等诸多领域进行了制度改革,改革的方向是国家那不再大包大揽,个人要承担一部分甚至是大部分费用,因此,职工在必要生活费用的开支上明显的比过去增加了。在东部地区,2000 元/月的费用扣除标准也仍很有可能侵蚀到维持简单再生产的基本开支。这造成了两种与税收征管效率、原则相违背的现象:一是使

23、更多的有收入的个人都在所得税征管范围之内,增加了征管对象的数量和征管成本,影响了征管效率;二是使得低薪阶层成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力军,不利于实现税收公平,同时影响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减弱税收对经济社会的调节作用。(2)扣除额未考虑除所得外的附加福利和取得不同所得的成本差别。从所得之外的附加福利来看,扣除额并未考虑附加福利,现在各单位以附加福利形式增进个人消费能力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附加福利一般是以实物形式体现的,一些企业由于拥有雄厚的财务实力,为员工提供很多有助于提高生活水平、增进文明和身心健康的福利措施,如免费提供午餐和交通工具,免费提供娱乐设施等。这在西方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中都属于课税

24、范围,而在我国都不计入总所得。附加福利较多的行业的员工和完全以货币补偿其收入的行业的员工按收入标准纳税,税后福利水平具有很大的差距。从取得所得所支付的成本看,扣除额并未考虑其差别的存在。取得相同数量不同性质的所得,其付出的成本不一样,同质量的所得对不同的纳税人而言,其付出的成本也不一样。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成本的外延和内含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用原来的扣除办法已经不能满足公平的要求。(3)扣除额未考虑通货膨胀和价格水平的因素,相当于降低了扣除额的实际水平。通货膨胀对个人所得税的影响,除了造成个人所得虚增,产生税率“档次爬升”的效应,加重低收入阶层税收负担外,还通过无弹性的费用扣除额增加了纳税

25、人的实际税负。因为在通货膨胀条件下,扣除额固定不变,相当于降低了扣除水平,增加了税基。哈尔滨理工大学远东学院学士学位论文- 5 -四、外国个人所得税法在扣除项目及标准方面政策的借鉴个人所得税在国外历史悠久,而且历经多次的税制改革,所以其政策制度日趋完善。随着个人所得税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研究其他国家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的设置及其运行效应,对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一)英国个人所得税费用综合扣除个人所得税最先在英国开征,目前已经是英国税制中的第一大税种。英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综合课征制,其课税对象按分类表列举。分类表制度是英国所得税的一个特征,从 1803

26、 年开始实施,原来有 6 个分类表(即 A 一 F 表),但 1988 年税制改革将 B(包括商业林用所得)废止。现行的所得税如下:表类 所得来源 必要费用扣除A 来自英国国内土地和建筑物的收入租金、保险费、维修费、服务费等投资补贴C 政府债券利息 无第 1 类经营利润 全部而完全为工商经营、自由职业目的而支出费用投资补贴第 2 类自由职业所得个人养老保险费等第 3 类不实行源泉扣缴的利息无第 4 类外国有价证券利息无第 5 类外国财产所得比照国内类似的所得费用扣除原则D第 6 类其他所得 视其所得而定E 工资、薪金所得 在履行本职工作时发生全部、完全及必要的费用、个人养老保险金、退休金捐款、

27、公益捐赠F 来自英国公司的利息无英国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包括来了两个部分:(l) 必要成本费用扣除(2 )生计扣除。必要成本费用扣除遵循的原则是“在执行应税业务中”发生的必要、全部、唯一的规则。这一原则是发达国家中关于成本费用扣除最为严格的一条,只要是掺杂业务目的以外的因素都不可以扣除。生计扣除在英国又称为税收宽免,指允许从所得中扣除的纳税人用于本人生计及赡养家庭等方面的那部分收入,而不考虑其支出的方式或收入来源。其申报单位是已婚夫妇的家庭联合申报和没有组成家庭的个人申报。目的是缩小应税所得范围,允许纳税人优先取得用于诸如赡养妻子和小孩的那部分收入。生计费用扣除包括了个人宽免、己哈尔滨理工大学

28、远东学院学士学位论文- 6 -婚夫妇的宽免、额外人口宽免、寡妇宽免、盲人宽免。(二)美国个人所得税费用综合扣除 美国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法律制度也有自己的特点,如: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在确定应税所得时,允许一定的扣除项目和个人宽免额。扣除项目因其性质不同分为“商业扣除”和“个人扣除” 。商业扣除是指为了取得所得而发生的必要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商业经营支出、雇员发生的费用及财产转让损失,这类扣除一般没有限制,能够如数获得扣除。个人扣除是个人的某些特殊生活开支,以及某些为获得收入而支付的“非业务费用”的扣除,个人扣除要受到一定的限制。个人扣除可以以列举法计算(即逐项扣除),其中包括医药费支出、慈善捐献,

29、支付给州、地方和外国政府的某些税款以及个人以意外损失等。对于这些扣除,纳税人必须在纳税申报表上分别列出每一项支出。个人宽免额是免除对纳税人满足最低生活水平的那部分生计费或生存费的税收。个人宽免的对象包括纳税人及其配偶、以及他所抚养的家庭成员或亲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获得固定数额的个人宽免。(三)法国个人所得税费用综合扣除法国的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在某一特定年度的全部所得征收,除了某些特殊的情况外,所有所得项目不论其来源都要进行加总,得到净所得,从而据此确定所适用的税率,属于典型的综合课征制。综合项目包括了八项:经营所得、专业收入、农业生产所得、不动产收入、工薪收入、有价证券转让收入、公司管理人员的

30、特定的补助收入、资本利得。法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在于它的生计扣除采用了家庭系数法。所谓家庭系数法,即应税所得除以家庭系数,其商数再减去扣除数额得到一个金额。在此金额上对应一个适用税率,并与税率相乘,然后将其所得数与家庭系数相乘,最后结果就是最终的应纳税额。这样采用家庭系数法算出的应纳税额与不采用系数算数额的差额就是生计扣除额。法国所得税根据纳税人的家庭状况规定了 20 多个家庭系数,如独身为 1,夫妇为 2,抚养孩子的前两个每人可加系数 0.5,抚养 3 个以上孩子时从第三个开始每人加系数为 l 等等。另外,对抚养孩子中有残疾及独身、离婚者等情况,规定了不同的系数。例如某夫妇抚养两个孩子,家庭系

31、数为 3,当年获得净应税收入为 30000 欧元。如果不考虑家庭系数,按照法国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表应该缴纳6661.62 欧元的个人所得税。如果考虑了家庭系数,则应该缴纳 1908.42 欧元。两种方式的算出的个人所得税相差 4753.2 欧元,明显采用家庭系数的家庭生计费用扣除大于不采用家庭系数就算出来的生计费用数额。法国的家庭系数很有特色,不但可以照顾不同家庭情况,而且计算很简便。可以充分体现量能纳税原则,负担能力强的多纳税,抚养人数多、纳税能力弱的可以少纳税。适用于累进税率档次比较多,最高一级边际税率较高的情况下,并且只有在实现了家庭联合申报机制的前提下才可以适用。 (四)国际政策借鉴的意

32、义 在国际上个人所得税一般是采用先预征然后再汇算清缴的方式。虽然采取代扣代缴的笼统方式扣缴,但是到第二年申报的时候对个人获得的收入扣除本人和家属生计费用、其他必要成本,会给予纳税人多退少补的税收返还,这也激励着纳税人的积极性。应税所得是一种总收入,作为总收入就意味着纳税人哈尔滨理工大学远东学院学士学位论文- 7 -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是一项乃至多项净收入总和,这种汇总是按各自类别,扣除各自类别的必要费用后,汇入综合项目,进行统一的生计扣除和特别扣除的。在确定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的意义在于对纳税人的毛所得中排除不反映其纳税能力的部分,而对反映纳税能力的部分征税。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不仅包括与取得所

33、得直接相关的费用,而且包括了与取得所得活动没有直接相关的但是又是进行获得所得活动必须的生活开支。这部分费用世界各国在开征个人所得税时都是允许扣除的。在费用扣除中采用“标准扣除”和“宽免”的办法,很好地体现了平等生存权这一公平原则。这些国家已经充分意识到经济行为、社会行为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家庭行为,对家庭的调节也成为经济和社会行为的基本点,因此都有家庭为单位的申报方式。由于家庭联合申报方式的存在,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生计费用扣除设计时,充分考虑了家庭因素。生计扣除的内容不仅包括了“个人宽免”即个人的生计费用扣除,也包括了“家计扣除”充分考虑了家庭的实际情况。在生计费用扣除的方法上,普遍采用了定额扣除方

34、法,并考虑了通货膨胀因素,定期对生计扣除进行指数化调整。在我国,家庭作为基本的社会单位已经是不可改变的事实。个人纳税多少,势必会对不同家庭产生不同的影响。虽然有的人收入高,但家里要供养老人、抚养小孩,家庭负担很重。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联合申报,可以考虑到人口问题、教育问题、医疗费用问题、住房问题,虽然计算相对复杂,但是颇具人性化,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五、调整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的建议第一,应采用综合所得课税为主、分类所得课税为辅的混合所得税模式。目前世界上普遍实行的是综合所得税制或混合所得税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角度亚等国普遍采用综合所得税制。我国的分类课税模式存在着既缺乏弹性又加大了

35、征税成本的弊端,但在目前要完全放弃分类所得课税模式也不现实,会加剧税源失控,税收流失。因此,建议我国个人所得税制采用综合所得课税为主、分类所得课税为辅的混合所得税制,按照不同所得进行合理分类:属于投资性的、没有费用扣除的应税项目,如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股票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宜分类所得征税;属于劳动报酬所得和费用扣除的应税项目,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承包承租、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项目实行综合征收。第二,通过科学测算,健全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一是为取得收入所必须支付的有关费用;二是维持劳动力简单再生产的“生计费” ,这部分费用应根据纳税人赡养人口的多寡、婚姻状况

36、、健康状况、年龄大小等进行扣除。具体而言,可以设想为:随着我国个人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住房、医疗、保险等福利制度改革的实现,同时也因综合课征项目的增加,个人综合课征项目的综合收入将大幅度提高。因此,纳税人个人生计扣除的基础标准也宜相应提高。另外,还应根据最低生活保障要求和教育支出的需要,对于无收入来源的配偶、赡养的老人、抚养的受教育子女等,设计按年扣除的配偶扣除和养老育幼扣除。第三,以家庭为纳税单位,体现“以人为本”的国家政策。个人所得税的最基本目标是有利于收入分配的公平化。从这个角度来说,收入差距的扩大,也主要体现在家庭收入水平的差距上,即是个人收入的差距最终要体现在家庭收入差距上。而且在我国,由于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家庭观念非常重,对家庭行为的调节成为调节经济和社会行为的基本点,因而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完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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