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我国商品应对反倾销的根本出路:“中国创造”分析论文摘要: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迅猛发展,针对我国的反倾销调查也急剧增加,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办法就是开发自己的技术,创建自己的品牌,在政府支持下坚持走中国创造的道路。 论文关键词:反倾销;出路;中国创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规模迅速扩大,尤其是进入 20 世纪 90年代以来,我国对外贸易进入稳步发展阶段,进出口贸易总额年均增长速度达到 124。2000 年到 2003 年的 4 年中,我国对外贸易更是以年均 245的速度增长。目前,我国对外贸易在世界的排名,已由 1978年的第 34 位上升为 2004 年的第
2、3 位。随着我国产品竞争力不断上升以及出口贸易的持续发展,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之间的局部冲突和矛盾不断凸显。其中,我国产品频频遭遇反倾销调查即为突出的表现形式之一。1 我国商品遭遇反倾销的现状与原因分析 在经济全球化与各国经济发展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对倾销的制裁和反倾销指控的提起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演变为一种贸易保护的有效手段。从 1979 年糖精钠出口遭遇第一次反倾销起,截至 2004 年止,我国遭受的反倾销和保障措施调查已超过 600 起,涉及 4000 多种商品,为全球之最。针对我国商品发起的反倾销调查越来越表现出数量迅速增加、金额急速增长、范围不断扩大的特点。 我国的出口产品大量遭遇反倾销调
3、查并不是一个偶然的现象,它实际上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家经济利益间出现某种程度的冲突的反映。本文认为,反倾销的频繁发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全球范围内贸易保护主义日渐加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步伐迅速加快,贸易与投资自由化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关税水平不断下降,非关税壁垒进一步削弱。与此同时,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仍然处于不平衡状态,西方国家经济普遍不景气、贸易逆差不断上升,而我国凭借劳动力和原材料优势使出口迅猛增长,给进口国的同类产业带来了严峻挑战,导致其对本国产业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强。而反倾销措施是 WTO 允许使用的反对不公平贸易、保护本国产业安全的合法措施之一,而且这种措施兼具容易实
4、施、主观性较强、能够有效排斥外国产品却不容易招致报复的特点,因此被很多国家广泛采用。 (2)我国面临着“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歧视。在进行反倾销调查时,产品“正常价值”的确定是认定倾销的关键因素。针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出口商品,在确定倾销及倾销幅度时,不能按照出口国家的国内市场价格,而是要采用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第三国作为“替代国”或“类比国” ,以该国国内价格为依据确定正常价值。虽然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建立并发展了十多年,但许多国家仍然把我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 。在对我国的反倾销调查中,西方国家选择“替代国”时具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常常选择美国、日本、瑞士等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距甚
5、远的国家。用这些国家的价格进行比较结果自然是完全抹杀了我国产品所具有的比较优势,从而人为地抬高倾销幅度。 (3)对国外反倾销指控缺乏积极有效的应诉机制。在一开始遭遇反倾销的阶段,我国大多数企业没有对此引起重视,往往造成无人应诉的局面,结果被裁定很高幅度的倾销。随着反倾销调查的日益频繁,一部分企业已经重视这个问题,能够积极应诉,但仍然存在单兵作战的局面。直到今天,我国的出口反倾销应诉机制也还不健全,没有行业统一的反倾销应诉机构或组织。这种无组织、无战线,对抗不力、反应迟钝的应诉表现助长了有些国家的气焰,是导致我国近年来出口产品屡屡遭遇反倾销指控,且案件数量不断上升的一个重要原因。 (4)产品出口
6、策略单一,引致价格恶性竞争。由于我国出口产品结构单一, 大多为技术含量偏低的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产品,在品牌、质量服务等方面毫无竞争优势可言,于是很多企业把目光集中在价格优势上把价格竞争变成市场竞争的惟一手段,这在市场经济建设初期曾经给我国带来了显著的经济效益,但随着国际贸易竞争的加剧,这种竞争手段最终招致了频频“光顾”的反倾销调查。与此同时,我国出口企业的出口秩序混乱 大多数企业只顾眼前利益,不惜损害行业利益而竞相压价,给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生产厂家造成了“低价倾销”的印象。此外,大量出口企业不能根据国际市场信息做出及时反应,致使出口企业的产品过分集中于一些国家或地区,导致出口产品价格下跌,从
7、而陷入反倾销调查的旋涡。 2“中国创造”的积极效应分析 面对频繁的反倾销调查,我国要如何应对?有人提出以 OEM 方式绕过反倾销调查,但这种方式归根究底仍然是一种被动的治标策略。要从根本上破解这一困局,只有把注意力从制造、价格上转移到技术、品牌上去,推行“中国创造”的战略。本文认为, “中国创造”将为我国带来以下积极效应: (1)能够从根本上转变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比较优势。由于“中国制造”的商品盛行世界,看起来我国似乎在国际贸易的阵营中叱咤风云、斩获颇多。实际上,在大多数的出口贸易中,我国还不能算真正的制造者和所有者。在国际分工价值链上,我国主要处于加工组装等低增值或低端环节。而越是接近于核心
8、技术和核心产品,所获得产品、技术的附加值就越高,其比较利益也越大;反之,越是远离核心产品和核心技术,参与国际分工利益也就越小。以芭比娃娃为例,美国商务部的数据显示,一个售价在 999 美元的芭比娃娃,扣除原材料成本 0.65 美元,到最终消费者手中时总共增值 9.34 美元。我国在这块全球增值的大蛋糕中只分得了 0.35 美元,占 4不到,而美国的玩具厂商和零售商得到的收益是中国厂商的 23 倍。长期以来,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比较优势被定位于廉价的劳动力和原材料,现在所做的“让大利获小利”实属不得巳而为之。而当这种不得巳而为之所获得的微薄利益都在面临严峻挑战时,只有走“中国创造”的道路,才能真正
9、把涸泽而渔的先天资源优势转变为可持续发展的后天技术品牌优势,彻底摆脱国际分工和利益分配体系中的落后地位。 (2)避开美国关税法 337 条款隐患。337 条款,是指任何向美国出口的产品的设计若侵犯美国在先的知识产权,美国的专利和商标所有人就可依据 1930 年美国关税法第 337 条,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递交申请书来保护自己的各项权利。值得警惕的是,337 程序的发起与诉讼成本要远低于反倾销调查,对于美国企业来说,提出 337 调查的门槛比较低,而对应诉企业来说,应诉难度要大于反倾销调查。由于我国大多数出口企业没有自己的专利技术,很多产品存在仿制的问题,因此我国企业在美国遇到的知
10、识产权问题也越来越多。而如果我们以“中国创造”为指导思想,开发真正的中国技术、创造纯粹的中国品牌,就完全不必担心这一隐患。 (3)避免价格战带来的不良后果。 “中国制造”企业由于没有技术、品牌方面的优势,惟一的武器就是低廉的价格。为了争夺市场,我国出口企业内部展开了“割喉式”价格战。一边是对廉价劳动力和原材料的狂热,一边却是对新产品研制与开发的忽略、对环境和资源代价的漠然。这种不计后果的恶性竞争,大大损耗了我国出口企业的元气,使得某些行业秩序混乱,面对反倾销调查时不堪一击。事实证明,为了眼前利益而牺牲长远利益,最终只会导致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一同丧失。此时,只有坚持“中国创造” ,在技术、品牌、
11、服务上下功夫,我国企业才能在国际竞争中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3“中国创造”的策略分析 (1)创造技术。我国若想在全球化的产业链中占据高端,在世界分工中占据有利的地位,就必须依靠和重视科技创新。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谁拥有了先进的技术,谁就能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否则就只能跟在别人后面重复、模仿,以价格武器赚取微薄利润而且最后仍难逃“反倾销”下场。在数量上仅占有全球企业总数 20的跨国公司之所以能够占有80全球市场,就是因为其拥有大量的专有技术,这些不断更新的专有技术成为它们核心竞争力的源泉。美国一项最新调查表明,90的欧美跨国公司都已经把创新融入了他们的企业战略,80都建立了全公司的研发中心。大多数
12、企业至少都把利润的 10投入到了研发当中。而我国大部分企业研发投入很少,很多中小企业甚至没有研发投入。有资料显示,我国企业的发明专利只有 19 本和美国的 130 许多企业的核心技术和装备基本依赖国外进口。而我国每年上万亿的设备投资中,60以上是引进的。我国太缺乏核心技术,更缺乏创造这种技术的环境 然而核心技术是等不来、买不来换不来的,它只能靠我们自己研究出来。企业产品性能的提高、技术内涵的提高,关键还得靠我们自主创新。首先,我们要为技术创新搭建坚实平台加大自身研发投入,通过与科研院校的合作,共同研发高、精、尖技术。其次,还要进一步完善技术开发体制,加快技术的孵化一应用进程,使科技成果尽快转化
13、成为现实生产力。再次,应该有的放矢地开展科研工作,集中精力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形成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最后,应依据优势技术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将优势技术转化为国际标准谁掌握了标准,谁就掌握了市场竞争的主动权。有关行业和拥有优势技术的企业应积极争取,把长期以来控制在发达国家手中的国际标准制定权抢过来,从游戏的参与者转变为游戏规则的制定者。 (2)创造品牌。OEM 也许能在短时间内帮助我国企业避开反倾销的围剿,但我们也应看到,跨国公司之所以愿意让我国企业来贴牌生产,关键还是看中了我国廉价的劳动力资源,而全球还有许多像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他们的劳动力价格也非常低廉。随着我国经济
14、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平均工资水平的不断上涨,最终跨国公司会像当初把制造业从东南亚转移到我国一样转移到别的国家。因此,创造真正的中国品牌才是根本。 品牌就是竞争力,品牌就是利润,品牌就是附加值。据联合国有关组织调查,世界上驰名商标在所有产品商标中所占的比例不到 3,但其占有的市场份额却达IJ40以上,可见品牌作用之大。 我国要创造自己的增值品牌,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应利用本国企业的技术和质量优势,与强势媒体合作,在国际上树立品牌形象。如海尔已经以自己的品牌在美国销售小电冰箱;联想为了走出国门,重新设计了全球品牌 LENOVO,以利于海外扩张;科健出资赞助英国顶尖足球队埃弗顿队,其意也在建立
15、知名度。其次,应学会利用全球资源,积极寻求与国际知名品牌的合作,走竞争合作、联动发展之路,利用国外品牌联合生产,逐步提高品牌的竞争力,再推出自己的品牌。如浙江杉杉集团以设备、场地、劳动力等资源与意大利的法拉奥公司合资嫁接品牌,在意大利注册了 GSP 这个品牌,在国内也进行了注册,并自己生产经营,使这个品牌逐渐被国际市场接受。最后,政府也应该对民族品牌的创造给予支持,要加大中国历史和文化在国际上的宣传力度,营造一个良好的创造品牌的环境。同时,整个社会乃至消费者都应自觉地参与到民族品牌的创建活动中来。 (3)政府支持。在“中国创造”的发展道路上,政府与社会的作用不能忽视。综合分析,可从以下几个方面
16、人手: 首先,在促进对外贸易时,应加强政府的导向作用,通过相关政策的制定引导对外贸易的发展。多年来,我国政府对出口的鼓励偏重于直接鼓励,即对企业的出口为提供直接补贴,给出口企业一种“低价求胜” 、“以利润拼市场份额”的政策暗示,由此带来了贸易磨擦、反倾销调查等深层次问题,导致政策成本不断上升。对此,政府应该向间接鼓励政策转变,加快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步伐,为企业创造更好的经营环境,或是通过促进企业规模化经营与品牌建设等,从根本上促进企业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达到提高出口卖价、提高效益的目的。其次,应扶持企业技术开发。新技术的开发,一方面靠企业自身的积累和创造,另一方面也需要国家在战略布局、政策导向、项目规划上给予支持。政府应该选择一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加以重点扶持,以点带面,推动我国企业的技术创新。再次,加强自有技术保护。我国国民的专利意识非常淡薄,专利申请数量少,再加上国家的专利激励机制也不完善,因此在专利技术保护方面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这极不利于本国技术的创新。政府在这方面应该着重进行专利制度、专利激励机制的完善。最后,提供更好的出口信息服务。出口信息服务的主要目的也是促进企业提高出口竞争力,而这种支持既符合 WTO 的公平竞争原则,在事实上也能给竞争对手造成相当程度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