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目标任务书为了保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正常实施,学校教务处与项目负责人及所在院系订立本任务书,三方共同遵照执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 学号项目成员指导教师 所在院(系)拟提供成果及成果形式1.文献资料综述( )份;2.调查报告 ( )份 ;3.论文( )份 ;4.软件( )份;5.设计( )份; 6.硬件研制( )件 ;7.其他(请说明) 项目完成时间提交中期进度报告时间项目负责人保证于 2014 年 12 月 15 日前向项目所在院(系)提交中期进度报告表,逾期不交 时可停止资助。提交项目结题报告书等时间项目负责人保证于 2015 年 06 月 10 日前向教务处提交项目结题报告书和发表论文、成果 实物及其证明材料。项目管理依据教务处按照咸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监督,项目 负责人按照申请书填写的内容组织实施。项目经费 自筹经费使用详细方案项目负责人签字处本项目组承诺:1. 保证按进度提交中期报告、结题报告、作品和参加验收;2. 本项目研究所取得的的专利权、成果转让权归咸阳师范学院所有;项目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处院(系)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教务处(盖章)处 教务处盖章:年 月 日注:此合同书采用 A4 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教务处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