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商业办公用房工程监理监理招标文件招标编号:余监公开 12044工程名称:商业办公用房监理工程招 标 人:杭州余杭贾家股份经济合作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大地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2 年 8 月 20 日备案机关:2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序号 项 目 内 容1 工程名称 商业办公用房监理工程2 招标编号 余监公开 120443 建设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集体投资 100%,资金已落实4 投标资格要求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5 监理业绩要求 近年来承担过类似工
2、程监理业务,信誉良好6 现场踏勘 自行7 招标答疑 不举行,如有疑问在 2012 年 8 月 28 日 16 时 00 分之前传真至浙江大地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传真号码 0571-891623528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9 投标担保金额 人民币 30000 元(截止时间:2012 年 9 月 4 日 16 时 00分)10 履约担保金额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监理合同价的 10 %招标人提供的支付担保金额为监理合同价的 10 % 11 投标有效期 投标书递交后 60 天内有效12 投标书递交至 余杭临平南大街 265 号市民之家三楼( 1 号开标室) ,浙江大地建设
3、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派人签收13 投标截止时间 2012 年 9 月 5 日 9 时 30 分14 开 标 时间:2012 年 9 月 5 日 9 时 30 分地点:余杭临平南大街 265 号市民之家三楼( 1 号开标室)15 评 标 办 法 综合评估法注:1、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32、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现行规定执行。第一部分 工程综合说明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商业办公楼监理工程2、工程地点:余杭区星桥街道3、工程规模及内容:工程概算为 4500 万元。本工程总建筑面积19204.13,地上 9-12 层,地下 1 层,地
4、下建筑面积为 3332.5 平方米,建筑高度为 49.5 米,框架结构。各投标单位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酌情配置监理人员。4、批准文号:余发改备【2011】90 号5、建设单位:杭州余杭贾家股份经济合作社6、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地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7、设计单位:上海东方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8、施工单位: 待定9、工工程监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并经杭州市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批准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二、现场条件三通一平已完成,资金已落实,各方面满足施工要求。三、工程监理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土建、安装、消防(装修及附属配套等工程视
5、监理单位工作情况定) ,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建设相关的工作和对施工阶段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督促承包方强化安全管理工作。四、 施工质量目标施工质量按照国家强制性建筑规范标准,浙江省及杭州市的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该工程在合同工期内顺利进行,确保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承诺的实现,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五、 施工进度计划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2 年 8 月六、监理服务期从签定监理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另加保修期。七、监理服务内容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41、本工程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工程的投资、质量和建设工期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
6、,进行施工全过程控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2、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期从签定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及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整理提交各项工程技术资料后通过有关部门备案为止,但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3、监理单位应对施工项目班子到岗出勤率进行考核并形成记录,定期报业主。4、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建设监理规定进行监理。5、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所使用的大宗材料和主要、重要材料的检测试验必须与施工单位同步,并独立进行,不得使用施工单位的任何检测资料和测试设备。如发生检测费
7、用,应事先报告甲方,经甲方代表同意后,由甲方支付或按合同约定结算。6、监理单位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7、完成监理规范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招标方式为了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和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和建设工期,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经余杭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核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择工程监理单位。二、投标人资质和合格条件1、有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
8、上资质 的独立法人资格,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业务,并与建设单位、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没有经营性利益关系,业绩、信誉良好的监理单位。并且专业配套齐全。2、应具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有效地实施工程监理服务。3、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单位。三、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组成1.1、招标文件1.2、投标须知前附表1.3、招标文件附件1.4、技术规范: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执行。1.5、招标文件补充(如有)51.6、图纸及地质资料2、投标要求2.1、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合同条件、规定格式、技术规范、图纸。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凡投标内容不符合招标文
9、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2、为便于投标人获取认为有必要的信息和提出问题并得到解答,踏勘现场自行,如有疑问在 2012 年 8 月 28 日 16 时 00 分前传真至浙江大地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3、招标文件的解释3.1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 2012 年 8月 28 日 16 时 00 分之前以书面形式一式二份(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等)向招标单位或代理公司提出,由招标人整理后作为补充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将问题及解答同时发送到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3.2、不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发送的任何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问题,均应
10、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予以确认。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4、招标文件的修改4.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天,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招标文件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4.2 补充招标文件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各有关部门,补充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4.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招标文件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4.4、补充招标文件须加盖业主和招标代理单位公章。5、招标文件效力招标文件是工程招标和投标的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订监理合同的依据,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或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
11、者,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汉语) ,且加盖单位公章。二、投标文件的组成1、商务标1.1、投标书(附件一) 。1.2、监理费报价(包括:报价说明、编制依据、费用标准、费用分析、监理报价以及调整监理服务费的条件与办法、其他说明) 。 (附表二)2、技术标2.1、综合说明2.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处理本工程投标事项的全权代表委托书(附件三) 。62.3、监理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他资信等证明材料。2.4、近年来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情况介绍或证明材料及获奖情况。2.5 监理
12、大纲:2.5.1 本监理工程概况;2.5.2 监理工作内容和依据;2.5.3、本工程监理管理班子的组织结构形式;2.5.4、投入到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代表、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汇总表及总监理工程师到位率的承诺(附表四)和业绩、经历、能力介绍、资格证明材料(附表五) ;2.5.5、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主要手段和措施;2.5.6、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措施;2.5.7、监理人员的作业安排和进场计划;2.5.8、监理人员工作守则;2.5.9、投入本工程的检测仪器、仪表、设备及交通工具汇总表(附表六) ;2.5.10、对本工程监理的实施意见。2.6、对业主的建议和要求及对招标文件有
13、关条款的承诺意见。2.7、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书。2.8、总监理工程师预备人选及经历业绩等材料。2.9、投标报名书及其他资料。2.10、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三、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业主提供的图纸、资料及监理范围、内容,按照国家有关取费标准,结合自身监理能力和监理力量的投入进行竞争报价。2、本市行政区域内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发改价格2007670 号)计算,允 许 浮 动 范 围 为 上 下 20%, 政 府 投 资 项 目 上 下 浮 动 范 围 不 超 过 10%, 本
14、 项目 上 下 浮 动 范 围 不 超 过 10%。3、本工程监理服务期应不少于施工总工期竣工验收合格另加保修期考虑。监理费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监理工程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 、劳力、利润、税收等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4、投标人应认真填报(附表二)中的所有内容,有关报价的详细说明可在投标书的相应条款中予以说明。对没有填报的费用,业主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报价表中的其他单价和合同价中。5、本次监理招标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报价以工程概算为基础进行计算,实际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应根据所监理工程经审核后的累计标底价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计价方式
15、与投标报价一致,同比例优惠,如服务期延长或缩短,监理服务费不作调整。6、实际监理报价不得低于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的 90%,同时也不得高于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的 110%,否则视为不正当竞争或低于成本价论处。四、投标保证金7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按规定交纳 3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同时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 200 元(不予退还) 。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符合投标要求而予以拒绝。3、投标人未中标的,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日以内,投标人应退还设计施工图等资料,同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无息) ,如有损坏,酌情赔偿。4、中标人按要求签署合同协议后
16、五天内招标人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无息) 。5、投标人有下列情况者,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5.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撤回投标文件的;5.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的;5.3、投标人存在串标行为的。6、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三个月内招标无结果的,应向各投标人双倍返回投标保证金。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密封、标记和签署1、投标人按本文件的规定,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各正本 壹 份及副本 肆 份,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密封在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将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密封在另一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在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清楚标明“商务标”或“技术标” ;同时在投标文件上均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投标文件正
17、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投标书,综合说明、监理费报价分析汇总表须由投标人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4、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注明下列识别标志;、招标编号;、工程名称;、2012 年 9 月 5 日 9 时 30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以上第 1、4 条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
18、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6、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或投标人印章。7、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招标人、工程名称、招标编号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8、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不予接受。六、投标截止期1、投 标 人 应 于 2012 年 9 月 5 日 9 时 30 分 前 将 投 标 文 件 密 封 送 达余 杭 区 南 苑 街 道 时 代 广 场 265 号 市 民 之 家 3 楼 杭 州 市 余 杭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心 1 号 开 标 室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以
19、 后 收 到 的 投 标 文 件 , 将 原 封 退 给 投 标 人 。82、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七、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修改投标文件。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和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密封袋上注明“补充” 、 “修改”或“撤回”的字样。3、在投标截止期与招标工作结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
20、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八、投标文件的效力1、投标书自递交之日起 60 天内有效(中标签约者,有效期随合同;失标者,自动失效) 。在此有效期内,投标书中的全部承诺和条款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除招标文件规定或询标、签约时招投标双方认可,投标人不得自行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认的承诺和条款(即使是不该发生的差错) ,更不得撤回投标书。否则按违约处理,业主可立即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递交的投标书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投标书的修改补充函应按规定进行密封并加盖章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印章(签字) ,递交至投标需知前附表所指定地点。投标截止后递交的补充修改
21、或声明一概不予受理。第四章 开标一、开标1、 招 标 单 位 将 于 2012 年 9 月 5 日 9 时 30 分 在 余 杭 区 南 苑 街 道时 代 广 场 265 号 市 民 之 家 3 楼 杭 州 市 余 杭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1 号 开 标 室举 行 开 标 会 议 。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交易员应随带本人身份证,交易员尚应随带区交易中心核发的余杭区投标企业 IC 卡及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附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供投标人参考) ,并对项目实行指纹刷卡签到,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投标单位提交的已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总监也必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准时
22、参加开标会议,否则以投标无效处理。2、 投 标 单 位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同 时 递 交 总 监 资 格 证 书 、 总 监 职 称 证 书 、总 监 业 绩 等 原 件 资 料 及 原 件 目 录 清 单 。 招 标 代 理 单 位 派 人 收 取 各 投 标 单 位 原件 时 , 应 按 目 录 清 单 进 行 核 查 , 确 认 无 误 后 方 可 签 收 。 投 标 单 位 将 原 件 资 料递 交 至 招 标 代 理 单 位 后 , 招 标 代 理 人 负 有 保 管 的 责 任 。3、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当众宣读评标原则、评标办法,核查招标文件的完整性,文件的签署
23、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但按规定提交撤回通知及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4、开标顺序按各投标人报送的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5、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作自动弃权。二、开标时无效标的确认在开标前,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9进入评标;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者未带能证明其身份的有效委托书;投标
24、人与招标人被监理工程的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或设备供应单位隶属于同一管理单位或有股份等经济利益关系的。三、唱标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由招标人宣读投标人名称、监理费报价、总监姓名、总监到位率、总监代表姓名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四、记录唱标内容将做好记录,并由各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第五章 评标、定标一、评标组织招标人根据七部委第 12 号令组成评标小组,评标小组人员的组成须报主管部门备案。二、评标原则由评标小组对各投标人的投标书的有关内容进行计分,并推荐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三、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权重 90%,商务标权重10%。分值分
25、配详见评分细则 。即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在完成详细评审后,评标委员会依据评分细则 ,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计分。开标顺序为先开技术标,在技术标完成计分后,再开商务标,技术标得分不予公布,排序前三名的商务标与技术标必须同时为有效标。四、评标过程中无效标的确认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属于重大偏差范围,视做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标处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庇;投标文件(商务标和技术标)没有加盖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的监理服务期短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监理服务期的;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
26、准的要求;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投标单位送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投标存在明显串标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10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投标人的监理费报价低于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的 90%的。为防止串标,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投标人的监理费报价高于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的 110%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明显不能满
27、足工程监理需要的;更换已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总监;国家、省另有规定属无效标范围的。五、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如果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但不允许更改监理费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澄清和确认的问题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澄清问题的答复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六、投标文件的符合鉴定1、评标前,评标小组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
28、差异和保留。3、如投标文件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符合要求的投标。七、评标内容的保密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标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小组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动,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八、决标评标小组在认真分析投标文件的基础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七部委第 12 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的要求,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根据各投标人最终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序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 ,招标人可依据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按排序规定直接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并经公示报备案机关登记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第六章 授予合同一、授予合同(签约)1、投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30 天内,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