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公出国团组所需提供材料(本市自行组织的团组)办理因公出国团组手续有三个步骤:审批、省外办制作护照及照会、送交省外办北京签证办事处办理签证。1、办理审批手续所需提供材料(以下材料至少于出访前两个月准备齐全,报送市外侨办)1.中外文邀请函(注:同时提交电子版信息:邀请单位中外文名称、中外文邀请人姓名及职务、邀请单位地址、电话)一份;2.详细日程(一份):每一天的详细日程安排,需具体到年、月、日、城市,并分上午、下午;3. 向组织部门报送政审材料;4.各出国人员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盖章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发的山东省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呈报表一份; 出访任务呈报表必须由主管单位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主管单位
2、公章。请在出访事由最后一栏注明计划及公示情况,包括:“该团组已列入 xxxx 年出访计划,已按规定进行公示” ,并写明群众有无异议。5.申办出国审批手续办文清单一份;6.出国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按人员顺序复印到一张 A4纸上,一份;7.出国人员所在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8.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 ,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团组总表两份,个人表 1 份) ;9.邀请单位情况介绍及与出访任务相关的背景材料。10.关于公示:出国人员须在本单位公开栏如实公示有关团组和人员信息,公示期限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内容包括团组全体人员姓名、单位和职务,出访国家、任务、日程安排、往返航
3、线,邀请函、邀请单位情况介绍,经费来源和预算。出访任务呈报表中均须注明公示情况。二、制作护照及照会所需提供的材料1.任务批件一式三份;2.组织部门出具的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一式三份;3.中外文邀请函一式三份;4. 详细日程(一式三份):每一天的详细日程安排,需具体到年、月、日、城市,并分上午、下午;5.新办因公护照者需提供因公护照专用照片(小二寸白底彩照)电子版,同时附 1 张纸质版照片,并在市外侨办采集指纹信息;(持有有效期内因公护照者无需提供)6.新办因公护照者提供“护照(通行证)申请卡”(本人须亲笔签名,不能顶框、压框线,字体不能过大)原件一份;(持有有效期内因公护照者无需提供)7.新
4、办因公护照者的户口本个人所在页复印件(2 人贴在一页上复印)一式三份;8.由团长签名并所属单位盖章的“团组保证书”原件二份;9.申办出国护照签证办文清单一式二份。三、办理签证手续请出国单位将签证材料送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北京签证办事处地址:东方花园饭店 1105 房间(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6 号)收件时间:8:30 至 11:00,13:30 至 16:00电话:010-64131606,64131608 传真:010-64172133国家不同,签证材料也不同,详细材料清单请参考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门户网站()(也可搜索“山东外事”) “因公出国签证”板块查询。备注:出国人员回国后
5、 7 天内上交护照(港澳通行证)、团长签字的出访报告和出访日志一份(附电子版)、照片电子版至少 6 张、签署协议的团组提交签署协议复印件、合作项目简介、出访地政府部门有关机构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和到访企业相关信息。 以上表格均可在“滨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各部门公开目录市外侨办办事指南“因公出访”下载。因公出国团组所需提供材料(省直部门组织的团组)1、办理审批手续所需提供材料(以下材料至少于出访前两个月准备齐全,报送市外侨办)1.省直部门的组团通知一份;2. 各出国人员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盖章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发的山东省因公出国、赴港澳随团任务呈报表一份,并提供电子版;出访任务呈报表必须由主管
6、单位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主管单位公章。请在出访事由最后一栏注明计划及公示情况,包括:“该团组已列入 xxxx 年出访计划,已按规定进行公示” ,并写明群众有无异议。3.申办出国审批手续办文清单一份;4.详细日程一份;5. 出国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6.出国人员所在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7. 向组织部门报送政审材料;8.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一份;9. 出国培训团还需提供外专局签字盖章的培训审核表一式五份。 10.关于公示:出国人员须在本单位公开栏如实公示有关团组和人员信息,公示期限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内容包括随团人员姓名、单位和职务,出访国家、任务、日程安排
7、、往返航线,邀请函、邀请单位情况介绍,经费来源和预算。出访任务呈报表中均须注明公示情况。二、省直组团部门负责报送省外办制作护照和照会1. 随团单位需提供任务批件一式两份;2. 组织部门出具的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一式两份;3.省直部门的组团通知一式二份;4.新办因公护照者需提供因公护照专用照片(小二寸白底彩照)电子版并在市外侨办采集指纹信息;5.市外侨办出具护照签证受理证明,由市里随团单位交省直组团部门。6. 申办出国护照签证办文清单一式二份。3、签证由省直组团部门负责办理。备注:出国人员回国后 7 天内上交护照(港澳通行证)、随团出访人员签字的出访报告和出访日志一份(附电子版)、照片电子版至
8、少 6 张、签署协议的团组提交签署协议复印件、合作项目简介、出访地政府部门有关机构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和到访企业相关信息。 以上表格均可在“滨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各部门公开目录市外侨办办事指南“因公出访”下载。因公出国团组所需提供材料(国家部委及外省市组织的团组)1、办理审批手续所需提供材料(以下材料至少于出访前两个月准备齐全,报送市外侨办)(一)办理预审回复函1.组团的国家部委或外省市单位给省外办的征求意见函原件一份;2. 全团人员名单一份;3.详细的日程安排一份;4.各出国人员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盖章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发的山东省因公出国、赴港澳随团任务呈报表一份,并提供电子版;出访任务呈
9、报表必须由主管单位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主管单位公章。请在出访事由最后一栏注明计划及公示情况,包括:“该团组已列入 xxxx 年出访计划,已按规定进行公示” ,并写明群众有无异议。5. 申办出国审批手续办文清单一份;6.出国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7.出国人员所在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8.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一式两份;9. 向组织部门报送政审材料;10. 关于公示:出国人员须在本单位公开栏如实公示有关团组和人员信息,公示期限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内容包括随团人员姓名、单位和职务,出访国家、任务、日程安排、往返航线,邀请函、邀请单位情况介绍,经费来源和预算。出访任务
10、呈报表中均须注明公示情况。(二)办理确认件1. 国家部委发出的任务通知书原件一份;2.任务批件及人员名单一份;3.出国培训团组需提供国家外专局出具的培训审核件一份。二、制作护照及照会所需提供的材料1.省外办的任务确认件(一式三份)2. 国家部委发出的任务通知书、任务批件复印件(一式三份);3. 组织部门出具的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一式三份;4.新办因公护照者需提供因公护照专用照片(小二寸白底彩照)电子版并在市外侨办采集指纹信息;5.新办因公护照者提供“护照(通行证)申请卡”(本人须亲笔签名,不能顶框、压框线,字体不能过大)原件一份;(持有有效期内因公护照者无需提供)6.新办因公护照者的户口本个人所在页复印件一式三份;7.由团长签名并所属单位盖章的“团组保证书”原件二份;8. 申办出国护照签证办文清单一式二份。三、签证办理护照由省外办签发后,交由国家部委或外省市单位统一办理签证手续。备注:出国人员回国后 7 天内上交护照(港澳通行证)、随团出方人员签字的出访报告和出访日志一份(附电子版)、照片电子版至少 6 张、签署协议的团组提交签署协议复印件、合作项目简介、出访地政府部门有关机构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和到访企业相关信息。 以上表格均可在“滨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各部门公开目录市外侨办办事指南“因公出访”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