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国 家 临 床 重 点 专 科 神 经 外 科 评 分 标 准 ( 试 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 基础条件”占 150 分, “医疗技术队伍” 占 120 分, “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占 370 分, “医疗质 量状况” 占 260 分, “科研与教学”占 100 分。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
2、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 2%。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 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 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 1 年以上、年工作时间 8 个月以上。2序号 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 备注一 基础条件 150医
3、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3 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 3 分;规划欠合理性得 1 分;无规划不得分。1发展环境(5)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 2 政策、措施齐全,得 2 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酌情扣分;无明确的政策或措施不得分,不落实不得分。床位数 10 床位总数 60 张,得 6 分;每增加 20 张床加 2 分,10 分后不再加分。神经外科专科病床(不含综合ICU 中的专科床位)少于 60 张,单项否决。2专科规模(20)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 平方米 10 6 平方米得 10 分;每减少 1 平方米得扣 5 分;少于 4 平方米不得分。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需要 20 医技科室
4、(10 分);辅助治疗能力(10 分)。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部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和适宜性 10拥有 3.0T 磁共振、64 排 CT,DSA,术中神经电生理监护仪,X-刀或 -刀,满分 10 分,缺 1 项扣 2 分。3支撑条件(40)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情况 10 评估前 3 年投入500 万元得 10 分,每少 50 万元减 1 分。3序号 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 备注开展临床路径管理 35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和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评估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临床路径工作。根据本院本科室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临床路径,工作有记录,资料完整得 35 分;开展了临床路径
5、,工作无记录或记录集不完整得 10 分;未开展不得分。本项将综合医院上报情况打分。4科室管理(85)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50根据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开展优质护理服务。(1)改变护理工作模式,实行责任制整体护理,责任护士全面履行护士职责,为所负责患者提供基础护理、病情观察、治疗、沟通和健康指导等护理服务(15 分);(2)依据科室专业特点及护理工作量,合理配置护士,病房实际床位数与护士数的比例应当不高于 1:0.4,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 8 个,不依赖患者家属自聘护工护理患者(15 分);(3)根据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等文件,结合病房实际,细化分级护理标
6、准、服务内涵和服务项目,患者的护理级别与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相符(10 分);(4)患者满意度高,医患关系和谐(10 分)。本项将综合医院上报情况打分。二 医疗技术队伍 1205技术团队(20)整体实力 20医护人员的配备满足工作和发展的需要(5 分)形成技术团队,处理疑难重症能力强(5 分);各级医师能够掌握相应技术(5分);对中青年医师进行科室核心技术的培养和锻炼(5 分)。学科带头人或科主任实行技术垄断的,单项否决。4序号 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 备注学术地位 5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 分);博士生导师(1 分);国家学术团体副主任委员以上(2 分)、常委或委员(1 分)。临床能力 5能够
7、掌握代表本专业国内先进水平的技术(1 分);具有本专业疑难病种的较高的诊治能力,诊疗效果好(1 分);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 1 项以上(1 分);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 30 次以上(1 分);年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10 次以上(1 分)。6学科带头人(15)教学科研水平 5评估前 3 年,指导毕业博士生 2 名以上(1 分);承担在研国家级课题 1 项以上(2 分);SCI 收录临床方向论著 2 篇(1 分);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 1 项以上(1 分)。数量 6 有明确的学科骨干人员,能够满足各专业方向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时考虑床位规模),得 6 分;不达标酌情扣
8、分。学术地位 8 任省级以上医学会委员职务(8 分),具有较高知名度。7学科骨干(30)临床能力 8能够掌握代表其专业方向国内先进水平的技术(2 分);具有其专业方向疑难病种的较高的诊治能力,效果好(1 分);有技术水平持续提高的制度保障(2 分);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 1项以上(1 分);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平均每周一次(1 分);年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 5 次以上(1分)5序号 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 备注教学科研水平 8评估前 3 年,指导硕士研究生毕业 10 名得 1 分,指导博士研究生毕业 5 名得 1 分;承担国家级课题 10 项以上得 2 分; SCI 收录
9、论著和病例报告 20 篇及以上得 4 分。年龄结构 5 年龄结构合理,能满足可持续发展需要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学历结构 5 研究生学历人员比例70%,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8医师队伍(15)职称结构 5 高级职称医师总数比例为 30%,中级职称医师约占 40%,各级职称人员比例可上下浮动 20%范围,符合要求得 5 分。人员数量、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 10人员数量满足要求得 3 分;年龄结构合理得 3 分;学历结构合理得 2 分;职称结构合理 2 分。护士长能力 5 护士长业务水平高得 2 分;管理能力强得 1 分;符合科室工作要求得 1 分;能够充分调动护士工作积极性得 1 分
10、。9护士队伍(30)护理专科业务培训及能力 15 经常开展业务培训得 5 分;整体护理业务能力强得 10 分。有专科人员培训计划并保证落实 5 培养方向明确(1.5 分);规划合理(1 分);落实到位(2.5分)10人才培养(10) 进修学习情况 5 全科人员继续教育达标率 100%(2.5 分);每年 2 人次以上国外半年以上进修培训(2.5 分)。三 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3706序号 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 备注整体实力强,特色突出 50具有 3 个以上的亚专业(如神经系统创伤、脑血管病、脑肿瘤、脊柱脊髓疾病),每增加 1 个亚专业加 5 分,满分 40 分;有稳定的亚专业团队,能够独立开
11、展三级医院常规临床技术项目(10分),缺一项扣 2 分。主要的三个亚专业年均手术量小于 100 例单项否决。平均年出院人数 5 年总出院人数 3000 人次以上得 5 分,2001-3000 人次得 4 分,1000-2000 人次得 3 分,1000 人次不得分。平均年门诊人次 5 平均年门诊人次少于 1 万不得分,1 万-2 万得 1 分,2 万-3 万得2 分,3 万-4 万得 3 分,4 万-5 万得 4 分,5 万以上得 5 分。平均住院日 5 根据医院的年出院人次、疑难危重症比例、以及诊疗效果(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进行综合打分。11总体水平(90)疑难危重病例
12、比例 25 结合出入院诊断,所列病种在出院患者中比例大于 50%得满分;每下降 5%扣 5 分。亚专科与专科发展适应性 10 亚专科与专科发展相适应(5 分);亚专科负责人经过专业培训(5 分);不达标,酌情扣分。12亚专科建设(60) 各亚专科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50 亚专科床位不低于 15 张(20 分),相关医疗设备(20 分),诊疗病人来自转诊(10 分)。13技术特色(50)技术特色和先进性 50 评估 5 项技术,每项技术 10 分,根据该技术的领先程度,应用的病例数,适应症掌握情况和诊疗效果等综合评价打分。14 诊治能力 能否独立诊治本专科主要病种 30 能独立诊治本专科主要病
13、种得满分。否则,酌情递减。7序号 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 备注疑难病种诊治能力 30根据医院收治疑难病种总体情况以及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诊疗效果(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判断)等打分。疑难病种如下:复杂垂体瘤、听神经瘤、复杂动脉瘤、巨大动静脉畸形、脑缺血性疾病的外科治疗(包括颈内动脉狭窄和烟雾病等)、生殖细胞肿瘤、淋巴瘤。(90)危重症诊治能力 30根据医院收治危重病例总体情况,以及病例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诊疗效果(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判断)等打分。危重症病种如下:重型及特重型颅脑损伤、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内血肿(ICH)、脑肿
14、瘤卒中、梗阻性脑积水、严重颅内感染、椎管内病变致急性截瘫。创新项目的数量 10评估前 3 年,有符合循证医学的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创新项目,带动诊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得满分,创新项目少,临床诊疗水平停滞不前不得分。创新项目包括疾病诊疗方面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等。创新水平 20 2 项创新项目各 10 分,综合其先进性和临床应用情况打分。15创新能力(40)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 10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强,得 10 分,未转化为临床能力不得分。年出院患者中省(市)外患者比例 5 评估前 3 年,年出院患者中市外或省外患者比例50%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16辐射能力(40) 进修医师、
15、护士来源情况 5 评估前 3 年,每年来源于三级医院进修医师、护士(半年以上)比例分别40%,得满分;30%-40%,得 3 分;30%以下不得分。8序号 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 备注对口支援情况 15 评估前 3 年,每年帮扶医院数量超过 3 家(10 分);帮扶主要内容反映本院相应技术水平(5 分)。技术推广情况 5 评估前 3 年,开展新技术推广学术培训班者得 3 分,积极推广新技术者得 2 分,否则酌情扣分。受邀在国(境)外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情况 10评估前 3 年,有 10 人次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得 10 分;8 人次 6 分;6 人次 4 分;2 人次以下不得分
16、。四 医疗质量状况 260合理用血 5 综合专科患者人均输血量,患者输血比例、成分输血率评分。合理用药 20综合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百分率、门诊、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和药占比,综合评分,有一项次不合理扣 2 分。本项将综合医院上报情况打分。病人满意度调查 10 满意度90%得满分,每下降 1%扣 1 分;低于 80%不得分。17质量概况(45)医疗事故情况 10 省医学会提供证明,发生一起经过鉴定的医疗事故,不得分。单病种质量 60根据神经外科重点病种的质量状况、效率指标、平均住院日、死亡率和并发症发生率综合打分。重点病种如下:复杂垂体瘤、听神经瘤、复杂动脉瘤、巨大动静
17、脉畸形、脑缺血性疾病(包括颈内动脉狭窄和烟雾病等)、脑干肿瘤、脊髓内肿瘤、功能神经外科手术如帕金森病手术治疗、脑胶质瘤分子病理水平的个体化综合治疗、生殖细胞肿瘤诊断及综合治疗。18单病种质量及费用(90)单病种费用 30 根据单病种费用控制措施和费用控制效果综合打分。9序号 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 备注诊断符合率 10 95%,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临床主要诊断、病理诊断符合率 10 70%,得满分;不开展,不得分。甲级病案率 15 甲级病案率90%得满分,每降 1%,扣 2 分,有丙级病历不得分。出院患者随访及治疗效果评价结果 10 建立患者随访制度,重点病种的出院患者随访率50%,得满
18、分;不达标,酌情扣分。择期手术患者术前平均住院日 10根据医院收治危重病例总体情况,以及病例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诊疗效果(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判断)等打分。建立并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质量评价标准 15无标准,不得分;1 人不熟悉标准,不得分;无护理质量评价标准的效果评价,不得分。基础护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 15 95%得满分,每下降 1%,扣 2 分;低于 90%,不得分。19病区质量(95)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相关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10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得 5 分,不达标,酌情递减;院内感染10%,I 类切口感染率2%得 5 分,超过酌情扣分。专家
19、出门诊情况 5 每天安排高级职称人员出门诊,所有专家每周至少出一次门诊(4 小时以上),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开设专病门诊 5 开设神经外科专病门诊得满分,未开设不得分。专科门诊服务质量 10 专科门诊管理有序,服务好,投诉少得满分,不达标不得分。20门诊质量(30)门诊患者中预约挂号患者的比例 10 已开展工作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10序号 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 备注五 科研与教学 100学术委员会任职 5全国主委 5 分、副主委 4 分,常委 3 分,委员 3 分;省主委 4 分,副主委 3 分。一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职称登记一次,满分不超过 5 分。学术刊物任职 5国外杂志或
20、 SCI 收录杂志的主编 5 分、副主编 4 分,编委 3 分;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和核心医学杂志主编、副主编 2 分,常务编委 1 分。一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职称登记一次。21学术影响(15)主办学术会议 5 国际性学术会议 3 分,全国性学术会议 2 分,省级学术会议 1 分。22专科方向(5)专科的临床研究方向 5 专科有 23 个稳定、明确的研究方向,且与临床工作密切相关,研究内容系统、具体,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国家级项目 14评估前 3 年,有 10 项(含下列重大项目)以上得 8 分,每少 1项减 1 分。有第一负责人的 973、863、国家重点攻关课题、国家支撑、科技部或卫生部重大专项、国家自然基金重点项目、重大国际合作项目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得 6 分。23科研项目(16)部(省)级项目 2 评估前 3 年,有 5 项以上得 2 分,不达标不得分。24科研成果(25)国家级、部(省)级科技奖励(一、二等) 10评估前 3 年,以第一完成人或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级一等奖 1 项得 10 分,二等奖 1 项得 7 分;部(省)级一等奖得 3 分,二等奖得 2 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第二完成人或第二完成单位以分值的 50%计,第三完成人或第三完成单位以分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