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大数据处理分析研究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编号:BJJF-2019-065采 购 人:北京市西城区统计局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2019 年 2 月1目 录第一章 采购邀请 .2第二章 磋商单位须知 .4第三章 采购需求 .15第四章 采购合同 .23第五章 评审办法 .38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552第一章 采购邀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西城区统计局的委托,对 大数据处理分析研究服务 按照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竞争性磋商。1 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大数据处理分析研究服务项目编号:采计 X【20190122】-2964 号招标编号:BJJF-2
2、019-065包号及包名称: / 项目预算金额:1400000.00 元采购需求:(详尽参数见第三章采购需求)服务名称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预算金额(元)大数据处理分析研究服务评估决策 1地图绘制服务:根据西城区宏观经济社会发展数据监测平台的功能建设需求,以及西城区相关数据分析需求,为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决策的精细化数据支撑,将据此对主题数据进行处理,进行定制化的数据地图绘制工作,并与现有的地理信息地图进行叠加。部门统计数据和互联网数据处理服务: 部门统计数据与互联网数据,是当前区域大数据应用的空白和薄弱环节,计划加强对该类数据的精细化处理,形成不同维度的独立数据池,支持区内不同部门的决策
3、使用需求。同时,在处理过程中,会对历年数据进行比对,逐步校准数据。数据地址和坐标清洗服务:为满足大数据关联计算应用,需要将来自不同部门的企业、人员和社会资源点的数据,对其地址坐标进行清洗比对。同时,在清晰比对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地名地址和坐标基础列表,以便为今后的数据处理,特别是地理信息处理提供标准。大数据分析研究服务:目前,紧紧依靠统计报表数据和行政记录,不能满足精细化管理的需求,所以,需要对社会化的大数据使用进行研究,同时,对可利1400000.003用的社会化大数据进行分析比对,找出可同现用统计和其他部门行政记录进行关联的部分,进行获取和应用测试,建立分析研究的方向和方法。服务期限:201
4、9 年 3 月至 2020 年 11 月用途:自用2 获取磋商文件的期限、地点、时间、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获取文件期限及地点:2019 年 2 月 18 日至 2019 年 2 月 22 日(9:00 时至 16:00 时,节假日除外);现场获取磋商文件。获取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715 室(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90 号)售价:每套人民币 200 元。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提交时间:2019 年 2 月 28 日上午 9:00 至 9:3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19 年 2 月 28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815 会议室(北
5、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90 号)在以上截止时间后送达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该文件将被拒收。3 最后报价提交时间及地点:提交时间:预计为 2019 年 2 月 28 日上午 10:30(北京时间),具体时间待磋商后另行通知。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及采购目标:(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6%的价格折扣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
6、企业,但不重复享受政策。5 凡对竞争性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下列内容与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联系: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90 号 715 室电 话: 010-67115096传 真:010-671166494E-mail:邮政编码:100062联 系 人:石立新5第二章 磋商单位须知磋商单位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关于要采购 服务 的具体资料,是对磋商单位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 内 容1.1采购人:北京市西城区统计局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07 号联系方式:010-665235192.1(4)磋商单位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1、磋商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7、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磋商单位条件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根据财库2016125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递交响应文件当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
8、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查询);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检查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若所在地检察机关不再出具纸质证明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已将法院的裁判文书全面上网公开,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查询需要,可以自行查询打印并加盖公章:http:/)。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2.2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否2.2(7)对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不适用5.3是否组织现场考察:否是否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否现场考察时间:/年/月/日/集合地点:/联系人:/磋商前答疑会时间:/会议地点:/6.1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内容要求:详见“第二章 磋商单位须知”中的“三 响应文件
9、编制”8.1 响应文件有效期:90 日历天9.1响应文件数量:正本:1 份、副本:2 份;电子版:1 份。11.1保证金形式:支票 电汇保证金数额:2 万元开 户 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崇文门支行户 名: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银行帐号:1109188167106010000000004说明:保证金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 3 个工作日到账至以上指定账号,并从基本账户中转出。其中,以电汇形式递交的保证金需在附言成交注:大数据处理分析研究服务磋商保证金。12.1(3)采购单位认可的情形:1、 出现本章第 23 条的情况,采购活动终止的;713.1认可的情形:2、磋商单位递交的首次响应文件未满足
10、资格条件或其它实质性要求的;3、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变动后,磋商单位不能实质性响应的。15.2(2)竞争性磋商文件可以修改变动的内容: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24.1成 交 服 务 费 : 依 据 成交金额并 参 照 国 家 计 委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收 费 管 理 暂 行办 法 ( 计 价 格 20021980 号 ) 和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办 公 厅 关 于 招 标 代 理服 务 收 费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发 改 办 价 格 2003857 号 ) 的 规 定 向 成 交 人 收取 成 交 服 务 费 。本 项 目 成 交 服 务 费 由 成
11、 交 人 在 领 取 成 交 通 知 书 时 一 次 性 向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支付 。适用于磋商单位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无8一 总 则1项目简介1.1 采购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1.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及包名称:见第一章。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1.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见第一章。1.6 采购预算及分包控制金额:见第一章。2合格磋商单位资格条件2.1 满足以下条件的单位是合格的磋商单位,可以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服务能力的本国单位,包括企业
12、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或者联合体。(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具备其它法规规定的本项目磋商单位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从代理机构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4)符合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2.2 如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不适用)(1)两个以上磋商单位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单位的身份磋商。(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磋商单位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其规定。(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
13、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的同一分包(或标段)中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同一分包(或标段)磋商。(6)联合体各方在同一磋商项目的同一分包(或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磋商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磋商的,相关磋商响应文件均无效。(7)对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见前附表。3适用法律和磋商费用3.1 本次活动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制9约和保护。3.2 磋商单位应承担自身所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在任何情况下磋商组织者均无义务和责任
14、承担这些费用。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4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4.1 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包括:采购邀请(含采购公告)、磋商单位须知、技术规范、合同条款、附件。4.2 磋商单位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各有关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磋商单位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拒绝。5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5.1 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建设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15、组成部分。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每一磋商单位。 5.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 日前通知,不足 5 日的,将相应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能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磋商单位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具体时间详见前附表。5.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与单位磋商情况,可能对服务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内容作出实质性变动。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单位。磋商单位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6响应文件的构成6.1 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单位首次编制的响应文件具体构成如下:(1)磋商单位的资格证明文件(需单独密封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