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夹江县“110”接处警社会联动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打造共建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 110 等公共服务平台作用,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警务类报警服务平台与其他非警务类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 216 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努力打造服务型政府,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依托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平台,整合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资源,
2、建立以公安“110”为纽带,带动各行各业为全社会提供优质服务,组织动员有关职能部门,积极投入“平安夹江” 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环境。二、工作目标坚持“政府主 导、部 门联动、统筹资源、优质高效” 的原则,依托 110、119、122、12345、5667777 等平台,通过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建立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着力明确职责、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工作实效。及时有效处置广大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急、难、险、重事件的报警求助,帮助群众排忧- 2 -解难,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提升社会治理和服务能力,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三、组织领导(一)成立夹江县 110 应急联动指
3、挥中心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袁月任组长,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刘义,副县长、公安局长廖建章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公安局,由廖建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维稳办、应急办、网格化监管中心、网信办、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信访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文体广新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防震减灾局、安监局、城管局、旅游局、行政审批局、扶贫局、气象局、电视台、国网夹江县供电公司、乐电夹江公司、电信公司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党委政府为成员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分管综治平安建设的领导、办公室主任、执法大队长为日常工作联络员
4、。(二)县委、县政府授权在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增挂“夹江县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牌子。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110 报警服务台作为统筹指挥社会服务和应急联动的统一运作平台和考核平台,以此构建“信息灵通、分流高效、各司其职、联勤联动、归口处置” 的勤 务指挥体系。四、运行步骤(一)在警务类报警服务平台(110、119、122)与其他非警- 3 -务类公共服务平台对接之前,由县公安局立足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工作职能,进一步拓宽工作范围,将相应政府职能部门纳入联动范畴,对群众拨打 110 反映的非警务求助实行统一接报、统一指挥、统一调度,通过网络、短信、电话、工作单等方式转送联动单位,及时、有效处置和解决群众求助。
5、(二)在警务类报警服务平台与其他非警务类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对接后,实现两类平台的双向并轨运行。警务类公共服务平台收到非警务类公共服务事项举报投诉、求助咨询时,应直接转接至非警务类公共服务平台,由相应职能部门进行处理,或告知群众负责该事项的公共服务热线或职能部门受理电话,遇紧急情况警务类公共服务平台应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非警务公共服务平台和职能部门接到求助咨询、投诉举报,特别是警务类服务平台通报后,须立即受理,及时处置,严禁出现推诿扯皮等情况,以切实减轻基层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负担。非警务类公共服务平台接到警务类报警后,应立即转警务类服务平台受理,确保信息互联互通。五、联动职责根据“谁主管、 谁负
6、责 ”的原则,按照“发现、上报、分流、处置、回复、回访”等程序 处置。做到信息透明互通,尤其在涉及重大维稳、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公共事件、案件等情况时,要做到联动协作。形成有效合力,确保全县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工作的常态化、高效化运行。- 4 -县政府应急办:协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类案事件及职责范围内的其他事项。县维稳办:对全县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向相关主管部门预警,协调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和协作部门组织制定和完善处置工作预案。对已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及时准确掌握情报信息,积极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理。网格化监管中心:及时收集、反馈网格员在工作中发现的治
7、安隐患信息,依托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根据事件所属的管辖职能部门进行信息分类推送,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落实。县网信办:收集、反馈网络舆情、快速上报、并交办给相关部门及时回应、处理网民关切。县公安局:受理“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火灾、交通事故,其他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危及公共或群众迫切需要处置的突发事件和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种情形报警求助职责范围并广泛宣传,在接警、派警环节依法合规过滤非警务类事项,积极推进由各相关政府部门等多方参与的社会应急联动机制的落地见效,协调推动非警务
8、类求助及时得到科学合理分流。对确实需要公安机关联动处置的紧急性非警务类求助,应当主动配合、依法高效处置。- 5 -县卫计局:对 110 报警服务平台通报的伤患者进行救助,120 急救中心要及时派出救护车赶赴现场,进行现场紧急救治和转运。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受理、处置职责范围内的其他事项。县城管局:1.负责处置县城各街道因管理中产生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公共突发事件。2.负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无照流动商贩和出店经营,非机动车人行道乱停乱放、占压、损坏县城道路等城市管理违法违规行为。3.负责对生活噪声和城区建筑工地噪声问题的处理。4.受理、处置职
9、责范围内的其他事项。县市场监管局:1.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开展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依法调处经营者、消费者之间的消费纠纷,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2.受理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举报;依法查处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3.受理、处置职责范围内的其他事项。县人社局:负责对用人单位因劳资、职业介绍、就业安置等引起的各类纠纷的调解处理及相关的报警求助工作。受理、处置职责范围内的其他事项。县民政局:对 110 报警服务台通报的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和弃婴及时予以救助处置;受理惠民政策方面的举报投诉;对公安机关、人民群众发现的需救助人
10、员按规定及时提供救助。受理、处置职责范围内的其他事项。- 6 -县环保局: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工企业噪声、辐射、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及机动车等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的处理,负责对生态环境破坏事件的处理。受理、处置职责范围内的其他事项。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公共客运交通中的投诉工作及公路、桥梁、船舶事故的处置;协助公安机关对交通、火灾事故的施救工作,协助救护伤员,疏通、恢复道路交通;受理路桥收费纠纷、客运汽车(出租车)和客运船舶上载客、甩客、倒客、拒载、欺诈乘客或票务纠纷引起的群众投诉及物品遗失查找等要求;提供道路交通事故障碍清除、事故车辆吊装、汽车和工程机械紧急维修等服务;负责“ 黑的、摩的 ”非
11、法客运行政案件的 查处。受理、处置职责范围内的其他事项。县文体广新局:1.负责受理和处置 110 报警服务台通报的涉及娱乐场所、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群众投诉;2.负责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管理,查处演出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3.受理、处置职责范围内的其他事项。县水务局:1.负责处置水库、塘坝、护岸等水利工程出现的险情和组织防汛抗旱、抢险减灾等工作。2.负责处置因水、沙石等资源开发利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引发的纠纷、事件。3.查处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重大涉水违法行为,查处破坏水土保持设施、破坏水土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违法行为。4.受理、处- 7 -置职责范围内的
12、其他事项。县安监局:1.协调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危化物品生产安全事故的救援,牵头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2.配合有关部门处置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3.受理、处置职责范围内的其他事项。县住建局:1.对申请危房认定的房屋,及时帮助申请人联系有资质的工程质量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协助做好拆除过程中发生的倒塌、断裂、倾斜等危机群众安全问题的调查处理。2.加强建设施工工地管理,及时处置施工过程中塔吊、井架、脚手架倒塌、倾斜等突发性伤亡事故,积极协同县人社部门处置建设工地劳资纠纷问题,积极会同城管、环保部门处理施工中发生的噪声、环境污染等问题。3.受理、处置职责范围内的其他
13、事项。县旅游局:负责受理和处置 110 报警服务台通报的旅游方面的投诉及职责范围内的其他事项。县司法局:负责排查、受理、调解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处置现场的法制宣传及职责范围内的其他事项。县财政局: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做好相关后勤保障工作。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牵头负责或协助职能部门处置涉及本乡镇的涉稳、群体性事件、公共事件等。受理、处置职责范围内的其他事项。其他职能部门:负责受理、处置由县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流- 8 -转或指令的属本部门管辖的事件或警情及职责范围内的其他事项。六.工作模式(一)人员配置。全县应急联动指挥中心以县公安局民警为基础。通过整合网格员、各职能部门联络员进行配置。暂定由县安监
14、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等 5 家单位作为常驻单位派员直接进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联勤联动席位,并服从指挥中心指挥长的调配,处置涉及本部门的事务。根据工作需要,常驻单位可进行相应增减。此外,应急联动指挥中心需登记联系县内应急准备企业,随时应对群众紧急情况下的求助服务,包括:开锁、应急修理、清障排险、事故车辆施救等。(二)运行机制。充分利用公安“110”接报警平台及网格化管理平台、 “12345”等非警务公共服务平台,对分属不同职能部门管辖的事件、案件或群众的求助等,进行分类分流分发处理,重点突出事件的“发现 、上报、分流、处置、回复、回访” 等处置节点信息。县应急联动指挥
15、中心通过电话、短信及网管平台向牵头部门指令警情、事(案)件并填写夹江县应急联动指挥中心警情分类流转情况登记表,牵头部门受理后,负责与职能部门进行对接,协调处置,并将处理结果按要求向中心反馈。按照紧急程度进行划分,一级为最高等级,二级次之,三级最低,分级分类处置。- 9 -1.一级:即将或已经发生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暴恐事件等重特大案事件。3 分钟内向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由中心办公室调集相关力量,开展联合处置。牵头职能部门于 2 小时以内上报书面报告;于处置后 12 小时内,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书面回复中心办公室。2.二级:涉及面积小、群体规模较小的
16、案事件。6 分钟内向中心办公室报告,由职能部门先行处置。根据事态发展,需多部门联合处置的,职能部门向中心办公室提出申请,实施统一调度处置。处置后 12 小时内,牵头部门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书面回复中心办公室。3.三级:一般性案事件,由职能部门自行处置,并对可能引发事件升级作出形式分析判断,视情况向中心办公室报告。(三)接受、处置、回复、反馈县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流转的各类警情、案事件环节的时限要求和工作要求1.受理分流。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在接到群众求助非警务事项,要认真登记求助时间、地点、姓名、联系电话、基本诉求等,初步核查,3 分钟内通过平台或电话实时接转等多种方式直接通报相关联动部门处置。2.分类
17、处置。按照“谁 主管,谁负责” 的原 则,社会联动部门在接受县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流转推送的各类警情、案事件后,要求在 5 分钟内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处置现场在县城城区的,白天最- 10 -迟不得超过 20 分钟,夜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其他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开展工作。对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及时到达现场的,处置单位要及时联系辖区党委政府、相关联勤联动单位和村社干部采取相应措施,并主动与报警人沟通,确保群众满意。3.迅速回复。对于群众求助非警务类事项,能够现场解决的,联动部门要及时办理,并在现场处置完毕后第一时间将处置情况向指挥中心进行回复;对于不能在现场解决的事项,职能部门要先向群众
18、讲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随后将相关情况第一时间向指挥中心回复。指挥中心要根据回复情况填写登记表,确保事事有落实、落实有回复、回复有记录。4.及时反馈。对于当场难以解决的事项,联动部门应按照有关工作程序和规定在规定时限内尽快解决,并于事项办结后 3个工作日内向应急联动指挥中心书面反馈事件处理结果。指挥中心应做好相关登记和备注。(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牵头,定期组织联动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联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对重要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统筹处置跨部门、跨区域诉求事项。(五)报警回访制度。县应急联动指挥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按比例抽取涉及联动单位处警的报警人进行电话回访,对联动单位的处置速度、工作态度、处置结果满意度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