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夏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统计监测办法(试行)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 。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 (宁党发201337 号)要求,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宁夏科技创新活动的规模、结构和发展水平及实施进程,满足宏观决策和管理的需求以及制定科技创新政策,进行科技创新管理提供依据,特制定宁夏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统计监测办法。一、监测目的及时了解我区科技创新活动的投入与产出情况,特别是自主创新活动的开展情况,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宁夏科技创新活动的规模、结构和发展水平及实施进程,为政府制定和完善创新政策提供依据,为实施“科技强区
2、”战略,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科技支撑。二、监测的组织实施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统计监测办法采取统一领导、分部门、分地区负责的方式组织实施。统一领导即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统一领 导 下 , 由 自 治 区 统 计 局 牵 头 负 责 统 一 组 织 科 技 创 新 统2计 监 测 工 作 , 具 体 工 作 包 括 制 定 科 技 创 新 统 计 监 测 制 度 、 编 写 录入 程 序 、 确 定 监 测 范 围 、 培 训 自 治 区 各 有 关 部 门 和 各 地 区 统 计 部门 及 重 点 企 事 业 单 位 的 科 技 统 计 人 员 、 收 集 和 整
3、 理 监 测 资 料 、 对监 测 结 果 进 行 分 析 等 。 自 治 区 科 技 厅 、 教 育 厅 等 相 关 部 门 负 责 国有 独 立 核 算 的 科 学 研 究 与 技 术 开 发 机 构 、 科 技 情 报 与 文 献 机 构 、全 日 制 普 通 高 校 的 科 学 研 究 与 技 术 开 发 机 构 及 科 技 情 报 与 文 献 机构 的 监 测 工 作 。 各 市 、 县 (区 )统 计 部 门 负 责 辖 区 的 科 技 创 新 统 计监 测 工 作 , 具 体 工 作 包 括 对 调 查 表 的 布 置 、 培 训 、 审 核 、 录 入 、整 理 和 上 报 等
4、 。三、监测对象和范围监测对象和范围为自治区境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企业(包括有关部门认定的国家级技术中心所在企业) ;各级各部门(县及县以上)所属国有独立核算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技情报与文献机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及科技情报与文献机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四、监测方法和资料来源监测采取全面调查、重点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方法。数据来3源渠道包括以下三种:1.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企业采取联网直报进行全面调查,由各级统计部门负责监
5、测;2.各部门(县及县以上)所属国有独立核算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由科技、教育等相关部门负责监测并报送;3.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企事业单位,取自统计部门最近年份的调查数据。五、监测频率和标准时间科技创新统计监测频率为年度监测数据。科技创新统计监测的调查时点为报告期的 12 月 31 日,时期资料为报告期 1 月1 日-12 月 31 日,时点资料为报告期年末数据(12 月 31 日) 。
6、六、监测表式和主要内容科技创新统计监测包括以下两套报表制度:第一套为企业(单位)科技创新活动统计报表监测制度(三种表式)1.重点企业研发及相关情况年快报。主要内容包括法人单4位基本情况、创新人员、经费投入及创新的产出等情况。2.工业企业科技项目情况。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来源、项目合作形式、项目成果形式、项目技术经济目标、项目起始日期、项目完成日期、跨年度项目所处进展阶段、参加项目人员、项目人员实际工作时间、项目经费内部支出等指标内容。3.工业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主要内容包括科技活动人员情况、科技活动费用情况、科技活动项目情况、企业办科技机构情况、科技活动产出及相关情况、其他相关情况等
7、六部分内容。第二套为科技创新综合统计报表监测制度(六种表式)1.科技活动人员情况。主要内容由按隶属关系分组、按行业分组、按地区分组等三部分组成。2.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情况。主要内容由按隶属关系分组、按行业分组、按地区分组等三部分组成。3.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情况。主要内容由按隶属关系分组、按行业分组、按地区分组等三部分组成。4.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产出情况。主要内容由按隶属关系分组、按行业分组、按地区分组等三部分组成。5.研究与试验发展(R&D)项目(课题)情况。主要内容由5按项目(课题)来源分、按项目(课题)合作形式分、按项目(课题)活动类型分、按学科分类分、按项目(课
8、题)服务的国民经济行业分、按项目(课题)社会经济目标分、按隶属关系分、按行业分、按地区分等九部分组成。6.研究机构情况。主要内容由按学科分、按机构服务的国民经济行业分、按机构组成类型分、按隶属关系分、按行业分、按地区分等六部分组成。七、资料上报方式及发布时间监测的企业(单位)资料、科技和教育部门的科技创新资料均以网上联网直报或电子文件的形式上报,于年后 4 月底前上报完毕。自治区统计局 5 月底前上报国家统计局审定数据,7月份自治区统计局、科技厅联合发布上年度科技统计公报。附件:宁夏科技创新统计监测制度 宁夏科技创新统计监测制度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制定2013 年 7 月7本 制 度 根 据
9、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统 计 报 表 报 送 时 限 及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的 事 先 告 知各统计单位: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制定报表程序,务请统计人员注意本单位统计报表的种类和报送时间。月、季,年度各类报
10、表报送规定时限 经质量审核无误 签字,结束本次报送逾 进期 入催报时限 统计报表逾期未报,已严重影响了统计资料的催报通知 汇总上报。限 3 日内补报拒报时限 统计报表在催报期限内仍未报送,违反了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拒报统计资料的拟处罚告知 统计违法行为,根据统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及国家工作人员建议处分;对企事业组织和个体户,视情节拟处200000 元以下罚款。如有异议可在 15 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没的 放和有理 弃申新由 陈辩述本制度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负责解释。催报期限内报送,视为迟报,按统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企事业组织和
11、个体户,视情节拟处 10000 元以下罚款。统计行政处罚8目 录一、总说明11二、监测制度12(一)企业(单位)科技创新活动统计报表监测制度12(二)科技创新综合统计报表监测制度259一、总 说 明(一)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 。按照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 (宁党发201337 号)要求,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宁夏科技创新活动的规模、结构和发展水平及实施进程,满足宏观决策和管理的需求以及制定科技创新政策,进行科技创新管理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结合意见的相关内容,特制定宁夏科技创新统计
12、监测制度。(二)本监测制度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依据意见和已经开展的宁夏科技统计监测制度制定的配套实施细则,是自治区统计局对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教育厅和相关企业事业单位的综合要求。各有关部门及企业(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三)本监测制度为年度报表。数据来源的基本方法是对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技情报与文献机构、全日制普通高校和大中型工业企业实施全数调查。(四)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企事
13、业单位,取自统计部门最近年份的调查数据。(五)本监测制度由自治区统计局统一组织牵头协调,采用分工协作、条块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应按下述分工组织调查,并负责向自治区统计局提供本监测制度所要求的综合资料。具体分工是:1.自治区统计局负责牵头协调各部门的科技创新统计监测,并负责综合、汇总全社会的科技创新活动情况,同时负责组织实施工业企业、建筑企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企业、农业及地质水利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软件开发等企事业单位的科技创新活动调查。2.自治区科技厅负责各级各部门(县及县以上)所属国有独立核算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技情报与文献机构、综合技术服务机构的科技活动调查。
14、3.自治区教育厅负责全日制普通高校的科技活动调查。4.重点企业研发及相关情况的年报数据来源是对具有有关部门认定的国家级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实施全数调查;工业企业科技创新项目和科技创新活动及相关情况的数据来源是对填报范围内调查单位的全数调查。(六)各有关部门及企业以数据库文件形式向自治区统计局报送年度数据:1.自治区科技厅、教育厅于年后 4 月底前向自治区统计局报送本制度规定的各项科技统计报表资料。2.自治区统计局于年后 5 月底前汇总科技创新综合年报资料。3.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一登录国家统计局一套表平台按时进行工业企业科技项目和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数据的报送。(七)部门报送电子邮箱地址:。(八)本监测制度一律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调查表中凡以“万元”为计量单位的指标均保留一位小数。(九)本监测制度文号以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为准。10二、监 测 制 度(一)企业(单位)科技创新活动统计报表监测制度(二)科 技 创 新 综 合 统 计 报 表 监 测 制 度(一)企业(单位) 科技创新活动统计报表监测制度1、报表目录132、调查表式14(1)重点企业研发及相关情况年快报(L707-1 表) 14(2)工业企业科技项目情况(107-1 表)15(3) 工业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 表)163、附录(1)分类目录17(2)主要指标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