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省新丰县铁帽顶矿区铁矿选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评价单位:广 东 核 力 工 程 勘 察 院建设单位:新丰县铁帽顶伟帆矿业有限公司二一四年九月目 录一、 建设项目概况 .11.1 项目建设地点 .11.2 项目相关背景 .31.3 项目工程概况 .31.4 项目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 .6二、 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9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9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0三、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33.1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 .133.1.1 水污染源 .133.1.2 固体废物污染源分析 .133.1.3 大气污染源
2、 .133.1.4 噪声污染源分析 .143.2 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143.3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53.3.1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53.3.2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153.3.3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53.3.5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63.3.6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63.4 对环境敏感区主要环境影响 .173.5 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 .173.5.1 污染防治措施 .173.5.2 生态保护措施 .193.6 环境风险评价 .193.6.1 本项目环境风险识别 .193.6.2 环境风险分析 .193.6.3
3、 风险防范措施 .203.6.4 应急预案 .203.6.5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213.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分析 .213.8 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结果 .213.9 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213.9.1 环境监测计划 .213.9.2 环境管理制度 .22四、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4五、 联系方式 .25- 1 -一、 建设项目概况1.1 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新丰县铁帽顶矿区铁矿选厂扩建项目位于新丰县马头镇铁帽顶山矿区内,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1143332,北纬 240800。行政区划属于新丰县马头镇管辖。矿区内有简易公路至新丰县城约 70
4、km。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见图 1-1。图 1-1 大中山选厂地理位置图本项位置目- 2 -1.2 项目相关背景铁帽顶铁矿是新丰县于 19751977 年筹建的约 200 人的小型铁矿,当时采用人力剥离露天开采,仅回收块状富矿,年产量约一万吨,后因外运困难而停采。1989 年新丰县铁矿公司在铁帽顶建有坡积矿洗选厂一座,主要对矿体上部坡积矿进行小规模的开采,年处理坡积矿 3 万吨左右,1991 年因新丰县与河源市两地政府对矿山的权属存在争议而停采。1992 年经批准建设为国有独立矿山,矿山由长沙黑色冶金矿山设计研究院设计,采矿深度为标高+500m 以上部分。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开采规模:采、选原矿
5、石 25 万 t/a。2007 年前,采矿权人为新丰县冶金矿山总公司;2007 年采矿权人变更为新丰县铁帽顶伟帆矿业有限公司。2007 年前,采矿权人为新丰县冶金矿山总公司;2007 年采矿权人变更为新丰县铁帽顶伟帆矿业有限公司。2005 年以前采矿权人为新丰县冶金矿山总公司。2005 年采矿权人变更为新丰县铁帽顶伟帆矿业有限公司。矿山现持有采矿许可证为 2012 年 5 月矿山续办采矿许可证(证号 C4400002009052120022073) ,发证机关为广东省国土资源厅。露天开采,有效期为 2012 年 5 月 10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0 日。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新
6、丰县铁帽顶伟帆矿业有限公司铁帽顶铁矿申请扩大矿区范围的批复 (粤国土资矿管函2009944 号)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同意往北及延深方向扩大矿区范围。项目现有选厂规划选矿能力为 25 万 t/a,选厂未达实际生产能力。随着近年新丰江流域环境整治力度加大,项目原有水处理能力不足,建设单位需扩建一套污水处理设施;同时随着开采深度加大,所采出矿石品位降低、矿石硬度增加,选矿难度增大,限于当年经济条件所限,老选厂实际生产能力下降。由于矿山尾矿库属新丰县冶金矿山总公司所有,由于尾矿库已接近库容,近期将进行水土流失整治,整治项目已由新丰县国土局立项,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建设单位已不再和新丰县治金矿山总公
7、司续签租用合同。原有的尾砂处理- 3 -方式已不符合要求。综上所述,老选厂现有生产能力已不能满足年选 25 万 t 原矿的要求,故扩建一新选厂,主要增加球磨机与磁选机;同时扩建水处理设施与尾砂处理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以及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项目建设之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新丰县铁帽顶伟帆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广东省新丰县铁帽顶矿区铁矿选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3 项目工程概况
8、1.3.1 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工程的基本信息概括如下:(1)项目名称:新丰县铁帽顶矿区铁矿选厂扩建项目(2)建设地点:广东省新丰县马头镇大席圩(3)工程性质:扩建(4)工程规模:年选原矿 25 万吨。(5)总投资:5000 万元。(6)矿山工作制度:选厂采用连续工作制,年工作日 250 天,每天 3 班,每班工作 8 小时。(7)职工总人数:根据选厂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以及设备配置情况,整个选厂定员为 100 人。其中,管理人员 12 人,生产人员 80 人,后勤人员 8人。1.3.2 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建设规模:年选原矿石总量2510 4 t。建成投产后的产品:- 4 -铁精矿 12.510
9、 4 t/a;1.3.3 生产工艺本项目为铁多金属矿选矿项目,选矿采用磁选。具体工艺流程:破碎球磨分级磁选(铁精矿)沉淀脱水尾矿干排。具体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图 1-2 本项目选矿工艺流程图- 5 -1.4 项目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1.4.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工程为铁矿选矿建设项目,规模为年选原矿 25 万 t。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 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 年本以及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修订版) ,本项目铁矿采选及其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均不属于上述政策中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 。1.4.2 与行业规划政策相符性分析根
10、据国务院关于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 年)的批复(国函2008120 号), 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 年) 中要求:鼓励开采铁、优质锰、铬、铜、镍、铅、锌、岩金、银、铂族金属等矿产,重要金属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保持平稳增长,为钢铁冶金和有色金属工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资源保障;鼓励在具有资源潜力的老少边穷地区进行符合资源与环境保护要求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本项目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 年)中的鼓励类。1.4.3 与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 年) 韶关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 年) (见图 3-3 至图 3-5)
11、,本项目位于生态三级控制的有限开发区内,矿区范围不属于生态保护严格控制区。有限开发区可进行适度的开发利用,但必须保证开发利用不会导致环境质量的下降和生态功能的损害,同时要采取积极措施促进区域生态功能的改善和提高。本项目开采过程中严格做好生态保护工作,开采后将进行生态恢复,将生态恢复到开采前水平,故本项目符合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 、与韶关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中相关规定。根据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广东省水利厅,二九年八月) ,本项目位于东江韶关新丰地下水源源涵养区,该区域“为了保持重要泉水一定的喷涌流量或涵养水源而限制地下水开采的区域” ,地下水水质现状为类,水- 6 -质目标为类。本扩建项目不开采地
12、下水,符合该地下水功能区划要求。1.4.4 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符性分析1、本项目选矿废水全部回用不排放,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绿化。矿区外围无名小溪不属于饮用水源,目前为工业农业功能,经 地 方 环 保 部 门 确 认 为 类 水 ,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GB3838-2002) 类 水 标 准 。 项 目 经沉 淀 初 期 雨 水 排 放 符 合 相 关 规 定 要 求 。2、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 (环发2007201 号) ,2009 年起停批向河流排放汞、镉、六价铬重金属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不违反该文件要求。3、对照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
13、东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环201237 号,2012年 5 月)要求,本项目不违反该文件要求。4、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东江流域,对照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项目不违反该条例法规。 5、广东省人民政府为更好地保护东江水质,确保东江供水安全,就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在 2011 年 12 月发布了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 号),对照该文件,本项目建设不违反该文件要求。综上分析,本评价分析认为: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违反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广东省东江
14、水系水质保护条例以及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1.4.5 项目用地的合法性分析本项目所征用土地为林地,且不在国家自然保护区范围之内,不涉及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用地,不需要拆迁。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指出,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下列地区开采矿产资源:港口、机场、国防工程圈定地区以内;重- 7 -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市市政工程设施附近一定距离以内;铁路、重要公路两侧一定距离以内;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距离以内;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国家规定不得开采矿产资源
15、的其他地区。本项目选址不在上述区域范围内。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环发2005109 号)中“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 、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湖泊周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区域内采矿”以及“限制在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过渡区)内开采矿产资源”等规定。本项目选址符合该政策。故本项目用地合法。- 8 -二、 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2.1.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综合分析监测结果各参数,评价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各监测点位的 SO2、NO 2、TSP、PM10、四项污染因
16、子的浓度值均符合大气 环境质量标准 (GB3095-1996)及其 2000 年修改单中二级评价标准的要求。2.1.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根据区域周围环境特点和评价要求,在评价范围内布设 6 个采样断面,分别设置于无名小溪与新丰江。监测项目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的规定选取。根据监测结果,无名小溪各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均符合类水质标准、新丰江各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均符合类水质标准,说明无名与新丰江水质现状较好。2.1.3 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为了解地下水水质,环评单位根据地下水评价导则在矿区共布设钻孔 10 个,并取钻孔内 5 个水样送有资质单位分析。分析结果表明,地下水质较好,满足功能区划要求。2.1.4 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根据评价区的自然环境特征,在评价区内共布设 7 个监测点:选矿区周围4 个、老尾矿库南侧北侧各 1 个、运输线路经过村庄石背村 1 个。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声环境现状满足功能区划要求。2.1.5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本项目的性质,本次土壤环境重量质量现状分析包括 pH、铜、锌、铅、镉、铬、汞、砷、镍。评价标准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156181995) 。根据该项目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其金属元素的评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