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广州大学聋人高等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三次)招标文件-招标人(章):广州大学授权代表:薛工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外环西路 230 号广州大学邮政编码:510006 电话:(020)87386919-520传真:(020)87376380-599电子邮箱:招标代理(章):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授权代表:黄工地址:广州越秀区建设大马路 3 号党校大厦六楼邮政编码:510600 电话:13610115232传真:020-83887005电子邮箱:2招标文件修改申报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一般应按照范本(房建类 2015-01)格式编制招标文件。如果修改,范本被删除的内容应标注删除线,新增内
2、容应标注下划线。需要修改的内容请填在下表中,以便监督机构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作出的改动进行评估,避免因不恰当的改动而引起纠纷造成不良后果。与范本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范本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下载查阅。序号章节、条目 范本原文 拟删改的内容1 第一章 招标公告(见范本) (修改详见招标公告)2 3.1.1 招标人安排投标人代表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目的是使每个投标人查看现场并获得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一切资料。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统一安排现场考察。3 3.1.2 每个投标人
3、参加现场考察的人数不宜超过 3人,外国投标人代表应自带中文翻译。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 、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4 3.1.3 现场考察期间招标人将召开一次会议,接受投标人代表的提问。删除5 3.2.2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有任何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文件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意见,或者向监督机构、招标管理机构提出书面投
4、诉,逾期视为无异议。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有任何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意见。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2.3 投标人需要澄清的一切问题应尽快传真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统一整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 5 日内将需要澄清的一切问题以书面送达方式(纸质文件加盖公章)及电子邮件方式发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逾期质疑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回复,并视投标人已完全明白并接受招标相3理为按时序编号的补充材料,以书
5、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或者在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开登载。补充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将统一整理为按时序编号的补充材料在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开登载。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所发出的补充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发布的修改内容为准。6 3.4.3 某几个投标人因无法控制的原因不能如期提交投标文件,影响到提交投标文件的人数少于三人,招标人可以决定展延截止日期。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标日期和截止
6、时间的决定由招标人代表作出。某几个投标人因无法控制的原因不能如期提交投标文件,影响到提交投标文件的人数少于五人,招标人可以决定展延截止日期。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标日期和截止时间的决定由招标人代表作出。7 3.5.1 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之日起计:勘察设计投标不少于 30 天。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之日起计:勘察设计投标不少于 20 天。8 3.5.3 投标文件按指定地点于上午 9 时至 11 时送达,11 时为最终截止时间,逾期概不受理。投标文件按指定时间、地点送达,逾期概不受理。9 3.5.4 若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应从网上将投
7、标文件中的计算机文件投递到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并自行检验其传送的计算机文件是否正确。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网上投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本项目不实行网上投标。10 3.5.5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应自行离开投标地点,不得逗留及影响他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参加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开标会,如不参加,视为默认开标结果。11 3.5.6 增加 “招标代理开启资格审查文件,宣读以下内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参加开标会,如不参加,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412 3.6.2 如
8、果实行网上投标,投标文件由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随机编号。删除13 3.6.3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展示图纸、模型、计算机文件的编号应当一致。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展示图纸、计算机文件的编号应当一致。14 3.7.1 投标人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评标结果揭晓后,中标候选人所得投标补偿转作保证金,确定中标人后立即返还,其中中标人的保证金待签订合同后立即返还。如果重新招标,保证金立即返还。投标人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 。15 4.1.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废标:(a) 未按要求密封;(b)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标注名称、印章、商标等记认符号,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c
9、) 有互相雷同的现象和串通投标的嫌疑;(d) 有明显抄袭行为;(e) 侵犯他人著作权和特许权;(f) 参加过其他竞赛,或在其他竞赛中获奖的作品;(g)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废标:(a) 未按要求密封;(b)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标注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c) 有互相雷同的现象和串通投标的嫌疑;(d) 有明显抄袭行为;(e) 侵犯他人著作权和特许权;(f) 参加过其他竞赛,或在其他竞赛中获奖的作品;(g)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16 4.1.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a) 投标人
10、少于三人,或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a) 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足五人;517 4.2.1 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业主代表组成,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一般从政府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别要求的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经审批部门核准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推荐 1 名招标人或业主代表和从政府设立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的 4 名专家共 5 人组成。18 4.3.5 如果少数投标人超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模型、演示动画、特殊规格展
11、示图纸或发生其他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可以对超越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不进行评审,只评审该投标文件符合要求的内容。如果少数投标人超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模型、演示动画、特殊规格展示图纸或发生其他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对超越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不进行评审,只评审该投标文件符合要求的内容。19 4.4.2 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在交易服务机构评标,将按方法 规定的步骤进行:方法一(一阶段评标法):a、b、c、d、e、f、h、i方法二(二阶段评标法):a、b、c、d、e、f、g、h、i(a) 业主代表独立评审。(b) 专家独立评审。(c) 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决定是否废标。(d) 评标委员会成
12、员共同表决,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投标方案的排序。(e)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前将揭晓评标结果的时间和地点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邀请投标人出席。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在交易服务机构评标,将按方法 二 规定的步骤进行:方法二(二阶段评标法):a、b、c、d、e、f、g、h、i、j(a) 业主代表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业主代表专家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按资格审查表 、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 、 投标方案评语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b) 专家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专家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按资格审查表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 、 投标方案评语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3、(c)评标委员会成员按附录12-2资格审查汇总表汇总资格审查结果,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d) 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决定是否废标。(e)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投标方案的排序。对每轮投票出现相同票数的投标方案均进行附加投票确定其排序先后,直至确定所有投标方案排序为止。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决定是否废标。(f)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前将揭晓评标结果的时间和地点通知所有投标6(f) 开启投标保密信封,公开展示所有投标文件及其评审名次,当众开启投标保密信封,揭晓投标人身份,并根据请求告知已投标但未出席会议的投标人。(g
14、) 采用二阶段评标法的,由排序前 3 名的投标人讲解投标方案、解答疑问、介绍业绩、信誉和人员的能力,评标委员会成员再次共同表决,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投标方案的最终排序。(h)评标委员会编写、签署评标报告,并标明排列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i)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人,并邀请投标人出席。(g) 开启投标保密信封,公开展示所有投标文件及其评审名次,当众开启投标保密信封,揭晓投标人身份,并根据请求告
15、知已投标但未出席会议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及未被废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评审原则,在揭晓投标人身份后,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取消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废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方案的排序,其余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方案的排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h) 采用二阶段评标法的,由排序前 3 名的投标人讲解投标方案、解答疑问、介绍业绩、信誉和人员的能力,评标委员会成员再次共同表决,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投标方案的最终排序。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方案最终排序的先后顺序,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投标经济补偿费按投标方案的最终排序确定进行补偿,如本次招标失败则本次投标无
16、投标经济补偿。(i)评标委员会编写、签署评标报告,并标明中标候选人的排列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j)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20 4.4.3 如果使用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进行评标,将按以下步骤进行:(a) 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登陆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下载投标文件。(b) 如果有废标提议,评标委员会成员通过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表决,决定是否废标。(c) 评标委员会成员通过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编写评语。(d
17、) 评标委员会成员通过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投标方案的排序。删除7(e) 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打印并签署评标确认函,传真到交易服务机构。(f) 投标人通过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查阅评标结果。21 5.1.2 招标人确定中标方案: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招标人确定中标方案: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
18、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使用其投标方案,设计费用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21 7.2.2 授予合同并支付定金后,招标人有权在招标标的中使用中标方案中中标人享有合法权利的著作权、专利权,对于中标方案中涉及的他人所有的知识产权,中标人有义务获得许可,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费用,招标人因此收到损害的,有权要求中标
19、人予以赔偿,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作为本项目实施方案,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提交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后,该方案的发表权、展览权、使用权归招标人和中标人共有。授予合同并支付定金后,招标人有权在招标标的中使用中标方案中中标人享有合法权利的著作权、专利权,对于中标方案中涉及的他人所有的知识产权,中标人有义务获得许可,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费用,招标人因此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作为本项目实施方案,招标人不再向该方案投标人支付除投标经济补偿费外的其它任何费用。22 7.3.1 除特殊情况外,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
20、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招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被使除特殊情况外,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招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投标经济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招标人不再向该方案投标人支付除投标经济补偿费外的其它任何费用。8用部分的方案使用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23 7.3.3 中标人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将中标方案成果整体用于其他相同或类似项目的投标和设计(专利权除外) 。中标人未经招标人书面许可,不得将本项目实施方案(含中标方案成果和未中标方案成果)整体用于其他相同或类似项目的投标和设计(专利权除
21、外) 。24 附件 5 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具体修改见招标文件附件 525 附录 7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测试记录表 删除26 附件 8 勘察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删除27 附录 18 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详见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28 附录 9-1 投标人声明增加 详见附件29 附录 12-1资格审查表增加 详见附件30 附录 12-2资格审查汇总表表增加 详见附件31 附录 1 投标申请表(3-1) 修改详见招标文件附录 132 附录 3 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 修改详见招标文件附录 3910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附录 1 资格预审表(申请人、资质、机构简介) 附录 2 资格预审表(业绩) 附录 3 资格预审表(关键人员配备) 附录 4 正式投标人名单 附录 5 勘察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附录 6 勘察设计费报价表 附录 9 投标书 附录 10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附录 11 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 附录 13 投票表格 附录 14 投票汇总表格 附录 15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 附录 16 评标委员会名单 附录 17 投标方案评语 附录 18 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