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慈溪市广播电视台视频监控点增加系统及机房改造项目询价书(编 号: CXBMCG2017014GD)制作单位:慈溪市广播电视台制作时间:二一七年八月2第一部分 报价邀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慈溪市广播电视台视频监控点增加系统及机房改造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一、采购人:慈溪市广播电视台二、采购内容:序号 物品名称 单位 数量 推荐品牌1 枪式网络高清摄像机(含支架) 台 54 大华、海康、英飞拓2 半球网络高清摄像机 台 85 大华、海康、英飞拓3 电梯网络高清摄像机 台 3 大华、海康、英飞拓4 硬盘 个 56 希捷、西数、东芝5
2、 8 盘位 32 路网络硬盘录像机 台 7 大华、海康、英飞拓6 核心交换机 台 1 华为、华三、锐捷7 二级交换机干兆 16 口 台 12 华为、华三、锐捷8 二级交换机干兆 8 口 台 5 华为、华三、锐捷9 光收发机 对 2 国产知名品牌10 监视机 台 5 长虹、创维、海尔11 12V 电源 只 30 国产知名品牌12 多用防雷插座 4 孔 个 15 国产知名品牌13 多用防雷插座 个 2 国产知名品牌14 超五类网线 箱 31 东方、天诚、宇洪15 电源缆线 M 4865 东方、天诚、宇洪16 监视机墙架 项 117 护线管 M 2100 国产知名品牌18 护线管 M 1000 国产
3、知名品牌19 摄像机接线盒 只 130 国产知名品牌20 前端金属箱 套 12 国产知名品牌21 理线架 只 2 国产知名品牌22 附件 项 1 国产知名品牌23 机柜 套 1 国产知名品牌24 光收发机机架 只 1 国产知名品牌25 小型断路器 套 12 国产知名品牌26 其它 项 13特别说明1.本采购含安装调试,( 安装调试费参照安装 2010 定额相关项计算) 。2.安装调试含新装和原系统的改造与融合,含原有机房独立监控系统内容复录监控,实施时不得因此追加任何费用。3.投标方在投标前应充分了解本采购服务项目全部内容(包括采购、安装、调试至系统正常运行以及售后保修),报价时如遗漏由投标方
4、自己负责。4.报价时应充分了解招标方所有文件要求,文件一切要求在本项目中都不可分割。5.本招标文件提供的设计点位图、系统图设备数量与本采购清单不符时, 以本采购清单为准。实际安装时工程量与采购数量不符时,以实际安装工程量结算。本次采购的预算总价为:376161 元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四、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五、报名方式及询价文件的领取时间及地点:1、发售时间:2017 年 8 月 15 日至 2017 年 8 月 18 日止。2、供应商直接登陆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和栏目按照相应要求先提交报名资料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报名前请必须在宁波政府采购网上自
5、行注册登记和提交相关资料) 。3、未能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慈溪市广播电视台获取纸质招标文件: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b、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标书出售价格:300 元/份(可在开标现场开标前递交)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递交截至时间:2017 年 8 月 21 日上午 9:30 之前2、递交地点: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 1355 号(南二环东路与东三环南路交叉口东首,原水立方)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七、开标时间及地点:41、开标时间:2017 年 8 月 21 日上午 9:30 正2、开
6、标地点: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 1355 号(南二环东路与东三环南路交叉口东首,原水立方)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八、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为壹仟元(1000.00 元) ,在开标前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广播电视台招投标保证金账户。到账截止时间 2017 年 8 月 18 日 16:00 时前。户 名:慈溪市广播电视台开户行:慈溪市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 号:201000147903313九、项目联系人:程翊联系电话: 0574-63029322 传真:0574-63029322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74639899
7、215第二部分 报价须知报价人在编制报价文件前,应认真阅读询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如果报价人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询价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则报价文件有可能被拒绝或投标无效,其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一、适用范围询价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货物采购。二、定义1、 “采购人”系指慈溪市广播电视台。2、 “报价人”系指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三、报价:1、报价组成详见附件三;2、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3、报价人应按询价文件要求认真填写报价一栏表 ,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8、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000 元,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 16:00 之前递交。未中标人的保证金于开标结束后 5 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凭财务收据退还。*五、报价文件有效期:从开标之日起 90 日,有效期不足投标无效。6六、报价文件组成报价文件按照下列顺序装订,部分格式参照第四部分报价文件格式附件:1、报价文件封面;2、报价函(附件一)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七) ;4、法定代表人和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9、加盖公章) ;7、提供截止 2016 年 12 月底的资产负债表(加盖公章) ;8、报价一览表(附件二) ;9、分项报价表(附件三) ;10、商务条款对应表(附件四) ;11、产品说明(附件五) ;12、售后服务及培训承诺(附件六) ;13、报价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14、技术方案及所投产品的使用详细说明;15、报价人提供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证书(开标时提供原件) ;16、报价人提供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证书(国家权威部门颁发) (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 (开标时提供原件) ;17、报价人提供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建造师资质(复印件加盖投7标方公章) (开标时提供原件) ;
10、18、报价人提供技术负责人具有本项目同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 (开标时提供原件) ;19、报价人业绩:提供 2015 年至今的承接过类同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和竣工报告加盖投标方公章) (开标时提供原件)20、提供主要产品(摄像机、录像机)彩页(加盖厂商公章) 以及公安部对应型式检验报告证明(加盖厂商公章 );七、报价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用信封密封,并标明采购编号、采购内容及“正本”或“副本”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如报价文件正本与副本有不同之处,以正本为准。2、报价文件均须报价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报价单位写全称。3、报价人
11、在收到询价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当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澄清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该答复将送达所有报价人,并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通知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报价人具有同等约束作用。*八、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文件被视为无效:1、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报价文件;3、以非纸制文本形式的报价文件;84、报价人未能提供合格资格文件;5、标项以赠送方式报价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报价方案的;6、与询价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报价文件;7、报价文件有应盖而未盖公章或盖非公司公章的、不
12、按正确位置盖章的、未装订、未密封、未有效授权、报价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资格声明函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8、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或不足的;9、开标时报价人授权代表未到开标现场或授权代表不能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10、报价人在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11、询价小组一致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的;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3、本次询价设有最高限价总额为 37.6161 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为无效;14、报价人提供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证书开标时不提供原件为无效;15、报价人提供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证书(国家权威部门颁发)
13、 (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开标时不提供原件为无效;16、报价人提供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建造师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开标时不提供原件为无效;17、报价人提供技术负责人具有本项目同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质9(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开标时不提供原件为无效;18、报价人业绩:提供 2015 年至今的承接过类同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和竣工报告加盖投标方公章)开标时不提供原件为无效;19、报价人提供主要产品(摄像机、录像机)彩页(加盖厂商公章) 以及公安部对应型式检验报告证明(加盖厂商公章 )开标时不提供为无效;九、评审程序1、开标:报价人代表查验报价文件密封性后进行现场开标。2、评标:询价小组依法由
14、3 人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询价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3、中标人的确定: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经评议推荐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十、采购人对未中标供应商不作任何解释。十一、本询价文件的解释权归慈溪市广播电视台。10第三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编号: 采购方:慈溪市广播电视台(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 (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方) 为慈溪市广播电视台视频监控点增加系统及机房改造工程 供货单位(含采购安装) ,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具体如下:第一条 采购清单及合同价格合同总价:(人民币) 元整(详见招标投标文件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第二条 质量保证一、严
15、格按招标文件第七章的采购清单技术参数要求;设计预算说明与施工规范技术工艺要求等条款执行,达到竣工验收一次合格,二、不达标或在实施过程中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提出退货重新采购或返工重新安装等,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第三条 交货(含安装调试至竣工)时间、地点一、 交货分两阶段履行:1. 按采购清单供货在签约生效后 10 天内完成;2. 安装调试至竣工签约生效后 30 天内完成。二、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对以下原因: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由甲方造成延误、障碍阻止; 3、不可抗力;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由乙方书面提出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合同工期相应顺延。三、交货地点: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 288 号第四条 验收一、货物验收: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第一、二条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供货,供货时乙方应提供货物报验单(应注明符合本招标技术要求的设备品牌、型号、数量) ,并附上从生产商采购进货的出库单、授权书、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报验单须经甲方确认签字后方可进场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