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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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成安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成安县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 安 县 统 计 局2015 年 6 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要求,我县进行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 2013 年12 月 31 日,普查时期资料为 2013 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我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掌握了我县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了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状

2、况。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成安县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成安县统计局分三个公报,将我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依次公布如下。其他普查数据将随着普查资料开发应用进度,以不同方式陆续公布。一、单位基本情况2013 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 1788 个,比 2008 年末(2008 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 618 个,增长52.8%。产业活动单位 2073 个,增加 625 个,增长 43.2%;个体经营户 16258个,增加 3716 个,增长 29.6%(详见表 1-1)。表 1-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单位数(个) 比重(%

3、)一、法人单位 1788 100.0第二产业 507 28.42第三产业 1281 71.6按机构类型划分 企业法人 1213 67.8机关、事业法人 193 10.8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 382 21.4二、产业活动单位 2073 100.0第二产业 510 24.9第三产业 1563 75.4三、个体经营户 16258 100.0第二产业 2596 16.0第三产业 13662 84.0图 1-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结构情况法 人 单 位第 三 产业 , 1281个 ,71.6%第 二 产业 , 507个 ,28.4%法 人 单 位机 关 、事 业 法人 , 193个 ,10.8%社 会

4、团体 和 其他 法 人 ,382个 ,21.4%企 业 法人 ,1213个 ,67.8%产 业 活 动 单 位第 三 产业 , 1563个 ,75.4%第 二 产业 , 510个 ,24.6%个 体 经 营 户第 二 产业 ,2596个 ,16.0%第 三 产业 ,13662个 ,84.0%32013 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 446 个,占 24.9%;制造业 442 个,占 24.7%;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08 个,占 22.8%。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 7446 个,占 45.8%;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 2923 个,占 18.0%;制造业 1471 个,占 9.0%(详见表 1-2)。表 1-2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法人单位(个) 个体经营户(个)合 计 1788 16258农林牧渔服务业 69 40制造业 442 147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2 建筑业 53 1125批发和零售业 446 744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8 2923住宿和餐饮业 5 97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 51金融业 1 房地产业 2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8 338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5 69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 0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0 1210

6、教育 82 157卫生和社会工作 24 430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0 24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08 注:根据 2011 年行业分类标准,农林牧渔服务业属于第三产业。4图 1-2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数6944212 53446785 3 1 28 48 25 4 2082 24 40408050100150200250300350400450500农 林牧 渔服 务业制 造业电 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 供应 业建 筑业批 发和 零售 业交 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住 宿和 餐饮 业信 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 务业金 融业房 地产 业租 赁和 商务 服务

7、 业科 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水 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居 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教 育卫 生和 社会 工作文 化、 体育 和娱 乐业公 共管 理、 社会 保障 和社 会组 织2013 年末,全县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 1213 个,比 2008年末增加 495 个,增长 68.9%。其中,内资企业占 99.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 0.3%,外商投资企业占 0.2%。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1.7%,私营企业占 83.6%(详见表 1-3)。表 1-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企业法人单位(个)合 计 1213内资企业 1

8、206国有企业 17集体企业 21股份合作企业 6联营企业 0有限责任公司 72股份有限公司 17私营企业 1014其他企业 5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4外商投资企业 35图 1-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内 资 企 业17216072171014590 200 400 600 800 1000 1200国 有 企 业集 体 企 业股 份 合 作 企 业联 营 企 业有 限 责 任 公 司股 份 有 限 公 司私 营 企 业其 他 企 业外商投资企业 3 个,0.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4个,0.3%内资企业 1206个,99.4%二、从业人员2013 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

9、单位从业人员 47680 人,比 2008年末增加 4658 人,增长 10.8%。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50609 人,比 2008 年末增加 4350 人,增长 9.4%。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 21290 人,占44.7%;建筑业 4692 人,占 9.8%;教育 4364 人,占 9.2%。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 17804 人,占 42.5%;建筑业9643 人,占 23.0%;制造业 5591 人,占 13.3%(详见表 1-4)。表 1-4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10、人)合 计 47680 50609农林牧渔服务业 1937 124制造业 21290 559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839 建筑业 4692 9643批发和零售业 3242 17804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003 8816住宿和餐饮业 149 288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5 116金融业 213 房地产业 34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61 688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91 219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1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24 2673教育 4364 1143卫生和社会工作 1438 82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04 81公共管理、社会保

11、障和社会组织 7041 注:根据 2011 年行业分类标准,农林牧渔服务业属于第三产业。图 1-4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93721290839469232421003149 35 213 345 261 291 112 1244364143830470410500010000150002000025000农 林牧 渔服 务业制 造业电 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 供应 业 建 筑 业批 发和 零售 业交 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住 宿和 餐饮 业信 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 务业金 融业房 地产 业租 赁和 商务 服务 业科 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水 利、

12、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居 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教 育卫 生和 社会 工作文 化、 体育 和娱 乐业公 共管 理、 社会 保障 和社 会组 织三、企业资产总计2013 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 188.2 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全部企业资产总计的 83.5%,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16.5%。7四、小微企业2013 年末,全县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 1177 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 97.0%。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 439 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 36.2%;批发业 233 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 19.2%;零售业2

13、08 个,占 17.7%。小微企业从业人员 21655 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65.1%。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 13677 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41.1%;建筑业 2669 人,占 8.0%;批发业 1981 人,占 6.0%。小微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119.5 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3.5%。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 91.5 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48.6%;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8.5 亿元,占 4.5%;批发业 8.1 亿元,占4.3%(详见表 1-5)。表 1-5 按行业分组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总计企业法人单位

14、(个)从业人员(人)资产总计(亿元)合 计 1177 21655 119.5工业 439 13677 91.5建筑业 49 2669 2.6交通运输业 65 511 1.1仓储业 8 163 2.9邮政业 1 2 0.005信息传输业 3 35 0.2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33 1981 8.1批发业 208 1043 1.58零售业 1 30 0.006住宿业 4 119 0.07餐饮业 14 223 8.47房地产开发经营 12 81 0.19物业管理 43 166 1.4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5 369 0.77其他未列明行业 1177 21655 119.5注:表中小微企业法人单位

15、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小微企业法人单位 32 个,从业人员 586 人,资产总计 0.5 亿元。图 1-5 按行业分组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43949 65 8 1 3233 2081 4 14 12 4365050100150200250300350400450500工 业 建 筑 业交 通运 输业仓 储业邮 政业信 息传 输业批 发业零 售业住 宿业餐 饮业房 地产 开发 经营物 业管 理租 赁和 商务 服务 业其 他未 列明 行业五、主要经济结构变化情况2013 年末,在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占 67.8%,比 200

16、8 年末提高了 6.4 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 10.8%,下降了 2.2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 21.4%,下降了 4.2 个百分点。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 70.2%,提高了 0.5 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 22.7%,下降了 0.2 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 7.1%,下降了 0.3 个百分点。在法人单位中,第二产业占 28.4%,比 2008 年末下降了 2.7 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 71.6%,提高了 2.7 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 56.3%,比 2008 年末下降了 0.4 个百分点;第三产业

17、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 43.7%,提高了 0.4 个百分点。 在个体经营户中,第二产业占 19.4%,比 2008 年末下降了 0.2 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 80.6%,提高了 0.2 个百分点。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第二产业9占 36.3%,比 2008 年末下降了 5.3 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 63.7%,提高了 5.3个百分点。注释:1三次产业的划分: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

18、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2单位的划分: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独立拥有(或授权使用)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3)具有

19、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成员组织法人、其他法人。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3)能提供收入、支出等相关资料。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组织。即按照民10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3小微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确定。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42013 年第三次经济普查与 2008 年第二次经济普查对个体运输户登记口径要求不一致。2013 年第三次经济普查只要求对取得证照的个体运输户进行登记,所以在进行数据比较时,对 2008 年个体户数据进行了调整。5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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