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抚州市赣东大道电缆下地供电工程设备采购招标项目(钢电杆)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单位: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单位:江西省大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16年7月1目 录第一章 谈判公告 .1第二章 谈判须知 .4谈判须知前附表 .4一、说明 .4二、 谈判文件 .5三、 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5四、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9五、 谈判 .10六、 授予合同 .13第三章 合同条款 .15合同条款前附表 .158.1详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16第四章 合同格式 .18第五章 附 件 .191.谈判响应书 .202报价表 .213分项报价表 .224货物说明一览表 .205.技术规格响
2、应/偏离表 .246.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257.资格证明文件 .267-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原件及复印件) .277-2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77-3 法人代表授权书 .247-4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 .28第六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30采购需求表 .30技术要求 .312第一章 谈判公告依据抚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江西省大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其所需的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一、采购项目编号:JXDY-CT201606-014二、采购项目内容:货物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人民币)
3、 规格及技术参数抚州市赣东大道电缆下地供电工程设备采购招标项目(钢电杆)1批 21.4165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三、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1.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2. 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钢电杆),有能力提供本次政府采购的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厂家);3.近一年在国网(查询网址:http:/ 提供同型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原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如涉及 Q420、Q460 等高强钢,应提供本企业相应等级高强钢焊接工艺文件原件;9.高强钢焊接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国家质监局或省级电力行业颁发)及热加工工艺人员资格证书原件;
4、310.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11. 投标人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特别提醒:开标时必须提供(4、5、6、8、9、11项)资料原件作为资格审查, 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四、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谈判截止时间前登录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江西省大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小袁联系电话/传真:13879482773/0794-8299366 公司地址:抚州市建鼎华城二期西一栋301室 市采购办监督电
5、话: 0794-8263960 4第二章 谈判须知谈判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 内容1 2.1 采购人名称: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 2.2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大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抚州市建鼎华城二期西一栋301室电话: 13879482773 小袁3 3合格供应商:详见“谈判公告”4 15.1谈判保证金金额:肆仟元整,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时前汇入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在此之前保证金未按要求到指定账户的,或交费人名称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其谈判资格取消),并在参加谈判时提供汇款凭证。且必须从供应商(或授权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注册所
6、在地的本单位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入以下任一账户,并取得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交款凭证,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注:保证金进帐凭证上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市赣东大道钢电杆采购),如未注明做无效标处理。1、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205603120000000970开户行:上饶银行抚州分行2、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84388051000001871开户行:抚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3、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账号:1511200919200093812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抚州营业部 5 16.1 谈判有效期:从提交谈判响应文
7、件的截止之日起90 天6 18.1 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1正2副7 25.1成交标准: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8 32.1采购代理服务费:1.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2. 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抚财购【2013】11号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成交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收费费率100以下 1.5%一、说明1. 适用范围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谈判公告中所述货物和服务的采购。2. 定义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
8、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经认定资格的江西省大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3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2.4 “货物” 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5 “服务” 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3. 合格供应商3.1详见“谈判公告”3.2.供应商的家数计算63.2.1同一生产厂家的同一型号产品(含所有品目均为同一生产厂家的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如果有多家供应商提供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型号产品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以有效谈判响应文件,且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有效供应商。3.2.2同一制
9、造商不同型号产品(含所有品目均为同一制造商不同型号产品)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不得超过两家,如果超过两家,以有效谈判响应文件,且报价低的两家为有效供应商。4. 谈判费用4.1 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 供应商代表5.1 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并签署谈判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二、 谈判文件6. 谈判文件构成6.1 要求提供的货物、谈判过程和合同条款在谈判文件中均有说明。谈判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 谈判公告第二章
10、 谈判须知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四章 合同格式第五章 附件第六章 谈判需求及技术要求6.2 除非有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谈判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7况。7 . 供应商提出澄清时间7.1 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谈判截止期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不标明问题的来源。8. 谈判文件的修改及澄清8.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
11、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站上发布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 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9. 提示9.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谈判响应文件和资料。9.2 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结机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谈判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9.3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10. 谈判响应文件计量单位10.1谈判响应文件中所使用
12、的计量单位, 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 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11.1谈判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1) 谈判响应书(2) 报价表8(3) 分项报价表(4) 货物说明一览表(5)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6)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7) 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竞争性谈判的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本谈判公告中要求的其它资料;(8) 售后服务内容及措施(须 以 原 厂 承 诺 函 形 式 )(9)企业简介(10)业绩表(11)培训方案(12)谈判货物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
13、编写“谈判响应文件目录”。12. 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2.1 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证明文件(见谈判文件附件7)。12.2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3. 证明货物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13.1 供应商应提交其货物和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2 货物和服务与谈判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2)货物验收后运行一年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3)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的偏差
14、和例外。特别对于9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供设备的具体参数。4)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14. 谈判报价14.1谈判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谈判文件规定的货物;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检验;培训;技术服务;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等相关费用。14.2供应商要按报价表(统一格式)和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14.3 供应商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货物,须折合人民币(包含进口环节税)计入总报价中。15. 谈判保证金15.1 供应商须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5.2谈判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入。15.3 任何未按第15.1和第15.2条要求提交可接受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15.4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15.5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15.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1)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2)成交供应商未按本须知第30条规定签订合同;(3)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