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立嘉義大學教學助理實施要點96 年 2 月 13 日 95 學年度第 5 次行政會議通過96 年 9 月 11 日 96 學年度第 2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96 年 12 月 11 日 96 學年度第 4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97 年 11 月 11 日 97 學年度第 3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一、為提昇國立嘉義大學(以下簡稱本校)教學品質,配合教學卓越計畫之實施,特訂定本要點。二、本要點所稱教學助理(Teaching Assistant, 簡稱 TA),係指本校在學學生協助教師進行教學活動,負責分組討論、分組實驗、批改作業或語文練習之助理。教學助理不同於各系所辦公室執行行政工作之助教,亦不同於各
2、系所分派協助老師一般教學研究庶務之研究生助理。三、申請教學助理之課程以大一、大二跨院系基礎必修課程(含數學類、物理類、化學類、生物類)、通識教育必修課程(含基礎外語)及補救教學等為優先補助對象。申請教師必須將教學大綱上網因應教學需要,均得由開課單位向教務處提出申請。四、教學助理由授課教師自行遴選。遴選機制由開課單位自訂。具本校在學學籍之碩、博士班研究生皆得擔任之。五、教學助理之分類與任務:依各系所教學活動需求之不同,本校教學助理概分為以下四類:(一) 討論課教學助理(簡稱A 類TA):主要工作為配合課程(四十人以上)分組討論之需要,在授課老師指導監督下,原則上每週均應帶領修課同學進行小組討論或
3、習題演練,但開學週、期中考週、期末考週等除外。其具體工作內容包括:協助教師準備上課資料、參與聽上課內容、負責帶領分組討論、協助批改作業及評分、設計並維護課程網頁,以及其他相關教學輔助工作。(二) 實驗(實習)課教學助理(簡稱B 類TA):主要工作為配合實驗課之需要,在授課老師指導監督下,帶領修課同學進行分組實驗。其具體工作內容包括:協助教師準備上課資料、準備試劑、預作課程實驗、協助學生操作實驗、督導實驗室安全、課後清理實驗室、進行實驗相關之討論、協助批改實驗報告及評分、設計並維護課程網頁,以及其他相關教學輔助工作。(三) 一般性教學助理(簡稱C 類TA):主要工作為配合課程(八十人以上)批改作
4、業之需要,在授課老師指導監督下,分擔老師之教學負擔。其具體工作內容包括:協助教師準備上課資料、參與聽上課內容、協助批改作業或報告、設計並維護課程網頁、上網與學生互動、每週定時提供課業諮詢服務,以及其他相關教學輔助工作。(四) 外文類教學助理(簡稱D 類TA):主要為配合外文類課程(三十人以上)之教學需要,在授課老師指導監督下,帶領修課同學進行語言發音或寫作練習。其具體工作內容包括:協助教師準備上課資料、參與聽上課內容、負責帶領語言發音練習、協助批改作業及評分、設計並維護課程網頁,以及其他相關教學輔助工作。六、教學助理配置原則:依前述四種類型教學助理之不同需要,採取下列配置原則。但每一課程僅能申
5、請一種類型之教學助理,不得同時申請二種以上。(一) 討論課教學助理:凡修課人數達四十人以上者,可申請配置一名教學助理,之後每增加二十名學生即增加一名教學助理,亦即修課人數未達四十人以上者不配置教學助理,四十人至五十九人者配置一名教學助理,六十人至七十九人者配置二名教學助理,以此類推。(二) 實驗(實習)課教學助理:依各學科分組實驗之慣例,每門課可配置一名教學助理,確切人數經教務處個別審查後決定。(三) 一般性教學助理:凡修課人數達八十人以上者,可申請配置一名教學助理,之後每增加六十名學生即增加一名教學助理,亦即修課人數未達八十人者不配置教學助理,八十人至一百三十九人者配置一名教學助理,一百四十
6、人至一百九十九人者配置二名教學助理,依此類推。(四) 外文類教學助理:凡修課人數未達三十人以上者不配置教學助理,三十人至五十九人者配置一名教學助理,之後每增加二十名學生即增加一名教學助理,六十人至七十九人者配置二名教學助理,以此類推。七、教學助理之講習與培訓(一)為協助教學助理確實瞭解教學助理制度之精神與實踐要點,教學發展中心於每學期開學時舉辦教學助理研習會。凡獲得本處補助之教學助理皆應出席,如無法出席者,須出示請假證明(註明請假理由,並經教師簽章同意) ,出席率將列入TA評鑑依據。因故缺席者必須補課;研習會及補課皆未出席者,其教學助理資格自動取消。(二)針對獲得教學助理補助之教師,教學發展中
7、心另舉辦教師期初座談會,請授課教師踴躍出席,以瞭解教學助理制度之精神,並分享教學心得。(三)教學發展中心於學期中不定期舉辦各種座談會與工作坊,歡迎授課教師及教學助理踴躍參加。八、申請教學助理程序:(一)申請 TA 的授課敎師,請於每學期開學前三週,繳交課程計畫(如附表一)及 TA申請表(如附表二),各一份併電子檔送各學院、通識教育中心、師資培育中心初審。(二)每學期開學前二週,各學院、通識教育中心、師資培育中心召開教學助理初審委員會,排列優先補助順序並將會議紀錄及結果送教學發展中心,提請教學助理經費審查委員會複審。九、教學助理審查程序(一)由教學助理經費審查委員會掌理之。前項委員會,由學術副校
8、長、教務長、學務長、總務長、研發長及各學院院長組成,學術副校長為召集人,於每學期開學前一週內召開複審會議,依當學期申請科目數及經費狀況訂定補助標準。(二)每學期開學前一週公告審查結果,並通知授課教師。十、教學助理之考核與評鑑:(一)各課程應於開學後三週內於架設課程網頁,或建置個人教學網頁,隨時將課程資訊及其他適合在網站上展示的文字報告、數位教材、學生作業,以及活動紀錄上網。(二)學期進行中,請任課教師執行TA 成效問卷調查 ,以掌握 TA 協助教學的成效。(三)期末,教師應提出TA 協助教學計畫成效自評 ,以整理省視其成效。十一、教學助理之薪資:(一)每位教學助理至多可擔任二份教學助理工作【二
9、份教學助理工作指分別屬不同老師所開授之課程(無論課程名稱是否相同)或同一老師之二個不同課程】 。(二)教學助理薪資:碩士班學生每小時工讀金額一百八十元,博士班學生每小時工讀金額二百三十元,但每一教學助理在本校工讀時數每月總計不得超過四十小時。當月多出之時數,不得並列至下個月核報,全學期得支領四個半月(十八週)。(三)教學助理工讀金所需經費,由本校研究生工讀獎助學金預算勻支。十二、為求教學成果得以公開分享,並形成持續改善的基礎。教師設計執行課程時,除教材內容建立於本校網路輔助教學平台外,應多利用該網站功能,增加師與生、TA 與生、教與學的互動,並建立相關學術資源網站之連結。為符合教育部教師教材內
10、容上網考核指標,教師應指派至少一位 TA 負責更新相關課程網頁。十三、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國立嘉義大學_學年度第_學期課程計畫一、永久課號:二、課程中文名稱:三、課程英文名稱:四、授課教師:五、開授班級 / 年級:六、學分數:七、授課時數(每週授課時數):八、先修課程:九、課程目標:十、評量方式(含評量項目及所佔比例):十一、主要教科書(請酌列作者姓名、出版年份、書名、出版書局等資料):十二、重要參考書籍(請酌列作者姓名、出版年份、書名、出版書局等資料;若使用視聽媒體教材(如 CD 或 DVD 等) ,請列出其名稱及種類):十三、課程內容:十四、教學進度(請按學期週次、課
11、程主題依序填列):第一週:第二週:十五、TA 工作計畫(申請 TA 者必填)(一)教學助理(TA)輔助教學計畫:1.含 TA 遴選與培訓、TA 工作項目與分工、每週工作時數、教師與 TA 定期互動及分工機制、TA 考評機制、預期成效等。2.另申請討論課 TA之教師,必須檢附每週討論主題(含簡要大綱)或習題演練主題或方向(自訂格式) 。(二)課程網路輔助教學平台(http:/ecourse1.ncyu.edu.tw/moodle/)使用計畫(含教材內容上網、與課程活動、報告上傳或評量之聯結、部落格或討論版之使用規劃、預期成效等)附表一國立嘉義大學 學年度第 學期教學助理(TA)申請表申請日期:
12、年 月 日 永久課號 課程名稱 學分數課程類別 專業必修課程 通識教育必修課程 預估修課人數申請人姓名 職 稱教師所屬院別 系所別聯絡電話 (公) (宅/手機)電郵地址 傳真號碼預估 TA 人數預估每位 TA每週工作時數申請 TA 種類討論課教學助理 實驗課教學助理一般性教學助理 外文類教學助理TA 工作項目(請依課程計畫勾選之)協助蒐集並製作教材協助輔導文獻閱讀協助操作教學工具維護與更新 moodle 課程資訊網協助帶領分組討論協助管理實驗室安全協助輔導學習落後同學協助教導學生資料蒐集方法協助輔導報告撰寫技巧協助講解作業解答分析並老師討論學生學習狀況協助回應學生疑問其他 (請列舉)申請人簽章 系所主管簽章審核結果附表二2008-11 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