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傳愛還願助學金實施要點99 年 7 月 7 日 98 學年度第 12 次行政會議通過一、此傳愛還願助學金是為協助本校清寒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所設之還願助學金,期望受惠學生擔任傳愛種子,自我承諾畢業後還願把愛傳下去 ,嘉惠更多清寒學子,特訂定本要點。二、本助學金非助學貸款,受贊助者不需還款,但期望能於畢業後在經濟能力許可下,回饋至其他需要受贊助之清寒學子。三、本助學金來源:由社會各界認捐。 四、申請資格:1.凡本校在學學生(具正式學籍者)家境清寒無力負擔生活費或學雜費,均可提出申請。唯申請人前一學期平均學業成績應達 60 分(含)以上,操行成績應達 70 分(含)以上。2.學生得
2、依個人情況敘明所需資助金額,實際補助金額與補助方式由獎助學金審核委員會審定。五、補助金額:每名每學期至多 2 萬 5 仟元整,得分期發放(休學者停止發放)。六、申請程序:1. 於每學期開學後 1 個月內受理申請,申請者須於公告期限內,填寫申請表並檢具相關資料向學務處提出申請,資料不齊或逾期者,不予受理。2. 如有突發狀況或特殊原因致無法於規定時間內申請者,得經院系所主管核可,提出專案申請,由學務處轉陳本管理委員會審議。七、本助學金之運作及審核,由本校獎助學金審核委員會委員二分之一(含)以上出席,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決議,待審核完成後即公布獎助名單,特殊個案申請之審查得以書面為之,凡經全體委
3、員二分之一(含)以上簽署同意者,即為通過。八、本助學金歡迎社會各界認捐,並得指定贊助對象或自訂助學金名稱,依贊助者意願訂定實施要點。九、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傳愛還願助學金申請表說明:此傳愛還願助學金是為協助本校清寒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所設之還願助學金,由受惠學生擔任傳愛種子,自我承諾畢業後還願把愛傳下去到社會每一角落。受惠學生現接受善心人士的捐款幫助,將來於經濟能力許可下,將回饋至其他需要受贊助之清寒學子。申請人基本資料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學號 姓名 性別 系所 年級 身份別 大學部 研究所助學金入帳帳號(申請人個人帳號)台灣銀行 -郵局
4、-其他銀行 -聯絡方式永久地址(戶籍地址)通訊地址手 機 E-MAIL已獲貸款或補助資料 學雜費減免 元 就學貸款 元 弱勢學生助學金 元 其他校內獎助學金 元 (請說明:_)檢附文件資料(已附者請勾選)1. 申請表 2. 前一學期成績證明(一年級新生無須檢附) 3. 低收入戶證明(無此項證明者檢附前一年全戶綜合所得清單) 4. 其他特殊原因說明或證明 學 生 自 述經濟狀況:低收入戶非低收入戶,家庭年收入 元家庭狀況:單親扶養 雙親扶養 祖父母扶養 其他 (請說明:_)扶養子女數及就學人口:子女 人,就學人口 人簡要敘述:導 師 意 見(敬請老師撥空晤談了解學生實際情形)註:同學填妥家庭狀況後,請先將自述表電子檔 EMAIL 至獎助學金信箱:wtt6026nkfust.edu.tw,以利彙整。導師簽名: 系主任簽名: 院長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