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教職員工自強活動實施要點101 年 10 月 3 日 101 學年度第 3 次行政會議通過102 年 3 月 6 日 101 學年度第 8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依據秘書室 104 年 2 月 3 日簽奉核定配合修正第 1 條一、本校為鼓舞教職員工之工作情緒,調劑身心、倡導正當活動、以促進感情交流,特依據行政院訂頒之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規定,訂定教職員工自強活動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二、辦理方式:(一)開放本校各學術、行政一級單位主動邀集,4 人以上(適用對象範圍內)即可組團成行。(二)每年由人事室就未參加自強活動之同仁統籌辦理一次團體自強活動。(三)不得
2、以公假登記,且不得登記為公務人員進修時數。三、適用對象及經費補助:(一)本要點適用之對象為本校編制內教職員工、專案教師、約聘業務職員、約聘諮商心理師及專案資訊人員。每年補助經費每人 700 元,經費補助以一次核銷完畢為限,核銷不足補助上限,以實支實付為原則,超過補助部分由同仁自行負擔。單次活動補助金額超過 10 萬元(含)以上,應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公開招標。(二)如已參加過各單位之自強活動同仁,仍可再參加人事室統籌辦理之自強活動,惟所需費用自行負擔,不再重覆補助。四、申請程序及辦理時間:四、申請程序及辦理時間:每團指派領隊一人事先擬妥自強活動計畫書(如附件一)及參加人員名冊(如附件二) ,並
3、於活動出發 10 日前循行政程序會人事室,簽奉校長核准後,始得舉辦,惟必需控管三分之一人力留守。教師(含兼行政)請利用例假日及寒暑假期間辦理為原則,若是日有課應依相關規定辦理調補課事宜(專任行政人員、約聘業務職員、約聘諮商心理師及專案資訊人員則不受寒暑假期間之限制) ,惟例假日辦理者,不給予補假。五、經費核銷程序及時間:申請補助經費,應於舉行活動後半個月內循行政程序備齊活動收據(交通費、門票費、保險費、餐飲費、住宿費為限) ,實際參加人員名單及活動照片黏貼表(如附件三)等辦理核銷手續。六、附則:(一)各團事前應注意各項安全措施並為參加人員辦妥平安保險等必要之手續。(二)已報名參加活動,於辦妥平
4、安保險後,除臨時因為公差(假)不克前往者外,其餘未參加者,應自行負擔該平安保險費用。2七、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3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自行辦理自強活動計畫書申請日期: 年 月 日申請人 服務單位 職稱活動時間自 年 月 日(星期 )起至 年 月 日(星期 )止 計 日活動行程參加人員 檢附名冊(請詳列適用經費補助對象:本校編制內教職員工、專案教師、約聘業務職員、約聘諮商心理師及專案資訊人員。經費核銷申請補助經費,應於舉行活動後半個月內由各承辦單位循行政程序備齊活動收據(交通費、門票費、保險費、餐飲費、住宿費為限)及活動相片等辦理核銷手續。領隊 人事室 校長4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自行辦理自強活動參加人員名冊服務單位 職稱 姓名56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自行辦理自強活動照片黏貼表註:請黏貼 2 張 4*6 規格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