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城口县完善小微企业扶持机制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按:城口县完善小微企业扶持机制实施方案(城府发201455 号), 经过 城口县人民政府第 89 次常务会议和中共城口县委第 93 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由城口县人民政府印发。该文件是在重庆市完善小微企业扶持机制实施方案的 16 条基础上,充分结合城口县曾经出台的一系列微型企业扶持文件和重庆市相关部门最新印发的小微企业政策文件内容,围绕孙政才书记对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提出的“放开、减负、解难、引导” 总体要求,从放宽市场准入、缓解企业融资困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拓展企业发展空间、优化服务环境等五个方面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
2、修改内容,正确理解执行,经城口县政府网约稿,县政府法制办、县工商局联合对方案内容作出如下解读。一、具体政策措施1关于放宽市场准入一是执行小微企业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和“先照后证” 制度,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取消小微制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期限的限制,不再将工商年检、验资报告作为行政审批、证照审验、资质认定和市场准入的前置条件。二是大力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建立微型企业申办快速通- 2 -道,建立完善微型企业网上登记系统,实现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管理,建立微型企业财政补助备案制度,对微型企业创业信息和相关补助情况实行阳光公示。三是放宽住所
3、(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对市场主体以产业园区(楼宇产业园)内正在建造的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登记。对利用住宅从事不扰民的经营活动,以及用于行政办公、通讯联络的小微企业,工商登记免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是下放登记权限。微型企业办理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可直接到辖区工商所办理。2关于创业补助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军队复员人员等重点人群创办的科技创新、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特色效益农林产业和乡村旅游服务业、消费品工业等鼓励类微型企业,且符合创业补助审核指导意见规模标准的就能享受创业补助。符合上述条件的微型企业在设立登记满
4、 2 个月后,可向当地工商部门提出申请,县微型企业创业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公示后,给予财政创业补助,由微型企业自行用于开展生产经营活动。3关于缓解融资困难微型企业可申请 15 万元以内 2 年期的创业扶持贷款,贷款利率执行同期基准利率的,市财政给予承贷银行 1 个百分点的奖励;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人群,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 3 -息。对鼓励类行业微型企业当年发生的商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贴息时间不超过 2 年,按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 50%予以贴息,每户微型企业每年不超过 10 万元。4关于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倾斜各商业银行要单列信贷计划,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
5、于上年同期。对引入了抵质押或保险、担保机制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原则上低于本机构同类同档次贷款利率平均水平。采取续贷提前审批、设立循环贷款等方式,提高贷款审批发放效率。严禁“以贷转 存” 、“存贷挂钩”等行为。积极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大力发展支持小微企业获得信贷服务的保险产品,开展“保险+信贷”合作。5关于加大贷款担保扶持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融资性贷款收取的担保费率在 2%以下的新增担保发生额,由市财政补助担保机构 0.5 个百分点。市属和县属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融资性贷款收取的担保费率控制在 2%以内。6关于健全微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利用市级和县级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风险补
6、偿周转金,对承贷银行发放的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形成的贷款损失部分,经财政、审计、工商等部门审核后即按照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的 1/3 先予补偿,再予以清算。另外 1/3 由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共同承担。争取国家支持,利用市级再担保专项资金,对中小企- 4 -业融资担保予以支持。7关于支持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按照股权投资等市场化运作方式,利用市级小微企业发展产业引导基金,重点支持市场潜力大、创新能力强的微型企业发展壮大。支持小微企业依托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开展挂牌融资。推荐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优质项目对接市级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和市级小微企业发展产业引导基金。8关
7、于加强小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积极鼓励银行参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加强柜台资源保障,制定考核和奖惩措施,小微企业自申请之日起,最迟在 7 个工作日内办结银行开户,鼓励当天当场办结,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拖延小微企业开户,免收微型企业开户费、验资函证费等手续费用,严禁强制收费、捆绑收费行为。微型企业服务银行要严格执行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备案管理制度。9关于创新贷款抵质押方式积极鼓励微型企业金融服务机构开展动产、知识产权、农村产权、股权、商标权、应收账款、仓单、订单、存货、保函等抵质押融资业务。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注重企业第一还款来源,适当提高弱担保类贷款比重。10关于就业、社保扶持政策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高
8、校贫困毕业生和招用本市特殊人- 5 -群就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岗位补助和岗前培训补贴,对微型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开展有针对性的岗位培训。微型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政给予一定的社保补贴。11关于后续扶持政策市级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鼓励类微型企业会展补助、代账补助、商业贷款贴息、水电费补助、场地租金补助、电子商务运营专项补助、技术设备购置补助、信用保险补助、品牌建设补助及其他补助。会展补助:补助对象为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所有微型企业。补助标准:(1)展位费补助,按照微型企业实际缴纳的展位费,市财政给予 50%的补助,每户微型企业每次补助不超过 1 万元,每年最
9、高可享受 3 万元的展位费补助;(2)交通费补助,微型企业参加会展活动,每次可享受 1 人往返交通费补助,按照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参加市内会展活动,每户微型企业每次最高不超过500 元,每年最高可享受 1000 元的交通费补助,参加市外会展活动,每户微型企业每次最高不超过 1500 元,每年最高可享受3000 元的交通费补助。代账补助:补助对象为有代账需求的鼓励类行业微型企业;微型企业可享受两年的免费代理记账服务,由财政给予代账机构每户微型企业每月 150 元补贴。场地补助:补助对象为租赁场地作为经营场所的市级鼓励类- 6 -微型企业;微型企业可一次性享受 6 个月的场地租金补助,每户补助不高
10、于 1000 元/户 月。信用保险补助:补助对象为所有购买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的微型企业(内贸信用险的发生日期以保险机构保费发票出具日期为准)。以微型企业实际缴纳保费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5 万元(已向商务部门申请补助的不得再申请)。电子商务专项运营补助:补助对象为从事电子商务业务的微型企业。电子商务微型企业从事经营半年后,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电脑购置、宽带租用、服务器租用、物流配送的费用进行补助,每户不超过 1 万元。水电等运营费用补助:补助对象为信息技术、文化创意、软件开发及承接沿海产业转移加工业等重点行业微型企业,以及贫困大学生创办的微型企业。按微型企业实际缴纳水电费的 20%进行补助,每户
11、每年最高不超过 2 万元,最长不超过 2 年。技术设备购置补助:补助对象为成立时间在一年以上的鼓励类行业微型企业为提高技术水平,进行技术改造,购置技术设备的。在改造项目竣工投产或主体设备到位后,按实际到位技术设备的购置金额给予 30%,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的补助资金。商业贷款贴息补助:补助对象为鼓励类行业微型企业。对当年发生的商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贴息时间不超过 2 年,按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 50%予以贴息,每户微型企业每年不超过 10 万元。- 7 -12关于税收扶持政策对月销售额或月营业额不超过 2 万元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10 万元(含 10
12、 万元)的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 50%计征所得税。对新办微型企业和鼓励类中小企业,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 2 年补贴。对除按规定不允许核定征收的微型企业外,其余微型企业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税负与同行业、同路段、同规模个体工商户的税负相当。13关于规费减免清理规范各类涉企行政事业及经营性收费项目,对小微企业实行优惠或依法进行减免。清理各项协会、中介机构的涉企收费,坚决查处乱收费、乱摊派、乱评比等行为。对新办微型企业,自其设立之日起两年内,暂免征收工会经费和筹备金,以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4关于“大带小” 发 展战略充分发挥大中型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支持大中型企业与小微
13、企业建立生产经营协作联系。鼓励大中型企业将小微企业纳入本企业生产经营链,让小微企业承担某一车间或工段业务,给小微企业发放定单,提供经营场所等形式加以扶持帮带,互利共赢,促进产业链的形成和配套服务体系的完善。15关于政府采购向微型企业倾斜将经营办公文具的微型企业作为县协议供货商纳入政府采- 8 -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在政府采购中对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给予 10%的扣除;鼓励大中型企业联合微型企业共同投标,微型企业占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3%的报价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16关于建立服务体系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微型企业服务平台(可实体也可网上),培育发展各种形式的服务机
14、构,为微型企业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服务。对服务机构提升自身能力,以及为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给予补助或奖励。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力度,为微型企业提供低收费或免费服务,相关服务机构可享受西部大开发相关税收政策。17关于实施微型企业重点帮扶建立县领导联系、部门帮扶、乡镇服务的“三位一体” 帮扶机制,确定成长性较好、鼓励类产业的微型企业,由各相关乡镇(街道)、部门进行重点帮扶,通过深入联系企业,宣传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帮助分析查找影响制约发展的主要原因,协助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为微型企业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业务、营销策略理念等方面的帮助,增强微型
15、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促进其健康成长。18关于后续培训微型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和技能培训,由财政按规定给予企- 9 -业培训补贴。加大对微型企业的后续培训力度,对不同行业的微型企业职工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提升培训,提升人员素质,增强微型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县科委、县农委、县人力社保局、县商务局、县扶贫办、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等部门和单位整合培训资源,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将小微企业主及员工纳入年度小微企业后续培训计划,不断提升小微企业从业人员技能,增强小微企业市场竞争力。二、热点问题1个体工商户可转型升级为微型企业吗?答:鼓励经营能力强、资产规模大、有发展潜力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微型企业,可享受除
16、创业补助资金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相关扶持政策。2微型企业创业补助标准根据哪些要素确定?答:现行政策给予“四 类人群” 创办的市 县鼓励类微型企业创业补助,补助标准根据从事行业、实际投入、创业者身份、雇工人数等因素进行计算,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注册登记满两个月后才能申请创业补助,创业补助不再计入注册资本,使用时不再经工商部门审批。3哪些行业属于微型企业鼓励类行业?答:科技创新、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特色效益农林产业等五大类属于市级鼓励行业;乡村旅游服务业、消费品工业两大产业属于县级鼓励行业。- 10 -4如何申请创业补助?答:申请享受创业补助的微型企业,需在办理企业营业执照2 个月后 1
17、年内提出申请,创业补助申 请方式:登陆微型企业创业平台(http:/ 右上角“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微型企 业创业 培训” (选择区县 培训)和“创业补助申请”,也可直接到辖区工商所申请创业培训和创业补助。申请享受创业补助和创业扶持贷款的微型企业创业者,需参加微型企业创业培训后方可享受相关政策,其他不符合创业补助条件的微型企业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创业培训。5微企业税收补贴期限及标准?答: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新办微型企业和鼓励类中小企业,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 2 年补贴(无上限)。2013 年12 月 31 日前成立的微型企业,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补贴,补贴上限为注册资本(最高不超过 15 万元)中的个人出资部分。其中,“个 转 微” 企 业税收补贴 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6不属于鼓励类微型企业可享受哪些后续扶持政策?答:税收奖励、会展补助、社保补贴、品牌建设补助、信用保险补助和免费参加创业培训及后续培训等扶持政策(即微型企业扶持普惠政策)。7如何申请微型企业后续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