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桃 源 县 土 壤 肥 料 工 作 站2010 年 度 巩 固 退 耕 还 林 成 果 基 本 粮 田 建 设 工 程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TY2010-006(第一标段:杨溪桥乡)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 0 一 0 年十二月2目 录目 录 1第一章 须知及须知前附表 3一、须知前附表 3二、须知 4第二章 合同条款 8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 14第四章 技术规范 19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20第六章 评标办法 .223第一章 须知及须知前附表一、 须知前附表项号 条款 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1 1.1 工程名称 桃源县 2010 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粮田建设工程(第一标段杨溪桥乡)2
2、1.1 建设地点 桃源县杨溪桥乡3 1.1 建设规模 43.83 万元4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5 1.1 质量标准保修要求 合格按国家标准要求保修6 2.1 招标范围 新建(1.4+0.8)1.0 溢洪渠、过水闸门、人行桥,改造2.5m 宽生产道路7 2.2 工期要求 工期为: 30 日历天8 3.1 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9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 要求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施工企业10 4.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11 投标保证金 壹万元12 招标文件发售时 间及售价 时间:2010 年 12 月 8 日至 12 月 14 日13 投标文件的份数
3、投标文件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14 11.1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0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09:30 时(北京时间)地 点:桃源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桃源县城投公司一楼) 15 评标办法参照湘政办发【2007】5 号文件规定,采取“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 16 项目部中标候选施工企业确定后,由中标候选企业,将其法人代表签发组建的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件(包括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报县招标办审查。17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18 合理定价 438343.71 元4须 知1、综合说明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 项-第 5 项
4、;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13 定义131“招标人”系指桃源县土壤肥料工作站132“招标代理人”系指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3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施工企业。2、招标范围及工期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6 项。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7 项。3、资金来源3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8 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9 项。42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
5、前附表第 10 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5、踏勘现场51 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6.2 招标代理机构按国发办 857 号文件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6、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执行。7、招标文件的组成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7.1.1 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合同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范,合同文件格式,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评标办法。7.2 除 7.1 内容外,招标人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起约束作用。8、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函(见附件一) ;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见附件二) ;(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4)营业执照复印件;(5)企业资质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
7、供(1)(6) 项所需资料,不应缺项,如有缺项由评标委员会决定是否合格,只有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公开抽取程序。69、工程量变更及变更计价。91 工程量变更及其计价由招标人和投标人按合同约定调整。10、投标保证金101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10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代理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03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将在开标后 10 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0.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后 5 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0.5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0.5.1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
8、限内签订合同协议。11、开 标11.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单位参加。112 投标单位在参加开标时,应带齐投标文件。113 投标单位在参加开标会时,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12、投标文件的提交12.1 所有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后,(不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于截止时间前提交。12.2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13.评标713.1 评标办法及中
9、标原则详见第七章14 合同的授予14.1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 13.1 款所确定的中标人。14.2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 15 日内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8第二章 合同条款本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0-0210 )。合同通用条款(略)9合 同 专 用 条 款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文字。 2.2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国内没有相应标准
10、、规范时约定: 3图纸3.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适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工程师4.1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驶的职权: 4.2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职权: 4.3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5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 6发包人工作6.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10应:(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4)工程
11、地质和地下管线的提供时间:(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名称和完成时间:(6)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底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 、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6.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7承包人工作 7.1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一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提交时间:(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 、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三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8进度计划8.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工程师确认的时间:8.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9.工期延误9.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