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常州分院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采 购 编 号:常采竞20160302 号采购人: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常州分院集中采购机构: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一六年六月2总 目 录第一章 竞标公告2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3第三章 合 同8第四章 附 件13第五章 竞 标 项 目 的 基 本 要 求 193前附表项 号 内 容 规 格1项 目 名 称 : 江 苏 省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督 检 验 研 究 院 常 州 分 院 物 业 服 务 项 目项 目 编 号 : 常 采 竞 20160302 号服 务 期 限 : 三 年2谈 判 保 证 金 数 额 为
2、 : 10000 元户名:常州市政府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账号:1105020109000099895已缴纳“诚信保证金”的投标人(供应商)不再另行缴纳投标保证金。3 本 项 目 不 召 开 标 前 答 疑 会 , 如 有 疑 问 请 书 面 提 交 至 龙 锦 路 1259-2 号 802 室 现 场 踏 勘 : 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踏勘,采 购 人 联 系 方 式 : 顾志军 0519-83907701 4 响 应 文 件 份 数 : 正 本 一 份 、 副 本 二 份 5响 应 文 件 提 交 接 收 时 间 : 2016 年 7 月 29 日 9:00-9: 30 响
3、 应 文 件 提 交 截 止 时 间 : 2016 年 7 月 29 日 9:30 响 应 文 件 提 交 地 点 : 常州市龙锦路 1259-2 号 913 室联 系 人 : 刘 伟 联 系 电 话 : 0519-86800352 6 谈 判 会 议 时 间 : 2016 年 7 月 29 日 9: 30 地 点 : 常州市龙锦路 1259-2 号 910 室7 评 审 办 法 : 最 低 评 标 价 法8 报 价 次 数 : 1 次 , 响 应 文 件 中 的 书 面 报 价 即 为 最 终 报 价 。9 履 约 保 证 金 : 10000 元4目 录竞争性谈判公告 . 1第一章 总 则
4、.3第 二 章 响 应 文 件 .5第 三 章 响 应 文 件 密 封 和 提 交 .8第四章 谈判报价 .9第五章 谈判、评审、评定成交 .10第六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12第七章 格式附表 .182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常州分院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常采竞20160302 号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常州分院的委托,就其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常州分院物业服务。项目编号:常采竞20160302 号二、项目简要说明: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常州分院
5、位于常州市钟楼区龙江中路51 号,占地面积约 11055,检验检测综合业务用房占地面积 8877,建筑面积 7247 ,主楼 7 层高 27.75 米,地下室建筑面积 1630 ,停车场面积 3198 。本项目物业服务,包括秩序维护服务、环境保洁服务、设施设备日常使用管理、食堂餐饮服务。本次采购服务时间暂定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期满经甲方考核后续签下一年合同。三、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3、具有物业管理叁级及以上资质(不含暂定叁级) ;4、2014 年以来独立完成面积建筑面积 2 万 M2 以上非住宅物业项目业绩(管理运作 1 年及以上) ;
6、5、非常州市投标人须在常州设有经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并在常州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四、采购文件获取: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无需报名,请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和提交相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及谈判信息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2016 年 7 月 29 日 9:00-9:30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暨谈判时间:2016 年 7 月 29 日 9:30响应文件提交暨谈判地点:常州市龙锦路 1259-2 号 913 室六、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刘伟联系电话:0519-86800352 传真电话:0519-86800352 联系地址:常州市龙锦路 1259-2 号 网 址:http:/ 采购人名
7、称: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常州分院联系人:顾志军联系电话: 0519-83907701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 年 7 月 22 日 3第一章 总 则一、采购项目:见采购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采购公告。三、谈判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编制、提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招竞争性谈判活动所产生之一切费用。无论竞争性谈判活动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包括采购单位决定取消采购的),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四、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组成 本文件及依法对本文件所作的书面更正内容均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谈判文件的更正供应商在收到谈判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答疑会议 1 日前
8、以书面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如无疑问,视作供应商完全响应谈判文件的条款和要求。集中采购机构作出的澄清或修改将公告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谈判文件各项条款最终解释权归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对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的谈判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集中采购机构概不负责。供应商由于对谈判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集中采购机构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集中采购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并将此变更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公告通知以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和常州市政
9、府采购网所发布的为准。五、供应商的义务1、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谈判文件,完全明了采购项目之名称、用途、数量、质量和交货日期,完全明了供应商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2、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44、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谈判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集中采购机构。补充、修
10、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5第 二 章 响 应 文 件六、响应文件组成1、供应商情况说明:供应商简介(含供应商规模、银行资信、技术能力及装备水平等) 、人员情况、典型项目介绍。2、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证明供应商符合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所有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可能导致无效响应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补正):1)响应函(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附件三)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3)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的可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 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5)资质证书;6)非常州供应商
11、提供当地主管部门备案文件。3、谈判报价:谈判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第四章。4、项目技术和实施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题:1)项目技术方案2)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和管理计划3)培训方案(含培训承诺中的所有培训,费用均由供应商负担)4)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方案5)优惠条款或承诺。6)其他。4、其他评审相关材料:1)供应商应提交的各类证明资料;2)上年度(2015 年)财务状况报告3)典型项目合同4)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技术人员一览表(提供姓名、学历、年龄、资质证6书情况、以往参加类似项目情况、在本项目中的责任等) ,明确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或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供项目经
12、理、技术负责人、本项目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5)供应商相关荣誉证明资料;6)其他相关材料。七、供应商应认真检查谈判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及时向集中采购机构索取,否则责任自负。八、响应文件的制作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的正本 1 套,副本 2 套,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响应文件正本必须打印。供应商应按照要求,在正本规定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副本可通过正本复印并加盖公章。3、全套响应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法定代表
13、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4、谈判报价清晰准确,不存在影响其他供应商评分的严重错误。九、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的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可以接受。十、谈判保证金1、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向集中采购机构交纳谈判保证金 10000 元整(以到账为准,拒绝以个人名义缴纳) ,谈判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后自行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领取收据。已缴纳“诚信保证金”的投标人(供应商)不再另行缴纳投标保证金。2、在谈判时,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谈判保证金收款收据复印件(或执原件备查),对于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不予参加评审。3、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一周内予以全额退还(无息) ,请未成交供应商自行开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财务收据到采购中心7综合科办理退款。4、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转入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按约履行完毕后的7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无息) ,履约保证金另有约定的除外。5、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集中采购机构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谈判保证金。1)供应商在提交后又撤回其响应文件;2)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提交履约担保;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4)由于供应商的原因导致中标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