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规定(试行)泉政文2017 53 号为落实科学人才观,建立符合泉州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人才评价体系,根据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155 号)和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 港湾计划” 的若干意见 (泉委发20176 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一、高层次人才认定(一)认定原则高层次人才认定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的原则,坚持业内认可、社会认可的原则。(二)认定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市创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导向企业的高层次人才,或以各种方式引进到我市用人单位工作的
2、高层次人才。不含我市的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 执 法 类 公 务 员 , 及 以 福 建 省 引 进 生 方 式 选 拔 引 进 的 优 秀 毕 业 生 。(三)认定条件 2 1.基本条件。本规定所称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是指具有较强的创业创新能力,学术技术、经营管理水平达到我市领先及以上水平,能够引领和带动我市某一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发展和管理服务水平提升,个人(含曾创办企业)信用记录良好,在泉州工作或来泉州创业发展,符合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附件 1,以下简称认定标准)规定标准之一的人才。2.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近 3 年内从泉州市外以受
3、聘、合作、创办企业、受派等 4种方式引进,得到用人单位认可的人才。以政府雇员、政府特聘专家等形式引进的,可按条件和程序确定为引进高层次人才。(1)受聘。与用人单位签订 3 年以上、每年在泉州工作时间不少于 6 个月的劳动合同,担任企事业中层管理以上职务或相当技术职务;用人单位支付年薪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定比例以上的人才(工作单位属企业性质的按 3 倍或以上标准确定,除企业以外的按 2 倍或以上标准确定)。(2)合作。个人或所在机构与泉州市机构合作创建公共平台(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业服务中心、软件园、留学人员创业园、装备产业类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人才发展平台,政
4、产学研合作平台,金融、贸易、旅游、电商、文化艺术、新闻、科技服务等综合平台);担任项目主要负责人或 3 首席技术官,项目建设和运营 3 年内每年在泉工作时间不少于3 个月;拥有项目运营所需的人才团队或战略性伙伴。(3)创办企业。正式在泉州市内注册企业,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总裁或技术总负责人之一,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 30%以上,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部分资金(不少于 30 万元)和一支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组成的创新人才团队。(4)受派。受市外企业(机构)选派到泉州市内分支机构、企业或项目工作,在选派企业(机构)担任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员或
5、相当技术职务,在市内受派机构(企业、项目)担任高管以上管理人员或相当技术职务;3 年内每年在泉工作时间不少于 6 个月;选派和受派单位支付年薪合计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5 倍及以上。(四)认定标准的编制和发布认定标准主要根据我市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转型发展和 21 世纪“海丝” 先行区、“金改区” 、“ 综改区 ”、“ 中国制造 2025”城市试点示范、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等重大发展机遇对人才的需求进行编制,突出服务对接产业,突出适应以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主体的创新型产业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涵盖我市经济、教育、科技、文化、社
6、工、新闻、艺术、体育、卫生、港口、金融、工业设计、特色工艺等领域。 4 认定标准的编制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相关人才工作部门配合。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行业协会、用人单位、专家学者、人才代表等社会各界意见,以及评估论证等程序, 由市政府发布实施。 认定标准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实行动态发布。(五)认定程序市人社局负责受理高层次人才的认定申请,具体按下列程序执行:1.申报。个人申报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网填写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进行网上申报,或前往所在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窗口现场申报。申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
7、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近期 2 寸免冠半身彩照 2 张;(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 3)。2.审核与确认。申报结束后,由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本地区申报对象材料初审工作,初步认定所属人才层次,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并提交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复核;申请人所在单位是中直、省直单位驻泉机构或市属单位的,直接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对申报对象材料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确认其所属层次,并报市人社局核准。 5 3.核准及公示。经市人社局核准符合认定条件的人选,在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网和泉州人事
8、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4.发证。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人选,由市人社局负责为其发放“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证” ,并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5.入库。经认定的人选,纳入我市高层次人才信息库进行管理。二、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本规定所称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是指近 3 年内从泉州市外引进的,掌握高新技术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具有国际国内或行业先进水平,专业结构合理,合作关系稳定,持续创新能力 强 , 对 我 市 科 技 创 新 和 产 业 发 展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高 层 次 人 才 群 体 。(一)对象条件1.基本条件(1)应是泉州用人单位近 3 年内从泉州市外引进、从
9、事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团队,或近 3 年内自带技术、项目从泉州市外来泉创办科技型企业、科研机构等的团队。(2)团队由 1 名带头人和 2 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团队带头人由高层次人才担任;团队成员(含带头人,下同)间形成稳定合作关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6 (3)团队掌握高新技术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居于国际国内或行业内先进水平,已取得突出科研成绩或具有较好的创新潜力。团队研究方向和研究目标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产业发展导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产业化前景较好,能够引领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2.属泉州用人
10、单位引进的团队,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团队成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期限 3 年以上的工作合同(工作期限应涵盖团队承担项目的实施期) ;申报时团队成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协议的,应承诺入选后 3 个月内签订工作合同并到岗。(2)在签订的工作期限内,应保证至少 1 名团队成员全职在泉工作(从海外引进的至少每年在泉州工作时间累计 6 个月以上,从国内引进的应将人事档案或社保关系调入我市用人单位且每年在泉州工作时间累计 9 个月以上) ,其它成员每年在泉工作时间不少于 3 个月。3.属来泉创办科技型企业、科研机构的团队,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团队带头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团队
11、成员持企业股份总额不少于 20%且成员之一担任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副总经理以上职务;至少 1 名团队成员全职在泉工作。(2)团队成员中应具有创业经验丰富的人员,或曾任国内外规模以上企业重要职位且拥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人员,或 7 3 年内新引进的科研人员。(3)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 200 万元。(二)评审确认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由市科技局牵头,具体按下列程序执行:1.发布指南。市科技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单位发布申报通知和指南,明确年度重点支持领域、申报条件、申报要求等。2.申报推荐。团队及其用人单位填报申报书并提供相关附件和证明材料,按属地管理报送所在地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用人单位
12、属中直、省直驻泉机构或市属单位的,材料直接报送市科技局。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与同级组织部门、人社部门联合审核后向市科技局推荐。3.形式审查。市科技局对团队的申报资格及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形成初审意见。4.专家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包括专业评审和综合评审(答辩、实地考察等)环节,主要围绕团队科研水平、团队架构、创新能力、项目可行性、产业化前景、项目预算、依托单位支撑保障能力等方面评审。(1)专业评审。邀请高水平的同行专家,按照申报团队的专业领域和方向分组进行同行评审,遴选推荐进入答辩评审和实地考察的团队。(2)综合评审。邀请科技、管理、财务投资等方面专家组 8
13、 成专家组,对专业评审推荐的团队进行答辩评审和实地考察。答辩评审采取团队陈述、专家提问、口头答辩、专家讨论等形式进行评审。财务投资专家对项目预算合理性、科学性进行评估。现场考察主要核查依托单位对团队及项目实施的支撑保障能力。经答辩评审和实地考察后,专家组形成推荐意见和经费资助建议。5.审定确认。市科技局依据评审考察意见,形成拟支持团队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市科技局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6.下达计划。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市科技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联合下达团队资助计划。三、管理与服务(一)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可享受中共泉州市委
14、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 ”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76 号)等文件所规定的政策待遇。(二)高层次人才实行任期制,任期为 3 年,期满可再次申请认定。任期内,达到更高层次认定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相应层次人才的认定。经认定通过者,其管理期重新计算。(三)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实行动态管理。入选团队、用人单位及市科技局三方共同签订项目资助合同后,按相关规定拨付资金。项目执行期内及项目期满后,市科技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单位组织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和期满评估验收。 9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取消或追回其所享受的物质待遇:一是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被有关部门查处;二
15、是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人才资格;三是任期内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并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四是任期内被处以刑事处罚;五是对在项目申请、评审、检查、执行、验收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发生截留、挪用、挤占专项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取消团队资格,视情形追回资助经费,并记入信用档案。因本款以上五项情形之一取消资格的,一律不再受理其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同时,禁止依托单位和团队成员 5 年内申报各类市科技计划资助;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四、其他(一)建立举荐制度,组建由海内外各行业杰出人才组成的举荐专家库。根据我市产业发展需要,凡经举荐专家推荐的高层次人才,可采取简便灵活方式认定为我市相应层次的高层次人
16、才,享受相关政策待遇。(二)各县(市、区)和各主管部门可参照本规定所设的资格条件,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制定相应产业人才认定标准,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后纳入认定体系,享受同等政策待遇。(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10 附件:1.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3.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相关证明材料清单附件 1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第一层次人才1.国际顶级知名奖项获得者:诺贝尔奖、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美国国家科学奖章(总统科学奖) 、美国国家技术创新奖章、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皇家金质奖章、科普利奖章、图灵奖、菲尔兹奖、沃尔夫奖、阿贝尔奖、拉斯克奖、克拉福德奖、日本国际奖、京都奖、邵逸夫奖。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3.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