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系统 2019 年春季赴外面向2019 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为 补 充 龙 华 区 师 资 力 量 ,经 深 圳 市 龙 华 区 公 务 员 和 职 员管 理 局 同 意 , 深 圳 市 龙 华 区 教 育 局 将 于 近 期 赴 外 面 向 2019年 应 届 毕 业 生 公 开 招 聘 正 编 教 师 ,现 就 有 关 事 项 公 告 如 下 :一 、 招 聘 对 象 、 条 件 及 有 关 要 求( 一 ) 招 聘 对 象符 合 本 公 告 及 招 聘 岗 位 所 要 求 条 件 的 2019 年 优 秀 应 届毕 业 生 均 可 报 名 应 聘 。( 二 ) 报
2、 考 条 件1.具 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籍 ;2.遵 纪 守 法 , 品 行 端 正 ;3.具 有 履 行 岗 位 职 责 的 身 体 、 心 理 条 件 ;4.符 合 本 公 告 及 招 聘 岗 位 表 所 规 定 的 资 格 条 件 。( 三 ) 有 关 要 求1.对 报 考 人 员 身 份 和 范 围 的 界 定全 日 制 普 通 高 等 教 育 取 得 本 科 (含 )以 上 学 历 及 学 士 ( 含 )以 上 学 位 的 2019 年 优 秀 应 届 毕 业 生 ( 即 2018 年 9 月 1 日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 毕 业 的 应 届 毕 业 生
3、) , 考 试 入 围 的 在 报到 时 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大 学 在 读 期 间 必 修 课 和 限选 课 有 不 及 格 科 目 者 不 予 接 受 报 考 。留 学 归 国 人 员 取 得 相 应 本 科 ( 含 ) 以 上 学 历 及 学 士 ( 含 )以 上 学 位 的 2019 年 优 秀 应 届 毕 业 生 ( 即 2018 年 9 月 1 日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 毕 业 的 应 届 毕 业 生 ) , 通 过 考 试 、 考 察和 体 检 后 , 必 须 凭 国 外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书 办 理 聘 用 手 续 。2.对 报 考 学 历 的 有
4、关 要 求低 学 历 不 能 报 考 高 学 历 要 求 的 岗 位 , 高 学 历 可 以 报 考 低学 历 要 求 的 岗 位 , 但 必 须 符 合 岗 位 的 专 业 要 求 , 必 须 具 备 高学 历 相 应 的 学 位 。 如 : 学 历 要 求 为 “本 科 ”, 则 大 专 学 历不 能 报 考 , 本 科 和 研 究 生 学 历 可 以 报 考 。 研 究 生 学 历 报 考 的 ,除 符 合 专 业 要 求 外 , 还 应 具 有 和 研 究 生 专 业 对 应 的 学 位 。报 考 者 须 取 得 全 日 制 普 通 高 等 教 育 学 历 , 成 教 、 自 考 、电
5、 大 、 业 大 、 函 授 或 在 职 党 校 学 历 等 不 接 受 报 考 。3.对 报 考 专 业 的 有 关 要 求( 1) 报 考 者 的 所 学 专 业 必 须 与 岗 位 要 求 一 致 。 判 断 专 业是 否 相 符 可 参 考 专 业 目 录 表 ( 附 件 2) 。 如 考 生 所 学 专业 未 包 含 在 专 业 目 录 中 , 其 所 学 专 业 与 岗 位 要 求 专 业 所 学 的专 业 必 修 课 程 有 70%以 上 相 同 的 视 为 相 符 。( 2) 所 学 专 业 必 须 与 岗 位 规 定 的 学 历 层 次 相 对 应 。 如 岗位 要 求 学
6、历 为 “研 究 生 ”, 专 业 为 “汉 语 言 文 学 ”, 若 报考 者 本 科 学 历 的 专 业 为 “汉 语 言 文 学 ”, 但 研 究 生 学 历 的 专业 为 “数 学 ”, 则 不 符 合 要 求 。 上 述 示 例 中 如 将 学 历 改 为“本 科 ”, 专 业 为 “汉 语 言 文 学 ”, 若 报 考 者 本 科 学 历 的 专业 为 “汉 语 言 文 学 ”, 但 研 究 生 学 历 的 专 业 为 “数 学 ”,视 为 符 合 要 求 。( 3) 报 考 者 具 有 2 个 毕 业 证 书 和 2 个 学 位 证 书 ( 4 本证 书 ) , 可 以 按 第
7、二 学 位 的 专 业 报 考 。 本 科 期 间 辅 修 的 专 业无 法 取 得 教 育 部 验 证 , 也 没 有 单 独 的 毕 业 证 和 学 位 证 , 则 不能 以 辅 修 专 业 报 考 相 应 岗 位 。4.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1) 所 有 考 生 报 名 时 需 提 供 相 应 层 次 的 教 师 资 格 证 ( 就高 不 就 低 , 例 如 : 高 中 教 师 资 格 证 可 报 考 要 求 初 中 教 师 资 格证 、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证 的 岗 位 ; 小 学 教 师 资 格 证 不 可 报 考 要 求高 中 教 师 资 格 证 的 岗 位 ) , 如 报
8、名 时 暂 无 法 提 供 , 须 就 本 人教 师 资 质 提 交 承 诺 书 ( 见 附 件 3) , 承 诺 自 毕 业 之 日 起 一 年内 取 得 相 应 层 次 的 教 师 资 格 证 , 届 时 无 法 提 供 的 将 取 消 聘 用资 格 。( 2) 报 考 英 语 教 师 岗 位 要 求 获 得 专 业 英 语 八 级 等 级 合 格证 书 。 应 届 生 不 能 提 供 的 , 须 就 专 业 英 语 八 级 等 级 合 格 证 书提 交 承 诺 书 ( 见 附 件 3) , 承 诺 毕 业 前 取 得 专 业 英 语 八 级 等级 合 格 证 书 资 格 , 境 外 高
9、校 毕 业 生 如 无 专 业 英 语 八 级 等 级 合格 证 书 , 须 现 场 提 供 近 年 来 的 雅思考试 7 分或托福考试 95 分及 以 上 成 绩 单 。5.对 报 考 年 龄 的 要 求最 高 年 龄 限 制 统 一 为 40 周 岁 以 下 ( 即 1977 年 10 月 15日 之 后 出 生 ) 。( 四 ) 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的 , 不 予 接 受 报 考1.受 过 党 纪 、 政 纪 处 分 以 及 正 在 接 受 有 关 部 门 审 查 尚 未作 出 结 论 的 人 员 ;2.2013 年 10 月 以 来 参 加 深 圳 市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10、招 考 被 认定 有 考 试 作 弊 行 为 的 人 员 ;3.未 完 成 教 学 大 纲 规 定 学 习 内 容 的 结 业 生 、 肄 业 生 ;4.非 地 方 班 的 军 队 院 校 应 届 毕 业 生 ;5.2019 年 9 月 1 日 以 后 毕 业 的 全 日 制 普 通 高 校 毕 业 生 ;6.大 学 在 读 期 间 必 修 课 和 限 选 课 有 不 及 格 科 目 的 人 员 ;7.现 役 军 人 ;8.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二 、 报 考 及 资 格 审 查( 一 ) 预 报 名 方 法 及 时 间采 取 网 上 预 报 名 的 方 式 。 请 考
11、 生 自 本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起 ,登 录 http:/ 网 址 按 要 求 填 写 报名 表 , 提 交 相 关 信 息 后 , 将 由 专 家 组 于 后 台 进 行 预 筛 选 , 通过 预 筛 选 的 考 生 打 印 报 名 表 , 凭 身 份 证 及 报 名 表 参 加 相 应 考点 现 场 报 名 。 未 通 过 预 筛 选 的 考 生 , 建 议 不 要 前 往 现 场 报 名 。( 二 ) 现 场 报 名 方 法 及 时 间1.采 取 现 场 报 名 的 方 式 。 分 别 设 立 “上 海 ”、 “北 京 ”报 考 点 , 考 生 现 场 报 名 并 进 行 资 格
12、审 查 。 请 考 生 按 照 公 告 要求 , 提 前 备 齐 报 名 表 、 个 人 简 历 、 相 关 证 件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等应 聘 材 料 , 且 仅 有 现 场 通 过 资 格 审 查 考 生 方 能 进 入 后 续 招 聘环 节 。 未 进 行 网 上 预 报 名 的 考 生 可 以 现 场 网 上 预 报 名 , 经 专家 组 预 筛 选 通 过 后 , 打 印 报 名 表 参 加 资 格 审 查 。2.报 名 时 间 与 地 点 :暂定 3 月 15 日至 31 日,具体时间、地点以正式公告为准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龙 华教 育 在 线 网
13、站 ( http:/) 及 “龙 华 教 育 ”公 众 号 ( 微 信 搜 索 关 键 字 “龙 华 教 育 ”) 公 告 。( 三 ) 报 名 注 意 事 项1.每 位 考 生 可 同 时 报 考 多 个 考 点 , 但 每 人 每 个 考 点 限 报考 1 个 岗 位 ,同 一 考 点 现 场 允 许 调 剂 岗 位 , 现 场 报 名 并 资 格审 核 后 要 变 更 报 考 岗 位 的 应 取 回 报 名 资 料 。 如 出 现 同 一 考 点报 名 多 个 岗 位 并 提 交 资 料 则 判 定 为 审 核 不 合 格 并 取 消 相 关 资格 。2.严 格 按 照 岗 位 要 求
14、报 名 。 个 人 条 件 与 报 考 岗 位 要 求 不符 的 , 考 试 成 绩 无 效 , 一 切 后 果 由 报 考 者 本 人 承 担 ;3.报 考 者 提 供 的 联 系 电 话 应 准 确 无 误 并 保 持 通 讯 畅 通 ,确 保 能 够 及 时 联 系 ; 因 提 供 错 误 联 系 信 息 或 通 讯 不 畅 造 成 的后 果 由 报 考 者 本 人 承 担 。( 四 ) 资 格 审 查1.时 间 、 地 点 : 与 现 场 报 名 时 间 、 地 点 一 致 。2.资 格 审 查 方 法考 生 在 报 名 时 须 提 供 相 关 材 料 。 招 考 单 位 组 织 专
15、家 对 报考 者 进 行 资 格 审 查 , 结 合 岗 位 特 点 , 通 过 查 阅 资 料 、 面 谈 或专 业 测 试 等 办 法 进 行 预 评 分 。 评 分 标 准 为 : 学 历 、 学 位 、 专业 、 学 习 成 绩 等 占 50%, 职 位 所 需 其 他 条 件 ( 如 在 校 表 现 、实 习 表 现 等 其 他 综 合 素 质 表 现 ) 占 50%。 各 岗 位 从 预 评 分 达到 80 分 以 上 的 考 生 中 , 按 拟 聘 用 名 额 的 3 倍 确 定 入 围 面 试人 选 ; 若 某 岗 位 报 考 者 经 现 场 测 试 , 符 合 条 件 人 数
16、 少 于 拟 聘用 名 额 的 3 倍 , 则 以 实 际 符 合 条 件 人 员 为 面 试 人 选 。 面 试 人员 名 单 及 面 试 有 关 事 宜 于 次 日 10:00 后 在 龙 华 教 育 在 线 网站 ( http:/) 及 龙 华 教 育 公 众 号 公 布 。3.须 提 供 的 材 料报 考 者 应 按 以 下 顺 序 提 供 并 整 理 好 资 料 , 其 中 原 件 供 审查 人 员 验 证 , 并 交 留 复 印 件 。( 1) 基 本 材 料报 名 表 ( 附 照 片 、 收 原 件 ) 、 身 份 证 、 毕 业 生 推 荐 表( 函 ) ( 加 盖 学 校 “
17、毕 业 生 分 配 办 公 室 ”或 “学 生 就 业 指导 中 心 ”或 “学 生 处 ”公 章 , 研 究 生 的 推 荐 表 加 盖 “研 究生 院 处 ”的 公 章 亦 可 ) 、 院 系 推 荐 意 见 ( 推 荐 表 中 已 有的 不 需 再 提 供 ) 、 成 绩 单 ( 需 有 院 系 加 盖 公 章 ) 、 岗 位 条 件要 求 的 其 他 详 细 证 明 材 料 。 如 资 格 审 查 时 提 供 不 了 推 荐 表 的考 生 , 须 提 供 院 系 推 荐 意 见 。 如 报 考 者 为 研 究 生 的 , 还 需 提供 本 科 学 历 、 学 位 证 书 。报 考 人
18、员 需 提 供 相 应 教 师 资 格 证 书 , 如 报 名 时 暂 无 法 提供 的 , 须 就 本 人 教 师 资 质 提 交 承 诺 书 ( 附 件 3) 。 英 语 教 师岗 位 要 求 获 得 专 业 英 语 八 级 等 级 合 格 证 书 , 如 报 名 时 暂 无 法提 供 , 须 就 本 人 合 格 证 书 提 交 承 诺 书 ( 附 件 3) 。( 2) 有 下 列 情 形 的 , 均 须 按 要 求 提 供 相 应 材 料 留 学 归 国 人 员 资 格 审 查 时 需 提 供 国 家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中 心 出 具 的 国 外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书 。
19、尚 未 取 得 国 外 学历 学 位 认 证 书 的 , 可 以 凭 深 圳 市 外 国 专 家 局 出 具 的 出国 留 学 人 员 资 格 临 时 证 明 接 受 资 格 审 查 ; 未 毕 业 的 , 资 格审 查 时 必 须 提 供 就 读 院 校 开 具 的 在 读 及 毕 业 时 间 的 证 明 和 我国 驻 外 使 领 馆 确 认 书 ; 所 有 留 学 归 国 人 员 通 过 考 试 、 考 察 和体 检 后 , 必 须 凭 国 外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书 办 理 聘 用 手 续 。 国 内 院 校 与 国 外 院 校 联 合 办 学 的 , 按 国 内 院 校 毕 业 生
20、报 考 , 资 格 审 查 时 须 提 供 国 内 院 校 出 具 的 相 应 证 明 。 属 国 内院 校 与 国 外 院 校 联 合 办 学 取 得 国 外 学 位 的 , 办 理 聘 用 手 续 时需 提 供 国 家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出 具 的 联 合 办 学 学 历 学位 评 估 意 见 书 。 军 队 院 校 地 方 班 毕 业 生 报 考 的 , 需 提 供 就 读 院 校 出 具的 地 方 生 证 明 。4.其 他 要 求( 1) 报 考 人 员 所 提 供 的 审 查 材 料 必 须 齐 全 且 保 证 真 实 ,如 材 料 不 齐 或 弄 虚 作 假 ,
21、不 予 进 入 面 试 。 弄 虚 作 假 者 取 消 报名 资 格 , 5 年 内 不 得 参 加 深 圳 市 公 职 人 员 招 聘 ;( 2) 报 考 人 员 须 本 人 按 时 到 达 现 场 进 行 报 名 和 资 格 审 查 ;( 3) 资 格 审 查 只 是 对 报 考 人 员 提 供 材 料 的 初 步 审 查 , 最终 以 办 理 聘 用 手 续 时 的 审 查 结 果 为 准 ;( 4) 现 场 审 查 不 合 格 的 , 不 予 进 入 面 试 。三 、 面 试本 次 招 聘 采 取 面 试 直 接 确 定 拟 聘 人 选 的 方 式 。( 一 ) 面 试 时 间 及 地
22、 点面 试 时 间 及 地 点 于 发 布 入 围 面 试 人 员 名 单 及 面 试 公 告 时一 并 公 布 。 具 体 安 排 详 见 公 告 。( 二 ) 面 试 形 式 及 面 试 组 织面 试 由 深 圳 市 龙 华 区 教 育 局 负 责 组 织 , 面 试 的 具 体 形 式见 公 告 。 报 考 者 凭 本 人 身 份 证 原 件 及 面 试 准 考 证 ( 面 试 公 告发 布 后 在 网 上 预 报 名 系 统 内 打 印 ) 参 加 面 试 。( 三 ) 成 绩 公 布考 生 面 试 结 束 后 当 场 公 布 面 试 成 绩 。( 四 ) 确 定 入 围 拟 聘 人
23、员所 有 考 生 面 试 结 束 后 , 各 岗 位 在 面 试 成 绩 60 分 以 上 的考 生 中 , 依 面 试 成 绩 从 高 分 到 低 分 排 序 , 按 照 该 岗 位 聘 用 人数 等 额 确 定 拟 聘 人 选 , 并 于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签 订 三 方 就 业 协 议( 请 拟 聘 考 生 带 上 三 方 就 业 协 议 原 件 ) , 逾 期 没 有 签 订 三 方就 业 协 议 的 , 视 为 自 动 放 弃 拟 聘 资 格 , 由 此 造 成 的 岗 位 空 缺 ,用 人 单 位 可 结 合 单 位 实 际 情 况 决 定 是 否 进 行 递 补 ( 如 需
24、 递 补 ,依 面 试 成 绩 从 高 分 到 低 分 进 行 递 补 ) ; 面 试 成 绩 相 同 的 , 以专 家 组 最 后 评 议 结 果 为 准 。 面 试 成 绩 、 拟 聘 人 选 及 签 订 三 方就 业 协 议 时 间 在 面 试 结 束 后 1 个 工 作 日 之 内 在 龙 华 教 育 在线 网 站 ( http:/) 及 龙 华 教 育 公 众 号 通 知 公告 。四 、 体 检 、 考 察 、 公 示( 一 ) 体 检体 检 时 间 及 体 检 医 院 另 行 通 知 , 体 检 标 准 参 照 广 东 省关 于 教 师 的 规 定 执 行 。 拟 聘 人 员 须
25、按 时 参 加 体 检 , 无 故 不 按时 参 加 体 检 者 , 视 为 自 动 放 弃 拟 聘 资 格 。 体 检 不 合 格 者 , 将不 进 入 下 一 招 考 环 节 。( 二 ) 考 察体 检 合 格 的 考 生 将 进 入 考 察 环 节 。 由 拟 聘 单 位 对 拟 聘 人员 的 德 、 能 、 勤 、 绩 、 廉 以 及 对 所 报 考 岗 位 的 工 作 适 应 情 况进 行 考 核 , 并 对 拟 聘 人 员 的 资 格 条 件 进 行 复 审 。 考 察 不 合 格的 , 报 请 龙 华 区 公 务 员 和 职 员 管 理 局 核 准 后 取 消 拟 聘 资 格 。
26、( 三 ) 公 示经 体 检 、 考 察 、 资 格 复 审 合 格 的 拟 聘 人 员 名 单 , 将 在 龙华 政 府 在 线 网 站 公 示 7 天 。五 、 聘 用( 一 ) 办 理 聘 用 备 案 手 续拟 聘 人 员 经 公 示 , 没 有 投 诉 、 经 查 投 诉 不 实 或 投 诉 属 实但 不 影 响 聘 用 , 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 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 由拟聘单位按规定向龙华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所 聘 人 员 按 深 圳 市 新 出 台 的 岗 位 管理 制 度 及 相 关 政 策
27、 实 施 管 理 。 拟 聘 人 员 无 正 当 理 由 1 年 内( 从 面 试 之 日 起 算 ) 未 办 理 聘 用 手 续 的 , 考 试 成 绩 失 效 , 取消 其 聘 用 资 格 。拟 聘 人 员 被 投 诉 不 符 合 聘 用 条 件 并 查 有 实 据 的 , 不 予 聘用 ; 对 投 诉 一 时 难 以 查 实 的 , 暂 缓 聘 用 , 待 查 实 并 做 出 结 论后 再 决 定 是 否 聘 用 。( 2) 试 用 期聘 用 人 员 均 实 行 12 个 月 试 用 期 。 试 用 期 结 束 , 聘 用 人员 考 核 合 格 的 , 予 以 继 续 聘 用 , 考 核
28、 不 合 格 的 , 按 规 定 办 理解 聘 手 续 。六 、 其 他 事 项( 一 ) 经 公 开 招 聘 进 入 我 市 事 业 单 位 常 设 岗 位 的 工 作 人员 , 实 行 规 定 的 养 老 保 障 制 度 。( 二 ) 招 考 相 关 资 格 等 时 间 的 计 算 , 均 截 至 2018 年10 月 15 日 。( 三 ) 应 届 毕 业 生 须 于 2019 年 8 月 31 日 前 取 得 符 合报 考 要 求 的 毕 业 证 、 学 位 证 等 证 件 , 否 则 取 消 聘 用 资 格 。( 四 ) 对 在 招 聘 过 程 中 违 反 深 圳 市 事 业 单 位 常 设 岗 位工 作 人 员 招 聘 规 定 及 本 公 告 规 定 的 单 位 及 应 聘 者 , 将 按 有关 规 定 进 行 严 肃 处 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