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潮州市湘桥区意溪中心幼儿园教育强镇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ZH013C042潮 州 市 湘 桥 区 意 溪 中 心 幼 儿 园教 育 强 镇 设 备 采 购 项 目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项目编号:PZH013C042采 购 人:潮州市湘桥区意溪中心幼儿园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二一三年六月潮州市湘桥区意溪中心幼儿园教育强镇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ZH013C042http:/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编制1目 录第一章 谈 判 邀 请 函 .2第二章 谈 判 须 知 .5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16第四章 合同条款 .99第六章 响应
2、性文件格式 .100报 价 函.9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92报 价 一 览 表.93报价分项报价表.9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9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9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97有效授权委托书.98技术规格差异表.99技术支持与服务方案.100项目经理及管理技术人员一览表.1012010 至报价截止前同类型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 .102用户需求响应一览表.103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104退谈判保证金说明.105响应性文件目录表.106潮州市湘桥区意溪中心幼儿园教育强镇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ZH013C042http:/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编制2第一章 谈 判 邀 请 函潮州市湘桥区意溪
3、中心幼儿园教育强镇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ZH013C042http:/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编制3潮州市湘桥区意溪中心幼儿园教育强镇设备采购项目谈 判 邀 请 函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潮州市湘桥区意溪中心幼儿园(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潮州市湘桥区意溪中心幼儿园教育强镇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接受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性文件。有关事项如下:1. 本谈判邀请函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 24 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2. 本项目的采购内容
4、、数量及完成期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完成期 质保期 安装地点1 教学设备 一批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采购人指定地点。注:潜在报价人必须对全部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最高限价 182,963.00 元,报价超过本限价的为无效投标。3. 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的供应商)3.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2 供应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4.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3 年 6 月 19 日-2013
5、 年 6 月 25 日,每日 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4.2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 400 号嘉得国际中心十楼 1005 单元4.3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谈判文件)4.3.1 营业执照、企业组织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响应性文件中。4.4 谈判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份人民币¥150.00 元整。售后不退。 (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 50 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
6、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4.5 接受报名的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资格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资格审查并正式获取谈判文件的所有供应商的报价。5. 报价截止及谈判时间及地点5.1 响应性文件递交时间:2013 年 7 月 5 日 09:00-09:305.2 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3 年 7 月 5 日 09:30 5.3 谈判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 400 号嘉 得国际中心十楼 1005 单元潮州市湘桥区意溪中心幼儿园教育强镇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ZH013C042http:/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编制46. 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
7、会在潮州市政府采购网()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7. 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8. 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潮州市湘桥区意溪中心幼儿园采购人地点:潮州市湘桥区意溪镇意中路中段采购联系人:曾女士采购人联系电话:0768-2323886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网址:)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 400 号嘉得国际中心十楼 1005 单元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叶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8-2289977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
8、68-2256611E-mail: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潮州市湘桥区意溪中心幼儿园教育强镇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ZH013C042http:/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编制5第二章 谈 判 须 知潮州市湘桥区意溪中心幼儿园教育强镇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ZH013C042http:/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编制6谈 判 须 知一、 总 则1. 定 义1.1 采购人/用户:潮州市湘桥区意溪中心幼儿园。 1.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1.3 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4 报价人: 指购买谈判文件并
9、响应招标、递交了响应性文件参加报价竞争的供应商。1.5 成交人:经合法招、投标程序评选出来的供应商。1.6 货物:供应商按谈判文件及采购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1.7 服务: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服务。1.8 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1.9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响应性文件中影响到谈判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认可该等规定偏离将影响到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1.10 投标保证金:指供应商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交的款项。在采购代理机
10、构或者采购人因供应商的缔约过失行为而蒙受损失之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根据规定不予退还的款项。1.11 完成期:是指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按要求交货并通过验收的期限。1.12 日期、天数、时间:无特别说明时是指公历日及北京时间。1.13 谈判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不应视为对谈判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2. 适用范围2.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及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3. 应遵循的原则3.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3.2 坚持价格合理、质量优先、服务优质。3.3 利用法律手段强化竞争机制、贯彻统一、规范
11、、简化、高效的要求。4. 资金来源:预算外资金。5. 本项目报价费用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由于自身参加本项目投标报价而发生的全部费用。6.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6.1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标准及用户需求。6.2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潮州市湘桥区意溪中心幼儿园教育强镇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ZH013C042http:/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编制76.3 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的报价货物、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
12、经济纠纷;如果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响应性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7.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与答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者提供的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供应商名称、联系人与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受理书面质疑书原件之日
13、起,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答复。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有效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并不超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范围,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8.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8.1 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14、8.2 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9. 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本次谈判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领取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传真号码以供应商的登记为准。供应商应于收到通知的当日以书面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因供应商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0.谈判文件的解释权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所有。二、 谈 判 文 件1. 竞争性谈判的谈判文件的组成1.1 谈判文件包括:1.1.1 谈判邀请;1.1.2
15、 谈判须知;1.1.3 用户需求书;潮州市湘桥区意溪中心幼儿园教育强镇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ZH013C042http:/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编制81.1.4 通用合同条款;1.1.5 响应性文件格式;1.1.6 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发出的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如有) 。1.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性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2. 现场勘测: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报价人可自行到安装运行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地理位置、环境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
16、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 谈判文件的补充和修改3.1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潮州市政府采购网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等媒体上以公告形式对谈判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并书面通知各供应商,以上公告和通知方式视为有效送达,该补充和修改的内容将作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收到补充和修改文件后,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供应商如无书面回函则被视为同意确认;3.2 考虑到补充通知的影响,经采购人许可,采购代理机构可决定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3.3 对于供应商澄清要求的回复,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的方式予以澄清或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如无
17、书面回函则视为同意,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3.4 对于各供应商的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在认为有必要时,将不标明询问来源的书面答复发送给已购买谈判文件的所有供应商,该澄清的内容将作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收到澄清的内容后,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供应商如无书面回函则被视为同意。三、 响应性文件的编制1. 响应性文件的编写原则:1.1 响应性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经公证处公证) ,以中文为准,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公制单位。1.2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1.3 供应商在招投
18、标采购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人均有权拒绝,并取消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资格,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1.4 本项目不接受电报、电话或传真形式的响应性文件。2 响应性文件组成:详见第六章响应性文件目录表中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组成。3响应性文件的编写3.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规定及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写,必须对谈判潮州市湘桥区意溪中心幼儿园教育强镇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ZH013C042http:/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编制9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并提交完整的响应性文件。供应商应对报价货物和服务提供完整详细的技术说明,如供
19、应商对指定的技术要求不能完全响应,应在响应性文件中清楚地注明。3.2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全部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能对某一部分内容进行选择投标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3.3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或备选的报价货物型号/规格,响应性文件的报价为单价报价,对每一种型号及规格的报价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全部费用,供应商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主要包含(产品价款、备品备件价、易损件价、专用工具价、相关配件、附件、安装材料及零配件价)及其它的所有费用,包含物料购置费、制作费、设计费、施
20、工费、检验费、保险费用、检测费、检定费、仓储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商检费用、银行费用、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费(含相关技术指导与培训费)等所有不可预见的隐含费用(以上费用如涉及到多次需求,所有费用都包含在内) ,如涉及软件许可使用或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还应包括软件许可费以及一切技术服务费、人员培训费。3.4 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3.5 供应商应以人民币报价。响应性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
21、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性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6 响应性文件应一式 5 份(包括电子文本):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3 份,电子文本 1 份(电子文件要求磁盘或光盘介质,WORD 或 EXCEL 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 纸质文件需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并分别用信封封装或包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响应性文件应由供应商的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如有任何更改应由原签署人签字。所有不完整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另外提交一小信封,内装以下文件各一份,签名并加盖公章,按以下顺序排列:3.6.1 报价函3.6.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6.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代表,则无需提交此份文件,而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6.4 谈判保证金缴付凭证3.6.5 报价一览表(必须与响应性文件正本、副本中的报价一览表完全一致)3.6.6 退谈判保证金说明3.6.7 电子文件4. 报价有效期4.1 响应性文件报价截止日起算 90 日内有效,成交人的投标有效期与签订的本项目采购合同的有效期一致。4.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报价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在征得供应商同意后适当延长报价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