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甘肃省 470 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一、兰州市(一)城关区白塔山建筑群包括一台、二台、三台大殿、白塔寺及白塔、金山寺、云月寺、三星殿、三官殿、法雨寺(罗汉殿) 、枫林香袅牌坊、百花亭、八角亭、文昌阁、迎旭亭、驻春亭、东风亭和喜雨亭等。保护范围:一、二台、三台和塔院等:东至百花亭东檐柱外侧以东 20米和东四角亭东檐柱外侧以东 15 米的连线,南至百花亭南檐柱外侧以南 20 米和公园南侧护坎底部的连线,西至西四角亭西檐柱外侧以西 10 米和常春楼西南角外侧底部以西 10 米的连线,北至常春楼西南角外侧底部以西 10 米和云月寺正殿(北房)西北角以北 20 米的连线,东北至云月寺正殿(北房)西
2、北角以北20 米和东风亭东角柱以东 10 米的连线。金山寺、迎旭亭:东、北分别至亭阁东北角柱外侧以东、以北各 10 米,西、南分别至亭阁西南角柱外侧以西、以南各10 米。驻春亭:东、北分别至亭阁北角柱外侧以东、以北各 10 米,西、南分别至亭阁南角柱外侧以西、以南各 10 米。白衣寺塔及白衣菩萨殿保护范围:东至白衣菩萨殿东山墙外侧以东 12 米,南至铁柱宫南侧台基以南 12 米,西至白衣菩萨殿西山墙外侧以西 15米,北至白衣寺塔塔基北侧以北 40 米。兰州府文庙大成殿保护范围:东至大殿东侧台基以东 27 米,南至大殿南侧台基以南 20 米,西至大殿西侧台基以西 20 米,北至大殿北侧台基以北
3、16 米。甘肃举院保护范围:东至观成堂东墙外侧以东 35 米,南至至公堂南山墙外侧以南 20 米,西至至公堂西墙外侧以西 30 米,北至至公堂北山墙外侧以北 20 米。兰州禅院保护范围:东至大殿东侧台基以东 10 米,南至过殿南侧台基以南 10 米,西至大殿西侧台基以西 7 米,北至大殿北侧台基以北 8 米。白云观保护范围:东至东配殿后墙外侧以东 5 米,南至后殿南墙外侧以南 20 米,西至西配殿后墙外侧以西 30 米,北至山门外墙外侧以北 15 米。(二)安宁区皋兰县文庙保护范围:东至老虎沟沟底中心线,南至文庙所在台地南缘,西至文庙西侧挡土墙顶端以西 70 米,北至北门外侧以北30 米。(三
4、)七里河区西坡坬遗址保护范围:以 省 级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保 护 标 志 ( 坐 标 : 东 经 1034322,北纬 355832,高程 1998 米)为基点,向东延伸 30 米至大沟西沿,向南延伸 320 米至遗址最高点,向西延伸 110 米至教场沟东沿,向北延伸 63 米至大沟与教场沟交汇之南沿。曹家咀遗址包括曹家咀和青岗岔两部分。保护范围:曹家咀部分:东、南、北分别以遗址所在台地边缘为界,西至遗址西部大体南北向生产路西侧,向北与遗址所在台地北缘相接,向南与遗址所在台地南缘相接。青岗岔:以遗址中心灰坑(坐标:东经 1034525,北纬 355651,高程 1996 米)为基点,向
5、东、西各延伸80 米,向南延伸 260 米,向北延伸 220 米。二十里铺大坪遗址保护范围:以遗址参考点(坐标:东经 1035012,北纬 355902,高程 1790 米)为基点,向东至兰州至阿干镇公路西侧和通往遗址所在台地的山路西侧,向南延伸 200米,向西至沙沟东沿,向北延伸 450 米至水磨沟东北沿,向西北延伸 600 米至沙沟与水磨沟交汇处。华林坪革命烈士纪念塔保护范围:以纪念塔塔基平面中心为基准,向东、南、西各延伸 60 米,向北延伸 100 米。(四)西固区三家山遗址保护范围:以遗址参考点(坐标:东经 1033617.0,北纬 360319.8,高程 2250 米)为基点,向东延
6、伸 300 米,向南、北各延伸 710 米,向西延伸 250 米。兰州水厂包括上游一级泵站、 “水之韵”展览馆、取水口上游调节闸、上游斗槽式预沉池和辐流式沉淀池。保护范围:上游一级泵站和“水之韵”展览馆:以现有建筑外墙外侧为基准向外延伸 10 米。取水口上游调节闸和上游斗槽式预沉池:东至预沉池东侧出水口外缘东北 50 米,南至预沉池南沿东南 40 米,西至调节闸外缘以西 50 米,北至预沉池北沿西北 50 米。辐流式沉淀池:以沉淀池外缘为基准向外延伸 10 米。下川水车保护范围:以 “黄 河 水 车 碑 记 ”( 坐 标 : 东 经 10329 50.2 , 北纬 361004.5,高程 15
7、49 米)为基点,向东、南各延伸 50 米,向西、北各延伸 100 米。(五)红古区红山大坪遗址保护范围:东以遗址南北方向的生产小路与乡间水泥路交叉点(坐 标 : 东经 1025224.8,北纬 362736.6,高程 1862 米)和遗址东南民居北角台地边缘(坐 标 : 东经1025231.9,北纬 362724.6,高程 1870 米)的连线为界,南和西分别至台地边缘,北至台地边缘和乡间水泥道路。茅道岭坪遗址包括茅道岭遗址和红大板坪两部分。保护范围:茅道岭:以遗址中心点(坐标:东经 1025331.4,北纬 362628.6,高程 1931 米)为基点,向东、北各延伸 90 米,向南延伸
8、60 米,向西延伸 100 米。红大板坪:东至从下向上第三级台地边外缘,南、西分别至遗址所在台地边缘,北至小黄沟南沿。山城台遗址保护范围:东、南、西分别至遗址所在台地边缘,北至遗址北部大体东北西南乡间水泥村道(测点 1 坐标:东经 1025520.7,北纬 361951.9,高程 1847 米;测点 2 坐标:东经 1025455.2,北纬 361948.6,高程 1872米) ,分别与台地东、西边缘相接。(六)永登县把家坪遗址保护范围:东至遗址所在台地边缘,南至汪家湾(子)沟北缘,西至王氏明堂墓碑(坐标:东 经 10322 57.0 , 北 纬362542.0,高程 1851 米)以西 20
9、0 米,北至小槽(桥)沙沟南缘。大沙沟遗址保护范围:东至牛路沟旁通往五渠村的村道,南至省级文物保护标志( 坐 标 : 东 经 10313 33.6 , 北 纬 3644 58.0 , 高程 2163 米)以南 200 米,西至永登至窑街公路东侧,北至大沙沟南缘。杜家坪遗址保护范围:东至遗址东部南北向村道以东 300 米,南至黑阴屲山山根,西至遗址西部大体南北向冲沟东侧,北至遗址北侧大体东西向村道。蒋家坪遗址包括上坪、下坪。保护范围:上坪:东至遗址所在台地东缘,南至遗址东侧河桥至铝厂公路三岔路口,坐标:东 经 10251 52.0 , 北 纬 3630 10.5 , 高程 1852 米)以南 1
10、00 米处与连城铝厂东围墙外侧南北向便道(坐标:1025138.0,北纬 363010.0,高程 1886 米)的连线,西至连城铝厂东围墙外侧南北向便道,北至药水沟南缘。下坪:东至遗址所在台地边缘,南至塔儿沟北缘,西至淌窑铁路东侧,北至淌窑铁路塔儿沟桥梁标(桥-03, ,22+001)49(坐标:东经 1025132.8,北纬 362923.0,高程1878 米)沿铁路向北延伸 250 米处折向东至台地东缘一线。李家坪遗址保护范围:东至遗址所在台地东缘,南、西分别以北岭沟沟底中心线为界,北至费家湾沙沟南缘。团庄遗址保护范围:以 省 级 文 物 保 护 标 志 ( 坐 标 : 东 经 10247
11、 50.0 , 北纬 362807.0,高程 2184 米)为基点,向东、西各延伸 600 米,向南、北各延伸 150 米。将军山墓群分南、北两区。保护范围:南区:以 M7 封土中心(坐标:东经 1031341.1,北纬 364438.0,高程 2150 米)为基点,向东、西各延伸100 米,向南、北各延伸 50 米。北区:东至 M5 封土中心(坐标:东经 1031337.2,北纬 364458.5,高程 2156 米)以东 120 米大沙沟遗址中部南北向水渠西侧,南、西、北分别至 M4 封土中心(坐标:东经 1031334.6,北纬 364457.9,高程 2158 米)以南、M1 封土中心
12、( 坐 标 : 东 经 10313 28.3 , 北 纬 3644 58.4 , 高 程 2168米 ) 以西、M3 封土中心(坐标:东经1031334.5,北纬 364459.5,高程 2158 米)以北各 50 米。汪家湾墓群保护范围:东至 M2 封土中心( 坐 标 : 东 经 10313 55.1 ,北纬 364642.7,高程 2186 米)以东 50 米,南至 M1 封土中心(坐标:东经 1031354.8,北纬 364642,高程 2180 米)以南 50 米,西、北分别至 M4 封土中心(坐标:东经 1031354.1,北纬 364644.2,高程 2190 米)以西、以北 50
13、 米。海德寺保护范围:东至大雄宝殿东墙底部外侧以东 9 米,南至大雄宝殿南山墙底部外侧以南 5 米,西至大雄宝殿殿门底部外侧以西 20 米,北至大雄宝殿北山墙底部外侧 5 米。(七)榆中县方家沟遗址保护范围:从遗址北部山梁末端通往祁家崖湾大体南北向乡村道路旁起(起 点 坐 标 : 东 经 10412 18.7 , 北 纬 3546 16.5 , 高程 1979 米) ,沿乡村道路向南延伸 450 米(坐标:东经 1041219.8,北纬 354602.2,高程 2022 米) ,折向西南延伸 70 米(坐 标 : 东 经 10412 17.3 , 北 纬 3546 01.4 , 高程 2031
14、 米) ,再向南偏东延伸 400 米(坐 标 : 东经 10412 21.8 , 北纬 354549.2,高程 2043 米) ,折向东南延伸 80 米至前述乡村道路西侧(坐 标 : 东 经 10412 24.8 , 北 纬 3545 49.5 , 高程 2026 米) ,再向南延伸155 米至前述乡村道路西侧(坐标:东经 1041227.4,北纬 354545.0,高程 2027 米) ,复沿前述乡村道路向南偏东延伸 1270 米(测 点 1坐 标 : 东 经 10412 30.5 , 北纬 354536.4,高程 2037 米;测点 2 坐标:东经 1041234.4,北纬 354525.1,高程 2040 米;测点 3 坐标:东经 1041231.5,北纬 354522.2,高程 2060米;折点坐标:东经 1041234.0,北纬 354508.0,高程 2080 米) ,再向西延伸 350 米至山梁上南北向便道(坐标:东经 1041221.4,北纬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