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芜湖市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芜湖市贯彻落实 实施方案和安徽省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全市法治财政建设,结合我市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决策部署,围绕全面依法治市和深化财税改革目标,用法治引领财税改革和发展,积极履行财政职能,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快建设法治财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民生改善
2、和社会公正,为建设美好芜湖提供有力的财政法治保障。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力争到 2020 年形成较为完备的财政制度规范体系、高效的财政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财政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财政法治保障体系。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 财税改革全面深化,财政管理不断加强,财政风险有效防控,财政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共建共享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1深入推进财政行政审批改革。按照“四个一律、两个全程” (凡国 务 院和省政府取消的 项目、我市一律取消,下放到市级的项目、一律做好承接落实工作
3、,下放到市级以下的项目、一律做到应放尽放,取消和下放的项目、一律在第一时间衔接落实;加强全程监管、全程服务)的要求,扎实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和财政部、财政厅取消、调整财政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注重解决放权不同步、不协调、不到位的问题,确保下放的审批事项接得住、管得好。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优化办事流程,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一站式办理。 2全面深化财政权责清单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市级财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推动全市县级财政部门行政权力的名称、类型、依据统一,完成市、县财政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制定工作
4、,实现对财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标准化监管。积极配合进一步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 3建立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制度。系统梳理群众合理需求, 建立财政系统 全方位公共服务清单,确保在简环节、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面提升财政部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效能。清理规范与各类财政行政权力相关的中介服务事项,建立全口径中介服务清单。适时公布公布芜湖市财政局公共服务清单和芜湖市财政局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 4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各级政府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凡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且未经国务院批准、越权设立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凡
5、未经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部门批准,越权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按规定取消属于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以及其他需要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5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强化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稳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管理制度,把应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预算支出事项全部纳入目录。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流程,改进和创新购买方式,推动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凡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内,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尽可能交由社会力量承担。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质量监管,分类探索政府购买
6、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府购买服务质量。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目录,推动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质量监管。 6优化公共服务。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支持促进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和完善社会保障,加快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推动完善公共服务制度建设。 7规范市县区政府间财政关系。聚焦基本公共服务,坚持“ 谁 的财 政事权谁 承担支出责任” 的原 则,明确市级政府在保持区域内经济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协调、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职责,合理划分
7、市、县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 8规范财政收入管理。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和监督体系,严禁违规减免或缓征非税收入,禁止通过违规调库、乱收费、乱罚款等手段虚增财政收入。 9优化财政资源配置。调整无效和低效支出,修正不可持续的支出政策,创新财政支出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产品提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使财政支出保持在合理水平。完善财政资金投资模式,更好发挥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撬动作用。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将政府债务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确保财政的可持续性。建立健全 PPP 相关制度和推进机制,明确 PPP 项目 实施管理框架,规范推进 PPP 项目实施。10严格财政预算管
8、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大力推行预算公开评审。经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各项支出须以预算为依据,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建立健全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强预算监督,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 11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除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财政厅的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外,预算安排的资金应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全面清理已经发生的财政借垫款,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对外借款。严禁对非预算单位及未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借款和垫付财政资金。严格规范
9、财政专户管理,强化财政专户资金使用管理,禁止将财政专户资金借出周转使用。 12强化政府采购监管。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和监督管理,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机制, 预算单 位凡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必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坚持依法精简高效的原则,着力增强政府采购监督工作的科学性、便利性,推进政府采购执行过程公开透明,杜绝权力寻租空间。13规范资产资源管理。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确定资产标准配备预算定额,完善资产资源配置机制,盘活政府各类资源要素,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实行资产集中处置,重大国有资产处置报同级人民政府审
10、批。全面监管资产收益,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所有政府性资产、资源收益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管国有资产管理,建立政府资产报告制度。 14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建立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框架体系,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建设,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完善会计管理和财务管理法律制度体系。 (二)加强财政制度建设 完备的财政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为推动和保障财税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15加强重点领域财政立法的调研准备和评估工作。在研究财政改革方案和具
11、体举措时,同步考虑改革涉及的立法和制度问题,及时提出立法需求和立法建议。做好财政立法和财税改革前的准备、调研工作,以及改革后的评估完善工作,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推进财政立法和改革的科学化、精细化。16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审核、公布、清理、备案等管理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加强财政规范性文件法制机构会签、政府法制部门前置审查和备案制度建设,规范性文件会签率、报备率达 100%。财政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或其他应当由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
12、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加强规范性文件解释工作。17建立财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财政规范性文件。财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每隔 2年清理 1 次,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同时,配合做好本级政府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 (三)推进财政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财政重大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决策质量显著提高,决策效率切实保证,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明显减少并得到及时纠正,财政重大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3、大幅提升。 18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实施意见和芜湖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财政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19加强合法性审查。全面落实芜湖市人民政府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的通知,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明确审查范围、标准和流程。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或制发文件。 20完善法律
14、顾问制度。建立财政部门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完善法律顾问服务机制,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财政重大政策、推进依法理财中发挥积极作用。完善法律顾问的议事规则、日常管理和考核监督,实行动态管理。 21严格决策责任追究。财政部门应当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财政重大决策后评估。建立财政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四)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 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健全,财政法律法规
15、规章得到严格实施,各类财政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财政违法或不当行为明显减少,对财政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22完善财政行政执法程序。强化程序意识,树立“程序不当即违法” 的理念,重 视财政执法程序, 规范执法告知、送达回执等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防财政执法程序违法。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机构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23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安徽省规范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安徽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
16、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2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财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 25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健全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财政执法人员每年进行岗位培训不少于 40学时(包含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学习学时)。 (五)强化对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科学有效的财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基本形成,建立严肃财经纪律工作长效机制,保证重大财税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财经秩序得到有效整饬,财政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违法责任人依法依纪受到
17、追究。 26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各级财政部门党组织及其成员要自觉遵守党内法规,主动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内监督,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在职责范围内负主要领导责任。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草案等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财政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相关财政工作。认真对待以财政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健全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自觉接受审计和配合
18、审计工作,依法、及时、全面提供审计所需的财务会计、业务和管理等资料,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要及时整改和认真研究,并将整改结果向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报告。 27加强财政部门内部控制。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运行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有效防控财政业务及管理中的各类风险。强化财政廉政风险防控,突出对高风险单位和岗位进行权力限制与监督。严格内部控制责任追究,加强内部控制工作结果运用。 28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健全对财政机关违法行为、违反财税政策行为的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邮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充实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加大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力度,重要舆情形成监测报告。 29全面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完善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推